從2001~2010年,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中央綜治委預防辦”)與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國青研中心”)聯(lián)合設立的“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課題組”(以下簡稱“紅皮書”課題組),已經先后開展了“閑散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現(xiàn)狀、原因和預防”、“家庭撫養(yǎng)和監(jiān)護責任履行的社會干預”、“城市社區(qū)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模式”、“中國工讀教育”、“中國流浪兒童研究”、“流動青少年權益保護與違法犯罪預防研究”、“青少年網絡傷害”、“未成年人網絡沉迷狀況及對策研究報告”等8項課題研究。近年來,隨著我國工業(yè)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加速,新生代農民工的規(guī)模也在不斷擴大,在城市工作、生活過程中,新生代農民工面臨著權益維護、社會融入和犯罪預防等社會問題。近年來,新生代農民工問題越來越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注;诖吮尘埃缎律r民工權益保障研究報告》在2010-2011年期間開展了“新生代農民工權益保障及犯罪預防研究”年度課題項目。
總論
一、新生代農民工的群體特征和權益狀況
(一)新生代農民工中33. 6%沒有務農經歷,36. 4%曾是留守或流動兒童,外出務工的主要原因是“外出長見識”和“掙錢”,就業(yè)渠道主要是依靠親朋好友介紹,70%是普通員工,更換工作頻繁
(二)新生代農民工受教育程度以高中為主,多數接受過法制教育
(三)新生代農民工多數未婚,崇尚戀愛自由、婚姻自主,性觀念開放、包容
(四)新生代農民工超時勞動現(xiàn)象嚴重,休息時間不足
(五)新生代農民工休閑娛樂活動多樣,但閑暇生活質量不高
(六)新生代農民工對教育和培訓需求高,20%未參加過任何培訓
(七)新生代農民工對生活滿意度較低,缺乏安全感,亞健康和心理問題突出
(八)新生代農民工的被排斥感強,社會融入程度不高,政治參與和社會參與程度較低
二、新生代農民工的犯罪狀況和犯罪原因
(一)新生代農民工的犯罪狀況
(二)新生代農民工犯罪原因分析
三、新生代農民工權益保障及犯罪預防的對策建議
(一)完善法律法規(guī),加強權益保護,促進新生代農民工的社會融合
(二)有重點、有試點地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和教育制度,保障新生代農民工的基本權利
(三)完善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機制,加強薄弱環(huán)節(jié),有效預防新生代農民工犯罪
(四)加強共青團基層組織建設,創(chuàng)新團組織的活動方式和內容,促進有關方面一道切實維護新生代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專題一 新生代農民工的勞動權益保障
一、新生代農民工的勞動權益的概念和主要內容
(一)新生代農民工的勞動權益的概念
(二)新生代農民工勞動權益的主要內容
二、新生代農民工勞動權益保障的意義
(一)勞動權益保障是新生代農民工發(fā)展的基礎
(二)新生代農民工勞動權益保障有利于避免社會階層的斷裂
(三)新生代農民工勞動權益保障有利于促進社會秩序的穩(wěn)定
三、新生代農民工的勞動權益現(xiàn)狀分析
(一)就業(yè)歧視
(二)勞動報酬低并且無保障
(三)職業(yè)安全缺少保障
(四)社會保障缺失
(五)就業(yè)培訓權沒有得到有效保障
四、完善新生代農民工的勞動權益保障的對策建議
(一)建立平等就業(yè)的勞動力市場
(二)確保新生代農民工的工資合理及時支付
(三)保障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yè)安全
(四)鼓勵和促進新生代農民工參與社會保障
專題二 新生代農民工的發(fā)展權益保障
一、新生代農民工受教育權
(一)新生代農民工受教育的基本狀況
(二)新生代農民工接受培訓的基本狀況
(三)新生代農民工受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四)加強新生代農民工教育與培訓的對策建議
二、農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權
(一)農民工子女受教育的現(xiàn)狀
(二)農民工子女受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
(三)保障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權的對策建議
三、新生代農民工的文化發(fā)展權
(一)新生代農民工的文化發(fā)展現(xiàn)狀
(二)新生代農民工文化發(fā)展權利實現(xiàn)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三)促進新生代農民工實現(xiàn)文化權益的對策建議
四、新生代農民工的權利意識與維權能力
(一)新生代農民工的權利意識
(二)新生代農民工的維權意識
(三)新生代農民工維權中存在的問題
(四)提高新生代農民工權益意識和維權能力的對策建議
專題三 新生代農民工的休閑娛樂權益保障
專題四 新生代農民工的社會參與權益保障
專題五 新生代農民工的社會融合
專題六 新生代農民工的犯罪預防
附錄一:新生代農民工調查問卷
附錄二:珠江三角洲地區(qū)新生代農民工權益狀況典型調查
附錄三:國外有關移民社會融合的理論和經驗
附錄四:我國有關農民工權益保障的法律法規(guī)
后記
4.放寬流動兒童的入學條件,調動公立學校積極性
解決流動兒童義務教育問題的當務之急是保證他們有學上,哪怕是接受低層次的教育也比不接受教育強;其次是保證他們及時上學,每耽誤一個學期都會給他們的未來帶來不可彌補的損失。因此,國家和各級政府在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的同時,要放寬流動兒童的入學條件,取消各種煩瑣的就學手續(xù),讓他們毫無障礙地入學接受基礎教育,同時,要加強對適齡流動兒童入學情況的監(jiān)督,對不主動送子女人學的流動兒童家長要給予批評教育。
目前義務教育的費用是由中央、省和地方共同承擔的,對于義務教育費用的撥款以學生戶籍所在人數為依據,而沒有考慮城市大量流動兒童接受基礎教育的費用,完全讓流人地政府承擔巨大的流動兒童基礎教育費用難度比較大,所以建議借鑒美、英、澳等國的做法,推行教育券制度。所謂教育券(也稱代金券),是指在國家法定的義務教育階段內,按規(guī)定每一位適齡兒童均可得到的國家對其享有最基本受教育權利提供的最基本的待遇,教育券所占經費應在國家所撥教育經費之中。其一般的做法是,政府將部分公共教育經費化解為一定面值的教育券,直接發(fā)放到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家庭。教育券打破現(xiàn)有的撥款制度,流動兒童可以憑著教育券到就近就讀學校報到注冊,并將教育券所含的教育經費帶入選定的城市公立學校,把生均經費落實到流動兒童所在學校,如果該校接收了5%的流動兒童,該?梢越邮5%的教育經費,來年該校流動兒童數量下降,那么其教育經費也會相應下降。這種方式雖然在操作上比較麻煩,但可以大大提高城市公立學校接收流動兒童的積極性。政府應組織相關的部門對公立學校接收流動=兒童計劃進行政府干預,并對接收較多流動兒童的學校進行表彰和獎勵。浙江省長興縣是我國第一個引入教育券制度的地區(qū),曾在2001年出臺《長興縣教育局關于教育券使用辦法的通知》。雖然長興縣的做法明顯是為了鼓勵學生就讀民辦學校,力圖激勵各校提高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的競爭機制,但使用教育券這一做法在針對流動兒童推行教育券制度方面具有借鑒意義,可以較好地解決流動兒童上學難、上好學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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