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爾士和劉易斯的歸納理論》是成中英教授在其哈佛大學博士論文的基礎上撰寫的論著,英文版于1969年由Martinus Nijhoff出版社出版。全書深入系統(tǒng)地研究了皮爾士和劉易斯關于歸納本質的思想,比較了他們思想之間的共同點,客觀評價了他們對澄清歸納有效性所做的貢獻,同時提出了自己的觀點:歸納既是一種推論,也是一種需要重構的方法。
1959年我在華盛頓大學哲學系獲得碩士學位之后,申請到哈佛大學讀博士,并獲得了最佳獎學金(GeorgeSantayana)。在哈佛大學修完前兩年課程并通過考試后,我開始撰寫博士論文。當時,我將研究重點放在當代知識論、科學哲學和分析哲學的發(fā)展及基礎問題上。我的論文指導導師有四位,他們都是知名學者:一位是講授當代演繹邏輯的奎因(WVQuine)教授,一位是講授當代歸納邏輯的威廉姆斯(DonaldWilliams)教授,一位是講授當代知識論的福斯(RoderickFirth)教授,一位是講授科學哲學的謝菲(IsraelScheffer)教授。這四位教授不分軒輊,都真心誠意地對我的論文進行了指導。四位教授也是我核心課程的授課老師,非常關注我哲學思想的發(fā)展。我選的題目雖然更接近科學哲學和知識論,但其實里面涉及了概念分析、邏輯關系等研究,這些都與奎因教授的邏輯分析方法學息息相關。
我選擇這個題目是為了說明,自休謨以來歸納法能否得到邏輯的證明,而不只是歸納的證明,因為歸納的證明無法說明歸納的有效性。事實上,給歸納一個邏輯的證明,是把歸納建筑在理性先驗的基礎上,建筑在一個數(shù)理模型上。我首先就皮爾士(CharlesPeirce)——實用主義的創(chuàng)始人——的歸納理論做了一個理論分析研究,這屬于邏輯推理的重要部分。在他看來,歸納法是運用假設法和演繹法的一環(huán),歸納法建立在演繹和假設的基礎上,正如假設法建立在演繹和歸納的基礎上,演繹法建立在歸納和假設的基礎上。
劉易斯(CILewis)面對經(jīng)驗知識和知覺知識之有效性的證明問題,不能訴之一個歸納邏輯的基礎。即使我們承認,他有假設的背景、有知識論的基礎,但是怎么表達呢?我的論文有一個重要發(fā)展,就是建立了一個統(tǒng)計數(shù)理模型來說明歸納的有效性。
迄今,我認為此研究仍是說明歸納法之有效性的最根本理論。我看不出還有什么其他理論比這一理論更堅定、更有效。我博士論文的不同篇章分別在不同的學術期刊上發(fā)表過,得到了眾多回應。這是與康德以來的先驗思考相一致的,并且還導向了數(shù)理模型的建立,而且得到了現(xiàn)在社會科學、物理科學等方面的廣泛應用。
本書英文版去年在荷蘭MartinusNijihoff重新出版。這表明本書仍有當代價值,現(xiàn)在把它翻譯成中文,絕對是有重大意義的。衷心感謝楊武金教授的忠實翻譯。他翻譯的文字非常清晰可讀。本書為十卷本《成中英文集》的第十卷。
成中英
2016年9月1日
成中英,美籍華人學者,第三代新儒家代表人物,世界著名哲學家,2016年第五屆“中華之光——傳播中華文化年度人物”。1935年生于南京,1955年畢業(yè)于臺灣大學外文系,1959年獲華盛頓大學哲學與邏輯學碩士學位,1963年獲哈佛大學哲學博士學位。美國夏威夷大學哲學系終身教授,國際儒學聯(lián)合會創(chuàng)始人及榮譽顧問,英文《中國哲學季刊》創(chuàng)始人及總主編,國際中國哲學會創(chuàng)建者及榮譽會長,國際易經(jīng)學會主席,中國人民大學國際中國哲學與比較哲學研究中心主持人,浙江大學文化與管理研究發(fā)展中心創(chuàng)始人,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倫理學與道德建設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并為國內外著名大學耶魯大學、牛津大學、柏林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著名院?妥v席教授。研究領域涵蓋:儒家哲學、本體詮釋學、中西哲學比較、形而上學、道德哲學、科學哲學、語言哲學。出版中英文學術著作逾35種,發(fā)表學術論文300余篇。
前言1
摘要1
第一章導言
1.歸納辯護問題及其消解方案
2.近代關于歸納有效性的兩種論證
3.典型事例論證和語詞的使用
4.實踐論證
5.作為真正問題的歸納與皮爾士和劉易斯的研究
第二章皮爾士歸納理論的范圍
第三章推論的本質及有效性
1.一般推論理論
2.必然推論與概然推論
3.概然推論的有效性
第四章概然推論與歸納辯護
1.歸納和統(tǒng)計演繹的反證法轉換
2.作為一種有效的概然推論的歸納
第五章對歸納有效性的要求
1.一般性評述
2.皮爾士論公平抽樣和公平樣本
3.公平抽樣的原則:一個新的描述
4.皮爾士論預設
5.歸納有效性的預設相關性
第六章概率與歸納有效性
1.一般性評述
2.皮爾士關于概率的兩個經(jīng)驗性概念
3.皮爾士對拉普拉斯概率定義的反駁與批評
第七章關于歸納的非概率式辯護
1.一般性評述
2.歸納法的自修正性
3.真的定義標準與歸納辯護
4.關于歸納的一般有效性之必然性的其他論證
第八章對皮爾士關于歸納的非概率式辯護的評述
第九章劉易斯的歸納理論問題
第十章歸納與實在知識分析
1.一般性評述
2.經(jīng)驗知識和“先驗”概念
3.建立實在標準的一個基本原則
第十一章一種“先驗分析式”的歸納辯護
1.一般性評述
2.實在論和知識論中的歸納辯護問題
3.作為經(jīng)驗解釋的經(jīng)驗概括與原則A
4.原則A的分析性
第十二章劉易斯關于歸納的“先驗分析式”辯護的含義
1.原則A與為從過去到未來的論證辯護
2.劉易斯論歸納的實踐成功性
第十三章對劉易斯關于歸納的“先驗分析式”辯護的評述
第十四章概率的本質與合理可信性
1.一般性評述
2.概率的經(jīng)驗解釋
3.概率的邏輯解釋
4.合理可信度、公平抽樣與邏輯概率
第十五章確定合理可信性的標準
1.關于確定合理可信性的標準的問題
2.合理可信度及其確定標準
3.為接受確定合理可信性的標準辯護
第十六章結論
1.皮爾士和劉易斯歸納理論的共同性
2.皮爾士和劉易斯論證的意義
3.走向一種整體的歸納辯護理論
4.基于實踐論者和語言學家的論證
附錄一皮爾士關于歸納與概率的系列論文
附錄二大數(shù)邏輯法則的證明(超幾何概率的最大值法則)
附錄三總體參數(shù)估值的概率
參考文獻
索引
譯后記:談成中英先生關于歸納有效性問題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