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nèi)付梓的關(guān)于法學理論的國內(nèi)專著和國外譯著不在少數(shù),魏德士先生的《法理學》無疑是其中的翹楚。魏德士是德國著名的法理學家,同時也是德國著名的憲法學家、法史學家、勞動法學家和民法學家!斗ɡ韺W》一書,比較系統(tǒng)地對法理學的基礎問題、法及其功能、法的效力、方法論進行了討論,是魏德士20多年法學研究和教育生涯的結(jié)晶。《法理學》的文字簡潔流暢、認識深刻、言辭犀利、體系嚴謹。翻譯文字忠實原著,語言流暢,風格明快,句讀之間亦見功力,表現(xiàn)了譯者良好的語言修養(yǎng)與專業(yè)修養(yǎng)。上述種種,使得《法理學》成為法理學著作中的經(jīng)典。
伯恩·魏德士,1930年生于多特蒙德,明斯特大學法學博士,曾先后任職于德國奔馳公司,自由柏林大學和康斯坦茨大學。主要研究領(lǐng)域為法理學、法哲學、法社會學和勞動法學。魏德士以其于1968年出版的教授資格論文《無限制的解釋—論納粹的私法變遷》(Die unbegrenzte Auslegung-Zum Wandel der Privatrechtsordnung im Nationalsozialismus,2012年德文版第7版)蜚聲德國法壇。魏德士教授可謂德國法學界的常春藤,在其80華誕之際,于2010年出版了《孤獨的局外人:變遷時代的德國抵制》(Die einsamen Auenseiter. Deutscher Widerstand im Lichte des wechselnden Zeitgeistes. Konstanz 2010)。曾任德國法學家大會(Deutscher Juristentag)主席、聯(lián)邦政府“勞動法典起草委員會”成員、德國工會聯(lián)合總會勞動法咨詢專家、柏林科學院院士,斯圖加特高等法院法官、圣·加倫大學客座教授,并曾兼任伯爾尼大學、維也納大學和馬克斯·普朗克學會學術(shù)委員會專家。
丁曉春,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南開大學法學院講師。
吳越,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西南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CIETAC)仲裁員,中國商法學會常務理事。其譯著包括《現(xiàn)代證明責任問題》(普維庭著),《物權(quán)法》(沃爾夫著),《國際法》(魏智通主編)、《歐盟債法條例與指令全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