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與品德》,即叔本華的倫理學作品《倫理學的兩個基本問題》。這是丹麥皇家科學院懸賞征求一篇討論道德淵源或基礎的論文時,叔本華參加所寫的論文?墒,雖然提出論文的只有他一個,卻沒有被丹麥皇家科學院接受,所以,在1841年,叔本華便以現(xiàn)在的這個題目將它們出版。他的這種倫理學,是叔本華的主觀因素,同時也是決定性的因素:這種倫理學可能引起的問題要比它所解決的問題更加多些
亞瑟·叔本華(1788—1860),德國著名哲學家,他是哲學史上首先公開反對理性主義哲學的人,開創(chuàng)了非理性主義哲學的先河,也是唯意志論的創(chuàng)始人和主要代表之一,認為生命意志是主宰世界運作的力量。
一 論道德
(一)論康德道德學的基礎
(二)論康德道德學的主要原則
二 論意志
(一)在自我意識面前的意志
(二)在他物意識面前的意志(1)
(三)在他物意識面前的意志(2)
三 論德行
(一)德行的標準
(二)德行的動機
(三)公正的德行
(四)仁愛的德行
四 論主體的客體
(一)論主體的第一類客體(1)
(二)論主體的第一類客體(2)
(三)論主體的第二類客體(1)
(四)論主體的第二類客體(2)
(五)論主體的第三類客體
(六)論主體的第四類客體
五 論人生
(一)論人生的痛苦
(二)論人生的虛無
(三)論人生的永存(對話錄)
(四)論人生的心理活動
(五)論人生的得失
六 論生存
(一)論教育
(二)論女人
(三)論噪音
(四)論自殺
試讀
。ㄒ唬┱摽档碌赖聦W的基礎
道德學的命令形式是一竊取論點,它是直接與康德偏愛的一個觀點相聯(lián)系的,對此,我們可以原諒,但是不能采納。有時我們見到一位醫(yī)生因使用一定藥物取得明顯療效,便幾乎對所有疾病都開這一藥方;可以把康德比做這樣一位醫(yī)生。在人類的知識中,他把先天的東西和后天的東西分開,這是他對形而上學堪以夸耀的最為顯赫而富有意義的發(fā)現(xiàn)。彼時以后他便設法到處應用這一方法。這兩種形式分開的方法,也使道德學包括兩部分,一個是純粹的、即先天可知的部分,另一個是經(jīng)驗的部分,這有什么奇怪的呢?他認為,為了給道德學奠基,這兩部分中的后者是不可靠的,應予擯棄!兜赖滦味蠈W的基礎》一書的目的,就是勾畫出前者的輪廓,并且單獨地加以展示,于是他把這部著作表述為一門純粹先天的科學,使用的方法完全和他陳述《自然科學的形而上學導論》(Metaphysische An-fangs B Grundeder Naturwissenschaft)的一樣。事實上他在斷言,他沒有根據(jù)、不經(jīng)推演或任何證明而設定存在的道德法則,還是一個先天可知的、不以任何內(nèi)在或外在的經(jīng)驗為轉(zhuǎn)移的法則;它“完全建立于純粹理性的概念上,而且應被認為是一個先天綜合命題”。(康德語)但是根據(jù)這一定義,立即可推得這一含義:這樣一項法則,像任何其他先天可知的事物一樣,只能是形式的,因此和行為的形式有關(guān),和它們的本質(zhì)無關(guān)。請想想這是什么意思!康德又強調(diào)地補充說:“不論主觀地在人的本性中或客觀地從外界狀況中,尋求它都是沒用的”,“與它有關(guān)的不論什么東西,都不能從對于人的知識,即人類學中借取絲毫”。他又重復說:“我們切不可以任何理由,錯誤地又企圖從人性的特殊性質(zhì)推導出人的道德原則。”他還認為,“從人的特殊自然稟賦,或從某些感情與癖好,或甚至從人性獨具的,而不必定視之為每一個有理性者的意志之特殊傾向推導出來的任何原則”,都無法為道德法則提供一個基礎。這些話語絕對肯定地表明,康德并不說這所謂的道德法則是能用經(jīng)驗證明的一個意識的事實(這就是后來自詡為哲學家的人們,個別或集體地希望把它搪塞過去的方法),他在拋棄每一個道德經(jīng)驗的過程中,拒絕接受一切內(nèi)在的經(jīng)驗,而且更加斷然拒斥一切外部的經(jīng)驗。于是他把他的道德原則——我特別指出這一點——不建立在任何可證明的意識事實上,諸如一個內(nèi)在的自然稟賦,也不建立在與外部世界、事物的任何關(guān)系上。不行!那樣一來就成為一個經(jīng)驗的基礎了。與此相反,純粹的先天概念——即迄今不包括任何得自于內(nèi)在或外部的經(jīng)驗,因而純粹是沒有肉核的空殼的諸多概念——則被用來構(gòu)成道德的基礎。讓我們仔細考慮一下這種見解的全部意義。人的意識和整個外部世界,以及它們所構(gòu)成的一切經(jīng)驗與一切事實,都完全被從我們腳下掃除凈盡。我們無物可站于其上。我有什么可依附或堅持之物?什么也沒有,只剩幾個完全抽象、完全非實體的概念,和我們自己一樣地在空中游蕩。一項道德法則就從這些概念,或者更正確地說,從它們和做出的判斷的關(guān)聯(lián)之純粹形式中,被宣告產(chǎn)生了,這一法則根據(jù)所謂的絕對必然性被認為是有效的、力量強大的,足以對人欲的洶涌聚集、對情感的激動、對自私心的巨大力量加以控制和約束。我們將要看看情況是否如此。
康德偏愛的另一個觀念是與這一先入之見密切相連的,這一觀念即認為道德學的基礎必然而嚴格地是先天的,完全和所有經(jīng)驗的事物無關(guān)。康德說,他設法要建立的道德原則,是一個由純粹的形式內(nèi)容組成的先天綜合命題,因此,僅僅是個純粹理性的問題;就這點而論,這種道德原則不只對人來說,而且對一切可能的有理性者來說,都是有效的。確實,他宣布“單純由于這個原因”這道德原則就適用于人類,即:因為偶然性,人類才歸入有理性者的范疇。他不把道德原則建立于感覺上,而建立于純粹理性(它只不過了解其自身及其反題的陳述)上,其原因就在這里。這樣,這種純粹理性便不再被看成它實在的與唯一的特質(zhì)——一種人類的智能,而是被看成一個自存的實在的本質(zhì),可連最小的權(quán)力也沒有;這樣的榜樣和先例的有害影響,已充分在當今可憐的哲學中顯露出來了。確實,這種不是為了作為人的人而存在,而是為了一切有理性者而存在的道德學觀念本身,對康德來說,是一個如此牢固的原則,是他如此喜歡的觀念,以致他一有機會就再三講它,從不感到厭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