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英語教科書發(fā)展研究》是對晚清英語教科書發(fā)展歷程的整體性與個體性相結合的研究!锻砬逵⒄Z教科書發(fā)展研究》作者通過多方收集到的晚清時期中國人在英語學習過程中所使用的各類英語教科書為主要研究史料,對晚清英語教科書的發(fā)展狀況進行歷時分析,勾畫了晚清英語教科書發(fā)展的三個階段,即萌芽期、發(fā)展期和成熟期。以文本為基礎,結合晚清時期中西文化交流與碰撞的各個歷史事件,深入剖析晚清英語教科書發(fā)展的歷史原因與社會原因。
1841年10月,英國侵略軍不費一槍一彈輕松地占領了寧波城,接著任命德國籍傳教士郭實獵(Karl Friedrich August Gutzlaff,1803-1851)擔任寧波城的最高行政長官。1842年1月,英軍船只來到余姚,向中國官員歸還了幾個被他們俘獲的清軍,同時還送來“二紙夷字”,也就是用英文書寫的兩張信件。浙江地方官員將此事上奏道光皇帝后,道光皇帝要求將這封英文信譯成漢語,因為這位天朝上國的最高統(tǒng)治者不僅不認識英文,而且對英國幾乎是一無所知。當鴉片戰(zhàn)爭的戰(zhàn)火在中國沿海熊熊燃燒的時候,道光皇帝還在為這樣一些基本問題而納悶:一個20多歲的英國女子,怎么會成為英國國王的?她是否結婚了?如果已經(jīng)結婚,那么她的丈夫官職有多高?在道光皇帝的心目中,一個不做官的男人,那是根本無法配上英國女王的,因為在天朝上國,一個有出息的男人一定是要做官的。
浙江省的官員接到道光皇帝要求將英文信譯成中文的圣旨后,頓時亂了手腳,因為在文化昌盛的浙江,竟然沒有一個人能夠閱讀英文信。最后,浙江省的官員找到了一個名叫江彬的廣東人,因為據(jù)說此人精通英文。可是,當江彬見到兩頁英文信后,也是干瞪大眼。江彬對浙江官員如實相告說:自己“只知夷語,并不認識夷字”。如果按照現(xiàn)代中國人所制定的英語“聽、說、讀、寫”四項標準,江彬這個全國難得的英語專家實際上只會“聽、說”,而不會“讀、寫”。與江彬不同的是,現(xiàn)代中國許多被譽為英語專家的人實際上只會“讀、寫”,而不會“聽、說”。歷史與現(xiàn)實之間,常常會出現(xiàn)這樣一類令人哭笑不得的雷同,不僅使人苦澀,更令人深思。
一方面,道光皇帝急于想知道那封英文信的內容,另一方面,又找不到能讀英文信的中國人,這可把浙江省的大小官員急壞了。萬般無奈之下,浙江省的官員想到了一個人,他就是代表英國侵略軍統(tǒng)治寧波城的郭實獵,因為此人雖然是個“化外蠻夷”,但不僅精通中文,而且連中國沿海的許多方言都說得很流利。于是,浙江省的官員派人將那封從英軍占領下的寧波城里送出來的英文信,又送回到英軍占領下的寧波城里,并請郭實獵將其譯成中文。這對郭實獵來說,當然不會有什么困難,因為這封信本來可能就是由他參與撰寫的。最后,郭實獵送回了中文譯稿。也有一種可能是,郭實獵干脆用中文另外寫了一封信。收來郭實獵的中文信件,浙江省的大小官員終于松了一口氣:他們可以向自己的主子交差了!
敵軍送來一封書信,自己無法閱讀,最后還得請敵軍幫助翻譯,這樣的奇事,在世界軍事史上可能是不多的?墒牵@樣的奇事,確實發(fā)生了,而且就發(fā)生在一個自詡為世界上唯一的文明中心的國度里。這個荒唐可笑的歷史事件,從一個側面說明了,為什么鴉片戰(zhàn)爭是以清軍的失敗而告終的。令人痛心的是,這種荒唐可笑的事件并非僅此一件,而是以不同的形式,在中國大地上頻頻再現(xiàn)。
孫廣平,浙江大學博士,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外國語學院副教授。2015年獲國家公派留學基金支持,赴加拿大渥太華大學進行為期六個月的訪問學習。主持及參與省部級項目三項,主持及參與市局級項目多項,獲浙江大學教學成果一等獎(排名第四)一項、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教學成果一等獎(排名第四)一項、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教學成果二等獎兩項。主要從事英語教學、英語教科書研究。出版編著一部,發(fā)表學術論文十余篇。
緒論
一 選題依據(jù)及研究意義
二 相關研究概念及范圍的界定
三 國內外研究現(xiàn)狀與研究趨勢
四 研究思路與資料收集
五 本研究特色之處
萌芽篇
第一章 鴉片戰(zhàn)爭(1840)前英語學習讀物在中國的出現(xiàn)
第一節(jié) 早期《紅毛番話》類英語讀本
一 中英語言接觸的最早時期
二 何為“紅毛番話”
三 《紅毛番話》讀本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 《紅毛番話》讀本分析
小結
第二節(jié) 馬禮遜與《英國文語凡例傳》
一 馬禮遜與英華書院
二 鴉片戰(zhàn)爭前中國教會學塾的英語教學
三 《英國文語凡例傳》文本分析
小結
發(fā)展篇
第二章 甲午戰(zhàn)爭前(1840—1894)西人所編英語教科書
第一節(jié) 甲午戰(zhàn)爭前教會學校英語教學
一 中國教會學校發(fā)展歷程簡述
二 教會學校英語教學的開展
小結
第二節(jié) 甲午戰(zhàn)爭前教會學校英語教科書的編纂
一 中國近代化教科書來自西方
二 學校教科書委員會及其所編著的教科書
三 其他傳教士所編著的英語教科書
四 教會學校英語教科書的使用
小結
第三章 甲午戰(zhàn)爭前(1840—1894)國人自編英語教科書
第一節(jié) 洋務學堂的建立
一 洋務學堂建立的背景
二 京師同文館及其英語教學
三 上海廣方言館的英語教學
四 廣州同文館的英語教學
小結
第二節(jié) 國人自編英語教科書概述
一 自編英語教科書分類
二 自編英語詞語類教科書
三 自編英語語法類教科書
四 自編其他類英語教科書
小結
成熟篇
第四章 甲午戰(zhàn)爭后西方英語教科書在中國的流傳
第一節(jié) 甲午戰(zhàn)爭后中國英語教科書發(fā)展概況
一 晚清“英語熱”的興起
二 學制的演變
三 英語教科書編寫概況
第二節(jié) 英美原版教科書的引入與編譯
一 由英美人士所編著的英語教科書
二 編譯歐美各國英語教科書
第五章 甲午戰(zhàn)爭后從日本引進的英語教科書
第一節(jié) 甲午戰(zhàn)爭前中日西學發(fā)展之比較
一 門戶開放前中日對西方語言學習重視程度比較
二 甲午戰(zhàn)爭前漢譯西書在中國及在日本的出版、傳播及不同影響
第二節(jié) 甲午戰(zhàn)爭后日本教育制度對中國的影響
一 中國師學日本的歷史背景
二 近代日本教育及對中國的影響
第三節(jié) 英語教科書引自日本
一 引自日本的英語教科書概述
二 齋藤秀三郎與《正則英文教科書》
三 《最近英文法教科書》和《英語捷徑》
四 神田乃武和《英文典》
五 今井信之與《中學英文教科書》
小結
第六章 甲午戰(zhàn)爭后國人自編英語教科書
第一節(jié) 甲午戰(zhàn)爭后中國人自編英語教科書之發(fā)展概述
一 自編教科書概述
二 自編英語教科書之發(fā)展
第二節(jié) 國人自編的主要英語語法教科書
一 陸敬科與《華英文法捷徑》
二 張德彝和《英文話規(guī)》
小結
結語
一 晚清英語教科書的發(fā)展呈漸進性特點
二 晚清英語教科書的發(fā)展歷程與晚清對外關系的發(fā)展緊密相聯(lián)
參考文獻
附錄
后記
《晚清英語教科書發(fā)展研究》:
一中國教會學校發(fā)展歷程簡述
鴉片戰(zhàn)爭打開了中國封閉自守的大門。第一次鴉片戰(zhàn)爭后《南京條約》的簽訂使香港對外開放;1842年更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英國可派領事駐扎。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所簽訂的《天津條約》,使西方傳教士不僅可以在中國開放口岸地區(qū)傳教,更可以深入內地傳教。傳教士又通過建教堂、辦學校、設醫(yī)院等手段,進一步強化基督教在中國社會的影響力。教育傳教是大多數(shù)傳教士所選擇的間接傳教形式,這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中國教育,尤其是英語教育的發(fā)展。
晚清基督教會學校發(fā)展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從馬禮遜來華至第一次鴉片戰(zhàn)爭前。在這個時期,傳教士主要在廣州或南洋地區(qū)傳教。他們人數(shù)不多,所辦的學校也非常有限。第二階段是兩次鴉片戰(zhàn)爭期間。在這段時間,中國對外開放的口岸有香港、廣州、福州、寧波、上海、廈門共六個城市。傳教士們的活動逐漸由南洋地區(qū)向中國口岸城市擴展。第三階段是從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到中日甲午戰(zhàn)爭前!短旖驐l約》的簽訂,使傳教士可以從沿?诎冻鞘猩钊胫袊鴥鹊,其傳教范圍擴大了許多。第四階段,從甲午戰(zhàn)爭后到辛亥革命前。至20世紀初,在中國開辦的各類教會學校已經(jīng)形成完整的上至大學,下至初等小學等各級教育體系。下面分述這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即在第一次鴉片戰(zhàn)爭前,來華傳教士所辦學校并不多。
1818年馬禮遜英華書院在馬六甲建立。1835年羅便臣(George B.Robinson)與馬禮遜之子馬儒翰(Robert Morrison)等人籌建馬禮遜教育協(xié)會(the Momson Education Society),后來還創(chuàng)辦了馬禮遜學校(Morrison School)。
鴉片戰(zhàn)爭前,傳教士也為中國人開辦了女子學校,中國基督教教育調查會的報告較為詳細地介紹了這一階段為中國女子而開設的教會學校的情況。
據(jù)1842年《南京條約》之規(guī)定,傳教士不僅可以進入香港,還可以在廣州、廈門、福州、寧波和上海五處通商口岸進行傳教。因此,設在馬六甲的英華書院,以及設在澳門的馬禮遜學堂利用此機會遷至香港。在中國內地這五個開放口岸,傳教士們也紛紛建立起各類學校,學校數(shù)量比起鴉片戰(zhàn)爭前有明顯的增長。據(jù)統(tǒng)計,至1860年,傳教士在香港、廣州、福州、廈門、寧波和上海六個城市所開辦的教會學校有50所左右,學生有1000多人。
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后,中國被迫與西方列強締結更為喪失主權的《天津條約》《北京條約》《璦琿條約》。條約不僅規(guī)定了中國須向西方列強割地賠款、鴉片貿易合法化,更增添了允許西方傳教士深入內地進行傳教的特權。由此,西方傳教士借不平等條約的庇護,得以進人中國自由傳教,其傳教活動得到空前的發(fā)展,而傳教士們建立的各種學校也隨之大增。到1877年,在中國所建的各種教會學校已達347所,學生人數(shù)也攀升到5917人。到19世紀末,新教學堂的學生已上升到16836人!暗19世紀末,幾乎每一個差會中心都有一所小學;許多差會設有中學,少數(shù)差會則辦有所謂的學院或大學”。在這眾多的學校中,有私塾式的學校,有純粹西方式的學校,也有中西合璧式的學校;有的學校學生只能走讀,有的只能寄宿,有的兼有走讀和寄宿;有分男校、女校的,還有男女合校的;有的只收教徒子女,有的兼收非教徒子弟;有的只教授《圣經(jīng)》及中國古文,有的兼教西方科學文化知識。總之,教會開辦的各類學校五花八門,形形色色,沒有統(tǒng)一的規(guī)格及政策,學校的設置完全依據(jù)實際需求以及教會自身財力水平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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