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分析綱要》不是傳記,而是布爾迪厄對自我的社會學分析。布爾迪厄對自己采取了批判反思的視角,僅僅選取了自身經歷中從社會學觀點來看直接相關的特征,也就是對社會學理解和解釋必要的特征。他描述了他的童年經歷和寄宿生活,20世紀50年代初他進入哲學場時的狀況,從哲學轉向人種學和社會學的蛻變過程,以及阿爾及利亞戰(zhàn)爭期間他所從事的調查,*終對自身的知識籌劃提出了社會學解釋:低微的出身與學業(yè)的成功產生了他分裂的習性,這種習性與他積累的學術資本一起,在知識場的作用下,導致他獨特的實踐通過對立面的協(xié)調,把宏大的理論抱負與低微的研究對象相結合,以求創(chuàng)立一種總體性的實踐的社會理論。
一
我不想迎合體裁,關于自傳這種體裁多么俗套而又虛幻,我說得夠多了。我只想嘗試著集中并透露一種自我社會分析的幾個因素。我不掩飾我的某些擔憂,這些擔憂遠遠超出對被誤解的慣?謶。其實,我感到,特別由于我在社會空間中行程廣泛,以及這種行程連接但不加以調和的諸社會世界在實踐中的不相容,我不能保證因為遠遠無法肯定我自己借助社會學工具是否達到了這一點讀者能以在我看來適宜的目光看待我將要展現的經驗。
通過采取分析者的視角,我被迫(并使自己有理由)抓住所有從社會學觀點來看直接相關的特征,也就是對社會學解釋和理解所必要的特征,而且僅僅是這些特征。但是,我遠非人們所擔心的那樣,試圖強迫別人接受我的闡釋,并由此產生一種封閉作用。我試圖把這種盡可能誠實地陳述的經驗,交付批判的對比,就像涉及無論其他什么對象那樣。我非常清楚,我的歷史的所有時刻,尤其是我在研究方面所采取的不同立場,都經由這個視角并無論如何合宜地按照慈善原則得到分析,這些時刻和立場可能顯得恢復了其社會學必然性,也就是說,在這個方面得到了證明,以及無論如何都顯得比實際上更理性甚或更系統(tǒng)和更合理,仿佛它們出自一個從一開始就有自我意識的計劃。但是我知道并且絲毫不掩飾這一點,即事實上,我只是逐漸地發(fā)現指導我的實踐的原則,即使在研究領域也是如此。
我的選擇并不真正是無意識的,它們尤其體現在往往無關聯(lián)的智識拒絕和反感中,而且它們很遲才以明確的方式表現出來(比如風行一時的對薩德的崇拜曾引起我的極度厭惡,巴塔耶式或克洛索夫斯基式的性事觀念僅在1994年《社會科學研究雜志》探討身體的交易那一期才得到最初的表達)。也許因為我過分投入到我的研究工作和我主持的團隊中,顧不上看我的四周;也許因為我要做的事太多,無法把我如此需要的一部分時間用來討論或批判我周圍那些在法國或外國、在社會科學或哲學領域最引人注目的人。我對他們一向是不大看重的,也許我在針對不屬于我的問題的知識分子討論中是相當笨拙和不受歡迎的 [我對與哈貝馬斯的一次會面保留了一段好壞參半的回憶,這次會面當然是非常熱情的,是德雷福斯(Dreyfus)和拉比諾(Rabinow)在巴黎安排的],我趨向于一往直前,有點聽其自然,我只是逐漸地,幾乎總是以追溯的方式尤其在國外短暫停留時開始明確我與哈貝馬斯、?禄虻吕镞_的區(qū)別。今天人們經常向我問到他們,然而他們在我的研究中,比西考萊爾(Cicourel)、拉博夫(Labov)、達恩頓(Darnton)、梯利(Tilly),以及其他許多在知識或傳媒領域不知名的歷史學家、人種學家或社會學家,出現得少得多,而且更不重要。畢竟,我可以在解釋自己和理解自己的努力中,依靠對自己的客觀化片段,把這些片段留在整個研究過程的路途上。在這里,我將盡力深化它們,并把它們系統(tǒng)化。
皮埃爾·布爾迪厄(Pierre Bourdieu,1930年8月1日2002年1月23日),當代法國著名的社會學家,思想家和文化理論批評家。1954年畢業(yè)于巴黎高等師范學院,1956年應征入伍,在阿爾及利亞服役兩年。1964年回到巴黎,于1975年創(chuàng)辦《社會科學研究行動》(Actes de la recher- che en sciences sociales)。1982年成為法蘭西學院唯一的社會學教授,社會科學高等學院(Ecole des hautes études en sciences sociales)學術總監(jiān)。主要著作有《實踐理論大綱》《藝術的規(guī)則》《帕斯卡式的沉思》《男性統(tǒng)治》《區(qū)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