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烏臺詩案:交誼彌篤
身處王朝的政治中心,東京士人之間的走訪更能折射出
各種層面的世態(tài)人情。既有像嘉祐四友那樣在政治風潮中因
恩怨糾葛而分道揚鑣;也有一些士人來往的初衷并無意于政
治,而是身不由己地被政治事件所牽連, 但彼此情深意篤,
依然常相游從。以下我們主要以烏臺詩案所關(guān)涉的走訪活動
為例來討論后一種情形,以期從另一側(cè)面來透視士人社會的
多樣面貌。
元豐二年二月,蘇軾自徐州移知湖州,到任時進《湖州
謝上表》,監(jiān)察御史里行何正臣、舒、御史中丞李定, 先
后據(jù)以彈劾,遂成“烏臺詩案”。這年八月十八日, 蘇軾自
湖州入御史臺獄,直至三十日,蘇軾始供出“自來與人有詩
賦往還人數(shù)姓名”。② 由此,烏臺之勘又給當日與蘇軾來往的
士人帶來牽連之禍。經(jīng)過四個多月的勘治, 終于擬出最后的
審判結(jié)果,被貶或受罰的名單及處分如下:
祠部員外郎、直史館蘇軾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黃州
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令御史臺差人轉(zhuǎn)押
前去。絳州團練使、駙馬都尉王詵追兩官勒停。著作佐
郎、簽書應(yīng)天府判官蘇轍監(jiān)筠州鹽酒稅務(wù)。正字王鞏監(jiān)賓
州鹽酒務(wù),令開封府差人押出門,趣赴任。太子少師致仕
張方平、知制誥李清臣罰銅三十斤。端明殿學(xué)士司馬光、
戶部侍郎致仕范鎮(zhèn)、知開封府錢藻、知審官東院陳襄、京
東轉(zhuǎn)運使劉窸、淮南西路提點刑獄李常、知福州孫覺、知
亳州曾鞏、知河中府王汾、知宗正丞劉摯、著作佐郎黃庭
堅、衛(wèi)尉寺丞戚秉道、正字吳、知考城縣盛僑、知滕縣
王安上、樂清縣令周、監(jiān)仁和縣鹽稅杜子方、監(jiān)澶州酒
稅顏復(fù)、選人陳皀、錢世雄各罰銅二十斤。①
關(guān)于這次文字獄的政治背景與來龍去脈,以往研究北宋黨爭的
學(xué)者多有闡述。但是,這些研究多是著眼于朝堂之內(nèi),所注意
到的也多是人際關(guān)系所存在的事實或結(jié)果,而對于這些關(guān)系
所賴以生成的交游場景卻少有關(guān)注。如果不是烏臺詩案的爆
發(fā),蘇軾與以上諸人的關(guān)系也許并不會引起關(guān)注。實際上,
政治史上的激烈沖突所關(guān)涉的人際關(guān)系,其結(jié)成并非一朝一
夕,而是蘊含在一系列波瀾不驚的日常交往中。具體到此案
中被貶逐和責罰的諸人,我們僅從現(xiàn)存史料也可發(fā)現(xiàn), 他們
在此案的前后多有來往。在此不是對蘇軾的交游進行全面考
證,主要是以王鞏、范鎮(zhèn)等人為例,藉以考察士人走訪的另
外一種情形。
(一) “徑走城東求故人”:蘇軾與王鞏
王鞏,字定國,出身世家, 其曾祖王祜“創(chuàng)居第于曹門
外”①,其祖乃名相王旦,因所居城東曹門外有牛行巷,人稱
“牛行相君”。蘇軾有詩《送顏復(fù)兼寄王鞏》云:“君知牛行相
君宅,扣門但覓王居士。”② 王鞏所造清虛堂即位于“其居室
之西”。③ 《汴京遺跡志》亦載, 清虛堂位于“汴城內(nèi)之東
隅”。④熙寧九年冬天,蘇轍寓居范鎮(zhèn)東園,王鞏招其飲酒作詩,
蘇轍次鞏韻,詩云: “都城歲晚不歸去,客舍夜寒猶獨吟。樽
酒憐君偏好客,詩篇寄我謬知音。會須雪里相從飲,履跡旋平
無處尋”。不久下雪,蘇轍果然與孫洙會飲于王鞏西堂(即清
虛堂),戲成三絕,詩云:南國高人真巨源, 華堂邂逅接清樽。十年一見都如
夢,莫怪終宵語笑喧。傾盡香醪雪亦晴, 東齋醉臥已三更。佳人不慣生疏客,不盡清歌宛轉(zhuǎn)聲。
孫洙,字巨源,廣陵人, 博聞強識, 名練典故, 故贊其“南
國高人”。由“十年一見都如夢”,可知二人相交于熙寧之初。
十二年后,蘇軾兄弟再訪王鞏,故地重游,感慨萬千,蘇轍賦
詩《雪中訪王定國感舊》云:
昔游都城歲方除, 飛雪紛紛落花絮。徑走城東求故
人,馬蹄旋沒無尋處。翰林詞人呼巨源, 笑談通夜倒清
樽。住在城西不能返,醉臥吉祥朝日暾。①
顯然孫洙、蘇轍住在城西,距離王鞏城東的宅第較遠;而且夜
深雪大,當晚就醉臥王鞏家中,次日乃返。
熙寧十年正月八日,應(yīng)王鞏之請,蘇轍為其清虛堂作記,
首云: “王君定國為堂于其居室之西,前有山石)奇琬琰之
觀,后有竹林陰森冰雪之植,中置圖史百物,而名之曰‘清
虛’。日與其游, 賢士大夫相從于其間, 嘯歌吟詠, 舉酒相
屬,油然不知日之既夕。凡游于其堂者,蕭然如入于山林高僧
逸人之居,而忘其京都塵土之鄉(xiāng)也”。② 蘇軾則為之作《跋所
書清虛堂記》。③ 時人的亭堂園苑獲得蘇軾的作文題記,無疑
被賦予高雅的文化意蘊。對于主人而言,這一行為帶有明顯的
炫耀性與展示性的成分,因為這既體現(xiàn)出其與文壇巨擘蘇軾之
間非同一般的交情,也提升了其身份和地位。
雖然王鞏與蘇軾交游并看不出存有明確的政治意向,但在
元豐二年的烏臺詩案中,也因與蘇軾有詩賦往還而遭受牽連,
朝廷命其“監(jiān)賓州鹽酒務(wù),令開封府差人押出門,趣赴任”。①
不過,這場政治風波并未影響到雙方的感情,甚至產(chǎn)生了患難
與共的情誼。元豐八年十二月上旬末,蘇軾再次回到京城②,
“居閶闔門外白家巷中”③。這月下旬,蘇軾與王鞏、王震叔侄
有酬唱。④
元祐三年十二月七日,蘇軾兄弟造訪牛行巷的王鞏,會飲
清虛堂中。蘇軾有詩,題曰: “興龍節(jié)侍宴前一日,微雪,與
子由同訪王定國,小飲清虛堂。定國出數(shù)詩,皆佳,而五言尤
奇。子由又言:昔與孫巨源同過定國,感念存沒,悲嘆久之。
夜歸,稍醒,各賦一篇,明日朝中以示定國也”。⑤ 王鞏即興
賦詩,蘇軾兄弟均次韻酬答,詩題分別為《次韻王定國會飲
清虛堂》《次韻王定國見贈》;蘇轍還有詩《雪中訪王定國感
舊》回憶十二年前與孫洙雪中造訪王鞏的情形⑥,而此時孫洙
已經(jīng)去世。元四年正月,蘇軾再次造訪王鞏,并為其所藏的
王詵《著色山》繪畫賦詩二首。①
不僅僅王詵、王鞏,烏臺詩案的其他受害者,日后與蘇軾
也情深意篤。比如劉窸,元年間與蘇軾同朝為官,二人過從
甚密,嘗互謔為樂。劉窸曾在蘇軾家觀其堂中畫松圖,并賦詩
艷羨不已。② 元四年三月劉窸去世,蘇軾在《書黃州詩記劉
原父語》云,窸兄敞(原父) 卒久, “尚有貢父(劉窸) 在。
每與語,強人意,今復(fù)死矣”。③
(二) “獨向城西尋隱君”:蘇軾與范鎮(zhèn)
官員在朝堂外的私人交往,在宋廷看來并非無關(guān)緊要之
事。為了防止官僚趁著出謁、受謁其他官僚之際而植黨結(jié)派,
宋廷不斷頒布“謁禁法”,試圖予以限制或禁止。④ 范鎮(zhèn)不僅
對謁禁法持反對意見,而且不管在任官之時,還是在致仕之
后,他都毫不避嫌地與人來往,烏臺詩案中也正是因此而受到
牽連。
宋初大臣多無私第,私謁活動較為少見。之后大臣陸續(xù)擁
有私家宅第,在其中接見賓客的情形也隨之而來。對于謁禁
法,當時的朝臣意見并不統(tǒng)一。比如慶歷三年九月,詔“執(zhí)
政大臣非假休不許私第接見賓客”。① 此舉即遭到以范鎮(zhèn)為代
表的一些大臣的強烈反對。文彥博、富弼入相, “詔百官郊
迎”。范鎮(zhèn)曰: “隆之以虛禮,不若推之以至誠。陛下用兩人
為相,舉朝皆謂得人。然近制,兩制不得詣宰相居第,百官不
得間見,是不推之以誠也。愿罷郊迎,除謁禁,則于御臣之術(shù)
為兩得矣!雹 其后,謁禁法時有廢罷,總的趨勢是不斷擴大
禁謁的范圍,使謁禁法更加嚴密完善。另一方面,謁禁詔令的
不斷頒布,也正反映出官員私謁現(xiàn)象的屢禁不止。
嚴格來說,走訪與私謁的性質(zhì)并不完全相同。一般來說,
私謁帶有明確的目的性和功利性,走訪則帶有較強的日常性和
隨意性。朝廷頒布謁禁法雖有其道理,但這顯然干擾了官員之
間的正常人際交往,因而也遭到一些漠視和抵制。以下我們對
范鎮(zhèn)進行考察,以期透過他的人際交往,窺見當時官員對于謁
禁法的“熟視無睹”。范鎮(zhèn), 字景仁, 華陽(今四川成都) 人。乾興三年
(1025),范鎮(zhèn)結(jié)識薛奎。薛奎當時“守蜀,一見愛之,館于
府舍,俾與子弟講學(xué)”,還朝時帶范鎮(zhèn)進京,對人言: “得一
偉人,當以文學(xué)名世”。宋庠兄弟見范鎮(zhèn)文章, “自謂弗及,
與為布衣交”。寶元元年,范鎮(zhèn)果然不負眾望, “舉進士,禮
部奏名第一”。③ 仁宗時知諫院,神宗時為翰林學(xué)士。
范鎮(zhèn)與朝中友好多有互訪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