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收集了李龍先生從2011年到2015年在各大重要期刊上發(fā)表的25篇論文。其內容主要涉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研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理論體系研究、對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研究、當代中國法學學術話語體系的建立以及對依法治國等重大問題的研究。
李龍,男,1937年1月生,湖南祁陽人。武漢大學人文社科資深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部“馬工程”重點教材審議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顧問,全國高校法學教學指導委員會顧問,全國法學教育研究會顧問。曾任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浙江大學法學院院長。1997年作為中國法學會代表團團長出訪阿根廷、智利和法國。主要研究領域是法理學、憲法學以及法學教育。20世紀80年代以來,共出版專著、教材(主編)30余部,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法學刊物上發(fā)表學術論文160余篇,培養(yǎng)了100多位博士。先后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4項,一般項目2項、教育部社科基地重大項目1項、一般項目2項。1997年、2001年、2005年獲國家級優(yōu)秀教學成果一等獎,1998年獲教育部第二屆人文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一等獎,2002年獲國家優(yōu)秀教材一等獎兩項、司法部科研一等獎一項,2004年、2009年獲湖北省人民政府科研一等獎。2012年獲評中國法學會“全國杰出資深法學家”。
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的法理探源與中國特色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理論基礎、指導思想和基本構成
人本法律觀對社會主義法本質的再認識
論地方人大常委會對地方“兩院”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的正當性
論辛亥革命中的司法變革
論辛亥革命的法學價值
論當代中國法學學術話語體系的構建
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中的若干理念辨析
歷史與啟示:論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司法改革運動
論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
建構法治體系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礎工程
“治理”一詞的沿革考略——以語義分析與語用分析為方法
論國家治理與人權保障
法治新常態(tài)芻議
馬克思主義法學創(chuàng)立過程的三部曲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視域下的人權保障
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發(fā)源地——《黑格爾法哲學批判》解讀
論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與國家治理現代化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理論體系研究
走向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依法治國的辯證統(tǒng)一
論法律權威的生成機制及其維護
堅持和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tǒng)一
論平均地權的法理基礎——紀念孫中山誕辰150周年
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奠基之作——寫于《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問世170周年
習近平同志治國之道的法哲學解讀
附錄
法海沉浮
研究中國問題寫中國文章
馬克思主義法學觀與依法治國(上)——訪“全國杰出資深法學家”、武漢大學人文社科資深教授李龍
馬克思主義法學觀與依法治國(下)——訪“全國杰出資深法學家”、武漢大學人文社科資深教授李龍
李龍先生法學思想研討會會議記錄
李龍:社會需要精英和良法
《李龍文集(第三卷)》:
我們知道,馬克思主義法學區(qū)別于其他法學理論的最為重要的特點在于其是以唯物史觀為理論基礎!霸谔綄しǖ谋倔w過程中,馬克思主義法學運用唯物主義的經濟決定論,辯證地分析了經濟基礎與作為上層建筑的法律之間的關系!瘪R克思主義法學極具特色的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方法論是它區(qū)別于其他法學理論的又一特點,也是其保持生命力的不二法寶。該方法論不僅是馬克思主義法學研究法律和法律現象的方法,更是其保持開放、自我完善的方法。堅持和發(fā)展馬克思主義、馬克思主義法學的中國化都需要我們堅持唯物史觀這個理論基礎,以及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方法論。
堅持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是當前我國社會主義事業(yè)的重要議題,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問題之一。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法學為指導,要將中國化的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貫穿于社會主義法治的全面實踐中。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首先,“從法學親緣性來看,馬克思主義法學具有促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主觀意志與客觀可能。因為同樣以唯物史觀的理論為基礎,馬克思主義法學在方向上契合社會主義價值觀”。其次,馬克思主義法學始終堅持人是法律的主體和目的的觀點,與我國社會主義法治以人為本的理念是一致的。最后,馬克思主義法學始終堅持民主制和人民主權,重視民主和法制的相互作用,這一點與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過程中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人權主權、重視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治的交互關系的理念和做法是統(tǒng)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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