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結構—功能主義人類學的經(jīng)典作品,作者反對用簡單的因果關系來解釋文化的起源,主張用較復雜的“函數(shù)”、“變量”或“功能關系”來解釋社會文化現(xiàn)象,一定的社會結構決定并對應著一定的社會集體心理行為。作者以科學和實證的方式,找出了社會運作的結構與各種功能,進而相互比較,以求獲得造成普同性的社會特質(zhì)的原因。
A.R. 拉德克利夫-布朗認為:“科學的人類學應當知道它的首要任務是建立一個審慎嚴謹?shù)奈幕摗_@個文化論應當包括比較社會學,統(tǒng)一所有的社會科學”,任何文化都是一個完整的體系,因而主張用社會學的方法研究各種文化現(xiàn)象。
阿爾弗雷德·拉德克利夫-布朗一生著作不多,但影響力卻遠超過其作品的數(shù)量。雖然在他之前,馬林諾夫斯基已經(jīng)提出功能論以質(zhì)疑演化論等學派的觀點,但布朗的論述才真正確立起人類學的發(fā)展之路,他厘清了人類學(特別是社會人類學)的學科性質(zhì)以及研究方法,并審慎地對待研究材料,深刻影響了后來列維·施特勞斯的結構主義人類學。
A.R. 拉德克利夫-布朗(1881—1955),20世紀上半葉最杰出的人類學家之一。他通過實踐和教學活動,為現(xiàn)代“社會人類學”發(fā)展確立為一門概念化的理論科學作出了貢獻。他把系統(tǒng)理論用于原始社會的研究,這一做法導致了分析和解釋社會關系上的一次革命。
導 論
第一章 南非的母舅
第二章 父系繼承和母系繼承
第三章 親屬制度研究
第四章 論戲謔關系
第五章 再論戲謔關系
第六章 圖騰社會學理論
第七章 禁 忌
第八章 宗教與社會
第九章 論在社會科學中功能的內(nèi)涵
第十章 論社會結構
第十一章 社會裁定
第十二章 原始法
譯者后記
原始社會的部族中,親屬制度是個人社會關系調(diào)節(jié)的基礎。那些固定了的、并且是或多或少為每一種公認的親屬關系確定了的行為模式,促成了這種現(xiàn)象的形成。例如,兒子對待其父親、弟弟對待其哥哥之間都存在某種特殊的行為模式。不同的社會里有各自獨特的行為模式,與此同時,某些根本的原則和趨勢卻存在于所有的社會之中。發(fā)現(xiàn)并闡釋這些總的趨勢是人類學家特有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