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為作者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革新刑法理論 完善環(huán)境犯罪立法》(項目批準號17FFX018)的結項成果。 科學的刑事立法需要革新的刑法理論來指導。在刑法理論革新方面,堅持刑法目的是保護法益和保障人權的有機統(tǒng)一。刑法的目的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維護國家的整體法律秩序(由特定的法益和義務為內容而結成的法律秩序),由此,刑法對法益的保護是間接的;另一面向是保障人權,這為刑法目的正面面向劃定了一條紅線。我國傳統(tǒng)的犯罪構成理論需要加以立體化改良;刑罰制度需要綠色化變革。運用上述革新的刑法理論闡述環(huán)境犯罪共同的犯罪構成和刑事責任配置,評析了我國現(xiàn)行刑法對于環(huán)境犯罪的立法不足,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相應的立法完善建議:因應環(huán)境法益作為犯罪客體的核心而作的修改、環(huán)境犯罪作為類罪其在刑法分則中位置的分析;環(huán)境犯罪刑事責任的均衡配置與綠色化變革(法定刑的縱橫攀比、資格刑和犯罪復原制度等);提前刑法保護環(huán)境時機的介入,設立環(huán)境危險犯;增設新的環(huán)境資源犯罪。
科學的刑事立法需要革新的刑法理論來指導。在刑法理論革新方面,堅持刑法目的是保護法益和保障人權的有機統(tǒng)一。刑法的目的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維護國家的整體法律秩序(以特定的法益和義務為內容而形成的法律秩序),由此,刑法對法益的保護是間接的;另一方面是保障人權,這為刑法目的的正面面向劃定了一條紅線。我國傳統(tǒng)的犯罪構成理論需要加以立體化改良,刑罰制度需要進行綠色化變革。
牛忠志,法學博士,博士后,河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從事刑法學學習與研究近30年。兼任河北省法學會犯罪學研究會秘書長、兼任中國科技法學會常務理事。曾任山東省法學會科技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山東省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等。
編著有:《科技法總論》(知識產(chǎn)權出版社2020年版)、《刑法學(上、下)》(主編)、《環(huán)境資源的刑法保護》《模擬刑事法庭理論與案例解析》;《刑法碎思錄》(合著)等教材和專著13部。發(fā)表期刊論文重要的有75篇。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規(guī)劃基金項目各1項;主持其他省部級或者作為主要研發(fā)人員參與國家級縱向科研項目等課題19項。學術論文、主編的教材和專著曾多次獲山東省、河北省、青島市、泰安市等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中國科技法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山東省法學優(yōu)秀成果獎等。榮獲山東省首屆“科技法學杰出人才獎”、第二屆“中國科技法學獎?優(yōu)秀人才獎”、第五屆“中國科技法學獎?突出成就獎(二等獎)”等榮譽稱號。
第一章 刑事政策的選擇和刑法目的理論的革新
第一節(jié) 正確把握我國寬嚴相濟的基本刑事政策
第二節(jié) 刑法目的新論
第二章 犯罪本質理論的革新
第一節(jié) 犯罪內涵新釋
第二節(jié) 犯罪本質的義務違反說論綱
第三節(jié) 論犯罪本質的義務違反說優(yōu)于法益說
第四節(jié) 德日法益說適應中國的 “四維” 改良
第三章 犯罪成立條件理論的革新
第一節(jié) 完善犯罪成立條件體系的宏觀問題分析
第二節(jié) 犯罪構成四要件的 “立體化” 修正
第三節(jié) 駁 “但出符合形式犯罪構成的行為說”
第四節(jié) 應當如何借鑒期待可能性理論
第五節(jié) 論犯罪動機——為犯罪動機的構成要件地位而吶喊
第六節(jié) 論刑事嚴格責任原則
第四章 民 (行) 刑銜接制度的完善
第一節(jié) 民事違法與犯罪的界分
第二節(jié) 對行政犯三種法律責任的追究
第三節(jié) 怎樣實現(xiàn)對行政犯的 “亦刑亦罰”
第五章 刑事制裁制度的完善
第一節(jié) 我國沒收財產(chǎn)刑的立法完善研究
第二節(jié) 我國牽連犯定罪處罰規(guī)則的立法完善
第三節(jié) 拘役與有期徒刑并罰的折算規(guī)則選擇
第四節(jié) 借鑒古代保辜制度以建立犯罪復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