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由作者的兩篇自述以及兩篇訪談組成。在自述中,作者闡述了自己作為一個哲人,是如何注意到方法的重要性的,有了方法,才能正確而有效地對問題進行反思。在訪談中,作者介紹了自己過去以及現在正在研究的問題,并就自己的哲學轉向做了一個說明。
第一章 方法與問題
應《哲學年鑒》之約,寫一個自述。但我對自我記述或自我評價的真實性總有些懷疑論態(tài)度,要寫一種自己不信任的文本幾乎是一個悖論,總覺得會表達了對自己的錯誤認識,就借此機會來反思我想過的部分問題。
最早是維特根斯坦的哲學提醒我關注方法。在功能上,哲學被設定為對所有思想的反思。希臘對哲學的初始定位就是“元知識”(metaphysics),所謂“物理學之后”,當時物理學約等于對所有自然事物的知識。先秦思想對此也有相似的理解,所謂“形而上之道”,也是試圖對“形而下之器”進行最終解釋。反思的定位很清楚,但產生了一個嚴重問題:反思的方法在哪里?有反思的決心不等于就有了反思的方法。有目標卻缺少達到目標的方法,有想法卻沒有辦法,這個狀況意味著哲學不成熟——這是困難,卻不是缺點,人類思想需要保持一種留有余地的不成熟。從哲學史上看,理論總在推陳出新,但實質變化不大,萬變不離其宗,這一點并不奇怪。人類的大多數基本問題始終沒有太大變化,很久才產生個別真正的新問題。哲學的每次重大推進都在于方法論的變革,只有新方法才能發(fā)現新視野。
我通過維特根斯坦的哲學意識到方法的決定性作用。大約在 1983 年通過二手著作開始知道維特根斯坦哲學,1985 年之后讀到他的許多原著,逐漸意識到方法是思想之本。我不是維特根斯坦專家而是維特根斯坦哲學的受益者,他有些飄忽不定的深刻見識,我不敢說真正理解,但從維特根斯坦的方法中我意識到方法的能量,一種方法能夠開啟一個原來視而不見的世界。在 1990 年后,我一度對方法的“磨刀”興趣甚至超過對問題的“砍柴”興趣!澳サ丁彼坪蹼y于“砍柴”,思考不少,想通的不多。
既然哲學是在“知識之后”的反思,哲學的產品就不是知識,據說是追求理解一切事情的“智慧”。聽起來很厲害,然而也是絕人之路。“智慧”既然不是知識,就意味著不是任何問題的答案,似乎應該說,學習哲學就學不到任何知識。阿里斯托芬在喜劇《云》中描寫一個父親讓兒子去找蘇格拉底學習哲學,兒子問:學哲學能學到什么?好像啥也學不到啊。父親怒道:誰說學不來東西?學了哲學就知道自己有多么愚蠢。阿里斯托芬編造的這個故事應該是以蘇格拉底的“自知無知”說法為藍本,本來是譏諷蘇格拉底,但也如畫地描繪了哲學的獨特性質。話說回來,如果學習哲學只是獲得“自己真的很蠢”的自知,也不知是不是積極的結果。故事有煽動性,我讀了這個喜劇就頓感自己從來沒有為一個哲學問題找到過答案。
哲學問題所以無解,在于哲學問題的普遍性往往涉及無窮性。只要涉及無窮性,任何一個哲學理論都會有反例。舉出一個反例對于科學是致命打擊,但對于哲學卻只是蚊叮蟲咬。一個哲學理論只要提出了有意義的問題或解釋,就足夠好了。哲學不怕反例,但怕自相矛盾或悖論,而這是哲學很難避免的事情,這是因為哲學理論或多或少都具有某種自相關性或基于循環(huán)解釋,那就走在自相矛盾和悖論的邊緣了。如果試圖徹底避開自相關或循環(huán)解釋,恐怕更糟,那就意味著需要獨斷地預設一些不許質疑的信念或價值觀,也就不再是哲學而變成意識形態(tài)了,而比這更糟糕的是,不許質疑的信念大概率會走到自我挫。╯elf-defeating),哪怕是高大上的價值觀比如平等和自由,也必須允許質疑而不能壓制,否則就反而以實際行動證明了不平等和不自由。哲學問題并非不能有答案,而是沒有絕對答案。不過在嚴格意義上,沒有絕對答案,就算沒有答案。
“絕對”是哲學最愛的概念之一,但這個概念本身就是夸大其詞。除了邏輯,不敢說絕對,即使是邏輯規(guī)律,其“絕對性”也有限定條件,比如量子力學和直覺主義數學的興起就質疑了排中律而引起爭論,結果產生了多值邏輯。有趣的是,盡管墨子邏輯遠遠不能與亞里士多德邏輯相比,卻出奇早地提出了一個等價于直覺主義數學關于排中律的理解,轉換為現代語言,可以表達為:排中律是有效的,當且僅當,限于矛盾律有效的范圍內。這意味著,矛盾律和排中律并非地位平行的定理,矛盾律是排中律的必要生效條件,而在矛盾律的有效范圍之外無條件地使用排中律就是濫用。我覺得墨子很有先見之明,于是在大約 1992 年的書或論文里討論過這個“有趣的”墨子問題,但沒有任何反應,也許只是我自己覺得有趣而已。這里不討論邏輯,只是想說,連邏輯和數學都不夠絕對,哲學就更別想。希臘—基督教傳統(tǒng)下的哲學有著追求絕對答案的傾向,這在心理上可以理解,但還是指向了一條可疑的形而上學之路。在維特根斯坦看來,追求絕對答案的形而上學是胡說。
哲學的難處在于沒有必然“保真”或至少“保值”的方法。數學和邏輯有其保真方法,但哲學真的沒有。當然,哲學運用了許多試圖增強其有效性的方法,首先必用邏輯,但邏輯并不是專屬哲學的方法,而是任何思想和知識的一般通用方法。邏輯雖有保證命題關系的形式保真性,但管不了前提或假設,而思想爭議多半與前提和假設有關,因此邏輯只能為哲學助力卻無法為哲學作保。當代哲學時而還運用博弈論,博弈論也是多學科的通用方法,雖有嚴格的技術性,但其應用場景卻往往承載了某些可疑或并非必然的價值預設,因此在實際應用中也未必保真。例如羅爾斯的“無知之幕”博弈就很可疑,既不反映真實世界,也沒有準確表達理性風險規(guī)避原則,而其默認值是預備宣傳的價值觀。
如果不算邏輯和博弈論之類通用方法,那么,專屬哲學的方法就只有懷疑論、先驗論證、辯證法、現象學和哲學邏輯(分析哲學的方法)等。另有一些經常被混同為方法的觀念其實是一些假設、信念或視角,在這里不算入方法,例如唯名論、唯實論、經驗主義、理性主義、現實主義、歷史主義、解構主義等等,此類假設或信念都是某種“視野”(horizon),尚未構成方法(method)。其中的區(qū)別是,請允許我給個比喻:視野相當于站在某處去看某個目標,但這只是一種可能的“看法”,看見目標不等于就能夠抵達目標。無論表達為 method 還是“道”,方法的本義都是道路,意味著能夠保證從出發(fā)點抵達目標的道路,可見方法具有操作性,是“做法”。簡單地說,如果有“做法”,那么是方法;如果沒有給出“做法”,就只是看法。哲學的“主義”雖多,但方法卻沒有那么多。
即使有邏輯助力,哲學的大多數方法仍然不夠嚴格,遠不能保證必然性。當然,必然性對于哲學論證來說是過高要求,但即使是尋求“最優(yōu)解”,哲學方法也氣力不足。求解“最優(yōu)可能性”是我試圖尋找的方法,容后再論。在哲學方法中,似乎只有先驗論證(transcendental argument)看上去比較嚴格(數學和科學卻未必承認),但應用范圍很有限。因此,哲學方法仍然有很大的發(fā)展空間。就反思能力而言,目前所見最強大的是哥德爾的系統(tǒng)反思方法,還有維特根斯坦的“游戲”分析。哥德爾方法表面上是數學,其實具有極深刻的哲學性,是目前所見最厲害的反思方法,可惜對于大多數哲學問題卻用不上,在此不論。這里說說維特根斯坦方法。
在方法上,我從維特根斯坦那里學到最多,我把他當成其中一個隔代老師。不過我的老師李澤厚似乎并不太佩服維特根斯坦,他的精神“老師”是馬克思、康德和孔子,這個新意組合很高強,可惜我對辯證法缺乏經驗,還需繼續(xù)學習。維特根斯坦方法具有革命性,尤其是“游戲”分析讓我看到了一種哲學史上所無的方法,盡管這種已有七八十年的方法作為事件已經不新了,但在有效性上仍然是新的,其潛力尚未得到充分開發(fā)。當然,維特根斯坦方法的重要性未必超過其他哲學方法,比如懷疑論、先驗論證、辯證法、現象學和哲學邏輯,這些方法都使我同樣收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