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章 美國301條款的法律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301條款引論
一、301條款的主要內容
二、301條款的主要特征
第二節(jié) 301條款的立法背景及歷史沿革
一、301條款的最初概念
二、301條款的受案范圍擴大
第三節(jié) 301條款的調查機關
一、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的誕生與發(fā)展
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的職責及組織機構
三、美國政府跨部門貿易政策協(xié)調機制
四、貿易政策咨詢委員會制度
五、301條款委員會
第四節(jié) 301條款調查程序規(guī)則
一、發(fā)起調查
二、審查調查申請書
三、與目標外國磋商
四、啟動正式爭端解決程序
五、舉行公開聽證會并提交書面案情摘要
六、征詢意見
七、裁定是否可訴
八、裁定采取報復措施
九、實施報復措施
十、監(jiān)督外國政府遵守報復措施
十一、修改及終止報復措施
第五節(jié) 301條款調查的實體規(guī)則
一、301條款調查保護的客體
二、301條款調查的類型
三、采取301條款措施的法定標準
第六節(jié) 301條款調查的報復措施
一、報復措施的種類
二、確定報復措施的程序
三、報復措施的實施方式
第七節(jié) 301條款調查的特別程序
一、超級301條款調查
二、特別301條款調查
三、政府采購與301條款調查
四、電信貿易與301條款調查
第二章 美國301條款調查典型案例及分析
第一節(jié) WTO成立前的301條款調查概況及典型案例
一、WTO成立前的調查概況
二、WTO成立前的典型案例
第二節(jié) WTO成立后的301條款調查概況及典型案例
一、WTO DS152案件之前
二、WTO DS152案件之后
三、特朗普政府發(fā)起的調查
第三節(jié) 針對中國的301條款調查概況及案例分析
一、中國等國與日本加捻絲線協(xié)議案
二、1991年特別301條款調查案
三、中國市場準入301條款調查案
四、1994年特別301條款調查案
五、美國對華清潔能源301條款調查情況
第三章 美國對中國技術轉讓、知識產權及創(chuàng)新的301條款調查
第一節(jié) 2017年調查的背景及原因
一、誘發(fā)原因:中美長期存在巨額貿易逆差
二、直接原因:通過WTO爭端解決機制解決爭端存在障礙
三、主要原因:中美之間常年存在不公平貿易
四、根本原因:中美經濟發(fā)展模式發(fā)生沖突
第二節(jié) 2017年對華301條款調查的程序
一、依據總統(tǒng)指令而自行發(fā)起調查
二、美國對中國的具體指控
三、調查依據的具體法律條文
四、與中國政府磋商
五、事實調查與證據收集
六、可訴性認定
七、裁定并實施報復措施
八、301條款調查的司法審查
第三節(jié) 報復措施之一:加征關稅
一、初始分兩批對5億美元產品加征關稅
二、對第三批20億美元的商品加征關稅
三、對第四批30億美元的商品加征關稅
四、加征關稅措施下的產品關稅豁免程序
第四節(jié) 報復措施之二:限制收購美國企業(yè)并加強技術管制
一、CFIUS簡介
二、CFIUS權限擴大的背景
三、FIRRMA擴大“受管轄的交易”范圍
四、允許CFIUS區(qū)別對待外國投資者
五、新增對特定交易的強制申報要求
六、賦予CFIUS更大的執(zhí)法權
七、新增6項國家安全因素
八、增加CFIUS編制和預算
九、定期報告中國投資情況
十、定期提交年度報告的義務
十一、加強信息共享和協(xié)作
十二、新興技術和基礎技術的出口管制
第五節(jié) 報復措施三:向WTO投訴
一、美國主要訴求
二、中國修改相關法律法規(guī)
三、案件審理經過及美國向WTO申請終止審理案件
第六節(jié) 中美進行雙邊貿易談判
一、第一階段:貿易戰(zhàn)不斷升級
二、第二階段:休戰(zhàn)三個月
三、第三階段:貿易戰(zhàn)再度升級
四、第四階段:談判取得實質進展
第七節(jié) USTR發(fā)布301條款調查的更新版報告
一、更新版報告發(fā)布的背景
二、更新版報告的主要內容
三、更新版報告的法律意義
四、中國政府的回應
第八節(jié) 中美達成第一階段經貿協(xié)議
一、美國政府簽訂協(xié)議的法律授權
二、協(xié)議的主要內容
三、協(xié)議的監(jiān)督和執(zhí)行機制
四、中美第二階段談判議題
第四章 美國301條款調查與WTO的關系
第一節(jié) GATT爭端解決機制
一、GATT爭端解決機制存在的缺陷
二、WTO《關于爭端解決規(guī)則與程序的諒解》產生的背景
第二節(jié) 301條款調查與WTO爭端解決機制之間的法律關系
一、301條款是否符合WTO規(guī)則
二、301條款調查是否被WTO爭端解決機制取代
三、美國認為對于WTO成員方違反WTO協(xié)定之外的義務有權實施301條款報復措施
第三節(jié) 歐共體在WTO起訴美國301條款案件
一、歐美雙方的主張
二、專家組的職權范圍及爭議措施
三、歐共體對第304條的異議
四、歐共體訴稱第306條與DSU第23條第2款(a)不一致
五、歐共體訴稱第305條、第306條與DSU第23條第2款(c)不一致
六、WTO專家組的裁決
第四節(jié) 中國在WTO起訴美國301條款案件
一、中美雙方的主張
二、關于解決辦法是否令“雙方滿意”的爭議
三、爭議措施的范圍
四、關于爭議措施是否違反1994年GATT第1條第1款(最惠國待遇)和第2條第1款(a) 項和(b)項(減讓表承諾)的爭議
五、爭議措施與1994年GATT第20條(a)項
六、專家組的裁決
附錄一 美國301條款調查案例一覽表
一、WTO成立前的301條款調查(95起)
二、WTO成立之后的301條款調查(35起)
附錄二 WTO成立之后的301條款調查
附錄三 各經濟體遭受301條款調查情況(1975年至2021年)
一、歐盟或歐盟成員國(45起,占比34.6%)
二、日本(15起,占比11.53%)
三、加拿大(14起,占比10.76%)
四、韓國(11起,占比8.5%)
五、巴西(9起,占比7%)
六、中國臺灣地區(qū)(7起,占比5.4%)
七、阿根廷(6起,占比4.6%)
八、印度(6起,占比4.6%)
九、中國(6起,占比4.6%)
十、泰國(3起,占比2.3%)
十一、印度尼西亞(3起,占比2.3%)
十二、烏克蘭(2起,占比1.5%)
十三、土耳其(2起,占比1.5%)
十四、越南(2起,占比1.5%)
十五、其他經濟體(11起,占比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