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為底本,以《守山閣叢書》本和中華書局整理本為主要對校本,校以《類說》本、《說郛》本、《墨海金壺叢書》本等,并參校歷代征引《東齋記事》諸書,對筆記體著作《東齋記事》進行校證整理。整理者對全書重新進行了現(xiàn)代標點;對底本中割裂或數(shù)條誤為一條者進行了合并或拆分;新輯佚文十八條。箋釋重點在書中所涉人物、事件和名物。同時,對撰者誤記史實詳加考證;對其所記簡略者,引錄諸書以詳之;對其所記不同者,廣引相關史料以示其異。
本書作者范鎮(zhèn),字景仁,成都華陽人,世稱“范蜀公”。生于大中祥符元年(一〇〇八),卒于元佑三年(一〇八八),年八十一歲。其先自長安徙蜀,曾祖范昌佑,祖范璲,父范度。兄弟共三人,長兄范镃,次兄范鍇。范鎮(zhèn)四歲時,父親去世,七歲時母親去世。天圣四年(一〇二六),薛奎知益州,范鎮(zhèn)為其門下士。天圣六年(一〇二八)三月,薛奎回京任職,攜鎮(zhèn)進京。寶元元年(一〇三八),以禮部試第一中進士,釋褐為新安主薄。不久,宋綬薦其任職國子監(jiān),后因王舉正薦,除館閣校勘。慶歷五年(一〇四五),與歐陽修、宋祁等人一道參與編修《新唐書》。皇佑元年(一〇四九),除直秘閣。次年,與司馬光一道參與胡瑗主導的雅樂修訂。至和元年(一〇五四),以起居舍人知諫院。嘉佑三年(一〇五八),知制誥。五年,《新唐書》成,遷為翰林學士。治平元年(一〇六四),因草制失誤,罷翰林學士,遷給事中。次年,復翰林學士。三年,因反對宋英宗追尊濮安懿王事罷翰林學士,知陳州。神宗即位,遷禮部侍郎,復翰林學士。熙寧二年(一〇六九),遷戶部侍郎,知通進銀臺司。熙寧三年(一〇七〇),因反對王安石青苗法,罷知通進銀臺司。十月薦蘇軾、孔文仲為諫官,未果,致仕。致仕后,居開封東郊東園,以詩酒自娛。元豐二年(一〇七九),蘇軾因烏臺詩案下獄,范鎮(zhèn)上書營救,未果。次年六月,與劉幾、楊杰一道改訂雅樂。同年,移居許昌。哲宗即位,司馬光拜相,欲啟用范鎮(zhèn),再三強之,不起。元佑二年(一〇八七),提舉嵩山崇福宮。三年,上所成《樂書》并圖法和所制樂器。閏十二月一日卒于許昌,享年八十一歲,贈右金紫光祿大夫,謐“忠文”。四年八月葬于汝州襄城縣。
范鎮(zhèn)一生著述甚豐,參與修撰《新唐書》《仁宗實錄》《玉牒》《日歷》《類篇》。有詩文集一百卷、《諫垣集》十卷、《內(nèi)制集》三十卷、《外制集》十卷、《正書》三卷、《樂書》三卷、《國朝韻對》三卷、《國朝事始》一卷、《東齋記事》十卷、《刀筆》八卷、《國朝蒙求》二卷、《樂議》《使北錄》等。與周沆合編《六家謐法》二十卷。
范鎮(zhèn)(1008—1088),字景仁,北宋成都華陽人。寶元元年進士及第,釋褐為新安主簿,一生三入翰林,四知貢舉,以銀青光祿大夫致仕,累封蜀郡開國公,世稱“范蜀公”。精通音律,與劉幾同修宋樂,其后又獨立修雅樂,史稱“范鎮(zhèn)樂”。以史學名世,一生著述甚豐,參與修撰《唐書》《仁宗實録》《玉牒》《日歷》《類篇》;有詩文集一百卷、《諫垣集》十卷、《內(nèi)制集》三十卷、《外制集》十卷、《正書》三卷、《樂書》三卷、《國朝韻對》三卷、《國朝事始》一卷、《東齋記事》十卷、《刀筆》八卷、《國朝蒙求》二卷、《樂議》《使北録》;與周沆合編《六家謚法》二十卷。
整理者簡介:
劉術(1981—),四川宣漢人,四川大學中國古典文獻學博士研究生,四川文理學院副教授。曾著有《宋代成都游樂文化研究》。發(fā)表論文《<東齋記事>辨正二十九則》《中華書局<東齋記事>輯佚問題考辨》《<東齋記事>標點商榷十則》等。
目録
自序……………………一
東齋記事卷一……………………三
東齋記事卷二……………………一三三
東齋記事卷三……………………一八一
東齋記事卷四……………………二三三
東齋記事卷五……………………二八七
東齋記事補遺……………………三三三
東齋記事輯遺……………………三七三
東齋記事續(xù)輯……………………四二一
附録一 范鎮(zhèn)生平資料……………………四五三
附録二 歷代主要著録……………………四八五
附録三 各版本序跋……………………四八九
引用書目……………………四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