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教材與通行的《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理論教程體例一致,因此可與通行的《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理論教材“無縫連接”、配套使用。(2)現(xiàn)在各地出版了不少案例教材,但這些案例教材大多只是單純的案例分析,在體例上是“一案一題”,還缺乏與法律規(guī)定、法學理論的有機結合,不利于學生通過案例掌握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和相關的法學理論。本教材總結了現(xiàn)有案例教材的得失,汲取了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以法學的基本理論為線索,就每個具體理論問題設案情簡介、學理點評、相關法律鏈接三個部分,這一體例可以充分地體現(xiàn)實踐、法律、理論的結合。(3)本教材并不是僅從法學的角度來講解法律,而是適合公共管理學科的背景,把行政管理學、政治學、公共經(jīng)濟學、公共政策學等課程的分析方法有機地融入到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教學中,通過案例討論,引導學生實現(xiàn)專業(yè)知識的融會貫通。(4)加入了新的案例,如2017年“于艷茹訴北京大學撤銷博士學位決定案”、2018年“鄭州城管抽梯案”、2018年“飯壟堆公司訴被國土資源部國土資源行政復議決定案”等,緊密聯(lián)系實際,跟蹤行政立法與實踐的前沿。
本書是為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理論課教學編寫的配套案例教材。在編寫體例上,按行政法學內(nèi)在的邏輯結構與通行的理論體系,分為十六章,包括行政法概述、行政法基本理論與基本原則、行政主體概論、行政機關、公務員、行政行為概論、行政立法、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其他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調(diào)解行政合同及行政指導、行政程序、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每一章都由一個經(jīng)典案例引導,把知識點巧妙地貫穿在案例之中,以案例配合每一章的理論學習,并終以案例分析來檢驗每一章的教學效果。
第二版前言
本教材出版以來,我國行政法的理論和實踐都發(fā)展較快,尤其是行政法的立法工作成績顯著,行政訴訟方面也出現(xiàn)了不少經(jīng)典案例。編者希望將新的立法突破、經(jīng)典案例和理論進展在本教材中體現(xiàn)出來,這就是修訂本教材的初衷。
本次修訂在原版111個案例的基礎上,增加了31個案例,替換了12個案例,刪除了5個案例。修訂之后,案例的總數(shù)增加了,分類更合理了,時效性更強了,并且涉及的法律問題更廣泛了。
本次修訂還有一個重大改進,即在案例中出現(xiàn)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司法解釋的名稱時,用注釋標明其立法變遷過程,并且說明在本案中所依據(jù)或所指的法律處于變遷過程的哪個階段。據(jù)編者所知,在同類教材中,這還是首創(chuàng)。這樣編寫的目的,一是讓學生查閱法條時不會出錯,二是幫助學生理解該立法的來龍去脈。學生將會發(fā)現(xiàn),某些法律的修改(修訂或修正)相當頻繁,這一方面體現(xiàn)了我國法律制度還不夠穩(wěn)定,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國社會政治經(jīng)濟發(fā)展迅速從而促使立法活動緊跟時代脈搏。
第一版前言
案例教學是現(xiàn)代法學教育的必然要求。經(jīng)過多年的實踐,國內(nèi)學者已經(jīng)編寫了不少高質量的案例教學教材,F(xiàn)有的案例教學,其出發(fā)點在于解決傳統(tǒng)的課堂教授法與實踐型人才需求之間的矛盾,希望通過教學手段與方法的革新,使法學專業(yè)的學生畢業(yè)后能盡快成為司法實務部門和律師界的急需人才。然而,非法學專業(yè)的學生又如何從法學案例教學中受益呢?非法學專業(yè)的學生接受法學教育,這既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需要,也是培養(yǎng)現(xiàn)代公民的需要。在此,案例教學是一種人文科學教育手段,而不是法律職業(yè)性訓練手段。顯然,作為兩種不同手段的案例教學,應當使用不同的教材。
本教程的特點體現(xiàn)在以下四個方面。
首先,本教程不僅僅適用于法學專業(yè)學生,或者說,它更多是為非法學專業(yè)的學生準備的。因此,本教程的研究對象不能局限于狹義的法律本身,而是擴及對更廣義的法律現(xiàn)象的探索,其中包括對法院的“一般做法”(或稱“習慣性做法”、“傾向性做法”)的觀察和分析。編者想讓學生知道,對于現(xiàn)行法律中的概念和原則,我國的法官是如何理解和運用的;編者想讓學生了解,由立法者造出的法,在實踐中是如何發(fā)揮作用的;編者想讓學生思考,我們的立法、執(zhí)法、司法上的偏差,以及出現(xiàn)偏差的原因和解決途徑。
其次,在案例的編寫體例上,本教程按行政法學內(nèi)在的邏輯結構與通行的理論體系,分為行政法概述,行政法基本理論與基本原則,行政主體概論,行政機關,公務員,行政行為概論,行政立法,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其他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調(diào)解、行政合同及行政指導,行政程序,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共十六章。這樣的體例安排,符合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課程教學的慣例,也能夠與常用的理論課教材很好地配合。為了突出案例的知識點,編者還在每一個案例的標題上冠以簡短的概括語。
再次,本教程在案例的選擇上遵循以下原則。①盡量涉及更多的行政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使非法學專業(yè)的學生能夠通過案例了解更多的行政法規(guī)范。②盡量選擇典型性案例!度嗣穹ㄔ焊母镂迥昃V要(1999—2003)》規(guī)定,從“2000年起,經(jīng)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有適用法律問題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布,供下級法院審判類似案件時參考” 。本教程優(yōu)先選取《高人民法院公報》中影響較大和時間上較新近的案件。同時,每年年終由媒體評選出來的當年典型案件也是本教程選擇的重點。③盡量反映案例的原貌。不同于很多教材將案例簡化處理,本教程力求反映案例的原貌,使學生能夠對案情的真實性、復雜性有一個直觀的認識。
后,在案例點評中,本教程將法理分析與公共政策分析有機地結合起來,將公共管理的理論與方法融入非法學專業(yè)的法學教育中。編者認為,行政法治與現(xiàn)代國家行政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大學在對學生進行法律思維訓練時,也應當同時施以公共管理的思維訓練。因此,本教程也可以作為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等課程的案例教材使用。
1991-2001年就讀于武漢大學世界經(jīng)濟系,相繼獲得經(jīng)濟學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其間,在武漢大學法學院經(jīng)濟法專業(yè)獲得法學學士學位,并通過全國律師資格考試,擁有律師資格證及律師執(zhí)業(yè)證。 2001-2002任職于長江證券公司研究所。2002年至今任職于華中科技大學,先后任公共管理學院教師、學校辦公室副主任、校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長、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主任、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等職。2007-2008公派在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從事博士后研究。2016年公派在美國斯坦福大學做訪問學者。 現(xiàn)任華中科技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同時擔任中國行政管理學會教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湖北省委黨內(nèi)法規(guī)專家組成員,湖北省政府預算績效評估專家,湖北省行政機關能力建設指導專家,湖北省紀檢監(jiān)察學會理事,湖北省反腐倡廉理論研究基地特約研究員。承擔省級以上科研項目多項,發(fā)表論文五十幾篇,出自專著兩部,教材一本。2012年獲得湖北省“五一勞動獎章”。
目錄
第1章行政法概述(1)
案例1行政法治應追求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的平衡
——益民公司訴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等行政行為違法案(1)
案例2行政權力的參與是構成行政法律關系的必要條件
——長春亞泰足球俱樂部訴中國足協(xié)案(5)
案例3行政權力運用不當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王麗萍訴中牟縣交通局行政賠償糾紛案(8)
案例4行政法律關系中的行政窮盡原則
——平樂鄉(xiāng)人民政府訴失學兒童家長案(10)
案例5行政法的不同淵源沖突時的處理
——劉家海訴南寧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隊交通行政處罰違法案(12)
案例6行政規(guī)章的實施細則不是行政法的淵源
——施寶昌訴通州市衛(wèi)生局行政處罰決定案(16)
案例7憲法作為行政法的淵源
——趙恒先訴山東省人民政府爭取滕州市行政自主權案(19)
第2章行政法基本理論與基本原則(22)
案例8法治行政是對行政權的控制
——黃梅縣振華建材物資總公司訴黃石市公安局扣押財產(chǎn)及侵犯
企業(yè)財產(chǎn)權案(22)
案例9合法性原則要求行政主體的職權法定
——鄧州市骨傷醫(yī)院訴河南鄧州工商局越權扣押物品案(26)
案例10合法性原則要求行政行為的程序合法
——平山縣勞動就業(yè)管理局訴平山縣地稅局稅務行政處理決定案(29)
案例11合法性原則要求在無具體程序規(guī)定時仍須遵循正當程序原則
——于艷茹訴北京大學撤銷博士學位決定案(32)
案例12合法性原則要求行政行為的依據(jù)合法
——李和義訴即墨市移風店鄉(xiāng)人民政府強制執(zhí)行財產(chǎn)案(36)
案例13合理性原則之合乎比例
——匯豐公司訴哈爾濱市規(guī)劃局行政處罰案(39)
案例14合理性原則之平等對待
——張先著訴蕪湖市人事局乙肝歧視案(42)
案例15合理性原則之信賴保護
——田永訴北京科技大學拒絕頒發(fā)畢業(yè)證、學位證案(45)
第3章行政主體概論(48)
案例16依職權獲得行政主體資格
——王生秋訴兩級人民政府不履行頒發(fā)土地承包權證職責案(48)
案例17依授權獲得行政主體資格
——溆浦縣中醫(yī)院訴溆浦縣郵電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50)
案例18高校作為授權組織的行政主體資格
——何小強訴華中科技大學拒絕授予學位案(54)
案例19行政主體必須在職權范圍內(nèi)行使權力
——豐祥公司訴上海市鹽務局行政強制措施案(58)
案例20依據(jù)行政委托不能獲得行政主體資格
——合江縣食品公司不服合江縣榕山畜牧獸醫(yī)站扣押豬肉決定案(61)
案例21村民委員會不是行政主體
——時某訴東風村村委會行政處罰案(64)
案例22經(jīng)法律授權的派出機構是行政主體
——秦有福訴黎塘車站公安派出所行政處罰案(66)
第4章行政機關(68)
案例23國務院
——聚焦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68)
案例24行政機關的隸屬關系
——龍淵街道村民不服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決定申請國務院
終裁決案(76)
案例25行政機關之間的職權劃分
——福冠公司不服宜昌市衛(wèi)生局行政處罰案(78)
案例26政策性文件不能創(chuàng)設行政機關
——瀘縣糧食局服務部不服瀘縣人民政府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
辦公室處罰決定案(83)
案例27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行政機關
——中發(fā)〔2015〕37號文推進城市執(zhí)法體制改革(87)
案例28臨時機構不是行政機關
——游淑平不服龍巖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行政處罰決定案(91)
第5章公務員(93)
案例29公務員報考資格的公平性
——蔣韜訴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公務員錄用身高歧視案(93)
案例30公務員考試作弊的認定
——公務員考試被指答案“雷同”案(97)
案例31公務員錄用
——公務員考試綜合成績第一名卻未被錄用提起行政訴訟(99)
案例32公務員的公開選任
——西安干部公選引發(fā)訴訟(103)
案例33公務員的公務行為
——高某訴某區(qū)公安分局行政處罰案(106)
案例34判斷公務行為的標準
——張某訴縣工商局行政賠償案(108)
案例35交通安全協(xié)管員的法律地位
——莊儀青訴東城交通支隊天壇大隊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案(111)
案例36公務員的責任追究
——問責制度的新進展(113)
案例37公務員的義務
——公務員規(guī)范著裝起爭議(116)
案例38辭職公務員從業(yè)限制
——《關于規(guī)范公務員辭去公職后從業(yè)行為的意見》解讀(118)
案例39公務員非職務違法處分
——公務員包養(yǎng)情人將被撤職或開除(120)
第6章行政行為概論(122)
案例40區(qū)分行政行為與非行政行為
——居美家具公司訴縣工商局行政處罰案(122)
案例41消防隊救災行為不屬于行政行為
——張印香訴北京市順義區(qū)公安消防支隊不履行火災撲救法定職責案(124)
案例42對行政不作為的法律救濟
——湯晉訴當涂縣勞動局不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chǎn)權法定職責案(126)
案例43形式履責亦構成行政不作為
——王順升訴壽光市人民政府行政不作為案(129)
案例44區(qū)分具體行政行為與抽象行政行為
——廣豐公司和廣進中心訴國資委案(131)
案例45區(qū)分內(nèi)部行政行為與外部行政行為
——王洪杰訴牡丹江醫(yī)學院開除處分案(134)
案例46區(qū)分羈束行政行為與裁量行政行為
——駱淑芬訴天津市公安局對侵犯其人身權利人治安處罰顯失公正案(137)
案例47行政行為的公定力
——玉樓東酒家訴豐臺區(qū)工商分局行政處罰案(140)
案例48行政行為的確定力
——焦志剛訴和平公安分局行政糾紛案(142)
第7章行政立法(146)
案例49設區(qū)的市獲得行政立法權
——新《立法法》擴大行政立法主體范圍(146)
案例50授權行政立法
——居民暴力抗強拆背后的法律、法規(guī)之爭(148)
案例51規(guī)范國務院及其部門的行政立法權
——國務院修改《行政法規(guī)制定程序條例》和《規(guī)章制定程序條例》(151)
案例52行政立法聽證
——國家質檢總局舉行《缺陷產(chǎn)品召回管理條例》立法聽證會(153)
案例53行政立法回避
——重慶試行立法回避制(155)
第8章行政許可(158)
案例54行政許可的設定
——河北成安農(nóng)民收玉米需辦秸稈放倒證(158)
案例55違法設定行政許可條件的行政行為應予撤銷
——梅永紅訴東臺市民政局行政許可案(160)
案例56行政許可的范圍
——奧克斯訴信息產(chǎn)業(yè)部違反《行政許可法》案(163)
案例57行政許可不允許收費
——上海“車牌拍賣”引起爭議(166)
案例58行政許可申請的受理
——馬海斌與萍鄉(xiāng)市水務局水行政許可糾紛上訴案(171)
案例59行政許可申請材料的審查
——豐都縣先進中學與豐都縣教委教育行政許可糾紛上訴案(174)
案例60行政許可的聽證程序
——陳志強訴湖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環(huán)境管理行政許可案(178)
案例61行政許可的撤銷
——大連市環(huán)境保護局與王孝林撤銷行政許可糾紛案(181)
案例62行政許可依法撤銷的補償
——巴××休閑體育有限公司訴重慶市巴南區(qū)人民政府
行政補償案(183)
第9章行政處罰(186)
案例63訓誡不屬于行政處罰
——譚孝華訴漢源縣公安局行政處罰案(186)
案例64“黑名單”是否屬于行政處罰
——國家旅游局制定《關于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188)
案例65行政處罰的管轄
——福建省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不服省地礦廳行政處罰案(192)
案例66行政處罰中的一事不再罰原則
——冉勇訴酉陽縣公安局治安行政處罰案(197)
案例67行政處罰應堅持裁執(zhí)分離原則
——公路“治超”不能以罰代管(200)
案例68行政處罰應保障相對人的陳述申辯權利
——袁某和劉某訴雙牌縣公安局行政處罰案(203)
案例69行政處罰畸重的處理
——方林富炒貨店訴杭州市西湖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等行政處罰案(205)
案例70行政處罰的追究時效期限
——王祺國訴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不服治安行政處罰上訴案(209)
案例71行為人主觀差異對行政處罰的影響
——《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的但書條款(211)
案例72行政處罰的聽證程序
——物資回收公司訴江蘇省某市環(huán)保局行政處罰案(213)
案例73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
——廖宗榮訴重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二支隊道路交通管理
行政處罰決定案(216)
第10章行政強制(221)
案例74地方法規(guī)設立行政強制措施的權限
——潘洪斌訴杭州市拱墅交警大隊道路行政強制及行政賠償案(221)
案例75沒收不是行政強制措施
——再勝源公司訴上海市衛(wèi)生局行政強制決定案(225)
案例76行政強制措施必須程序合法
——劉云務訴太原市晉源交警一大隊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案(229)
案例77依據(jù)“準予執(zhí)行裁定”實施的強拆行為不可訴
——溫振強訴遼寧省凌源市人民政府強制拆除案(232)
案例78行政強制執(zhí)行的主體及程序
——無錫市鑫業(yè)再生物資利用有限公司訴無錫市惠山區(qū)堰橋街道
辦事處、無錫市惠山區(qū)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行政強制案(235)
案例79勞動教養(yǎng)是行政強制措施還是行政處罰
——雷華燈等訴上海市勞動教養(yǎng)管理委員會勞教決定案(238)
案例80收容遣送制度的終結
——孫志剛被非法收容致死案(242)
案例81強制引產(chǎn)引發(fā)的法律思考
——陜西安康強制引產(chǎn)案(245)
第11章其他具體行政行為(250)
案例82行政征收
——程元福訴鷹潭市月湖區(qū)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案(250)
案例83行政登記
——代朝菊訴江陰市民政局婚姻登記案(253)
案例84行政裁決
——宋莉莉訴宿遷市建設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裁決案(256)
案例85行政獎勵
——魯瑞庚訴東港市公安局懸賞廣告糾紛案(259)
案例86行政允諾
——黃銀友等訴大冶市人民政府、保安鎮(zhèn)人民政府行政允諾案(263)
案例87行政確認
——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266)
案例88行政監(jiān)督檢查
——彭學純訴上海市工商局不履行法定職責糾紛案(270)
案例89行政救助
——建甌市民政局、高淳縣民政局為無名受害者起訴交通肇事案(273)
案例90行政通知
——全國首例因身份證重號引發(fā)訴訟案(276)
案例91行政規(guī)劃
——黃金成等25人訴成都市武侯區(qū)房管局劃分物業(yè)管理區(qū)域
行政糾紛案(278)
第12章行政調(diào)解、行政合同及行政指導(283)
案例92行政調(diào)解
——羅邊槽村一社不服重慶市人民政府林權爭議復議決定行政
糾紛上訴案(283)
案例93以調(diào)解方式履職
——劉尊焱訴國家郵政局行政復議案(286)
案例94行政合同
——武漢市國土資源管理局與興松房地產(chǎn)公司行政糾紛上訴案(288)
案例95行政合同還是民事合同
——天源公司、天瑞公司訴和田市人民政府等合同糾紛案(292)
案例96政府采購合同
——尖鋒電腦訴某市財政局采購行為案(296)
案例97行政指導
——岳繼文訴遠安縣司法局行政處理案(298)
案例98區(qū)分行政指導與具體行政行為
——吉德仁等訴鹽城市人民政府行政決定案(301)
第13章行政程序(307)
案例99行政程序立法的意義與現(xiàn)狀
——湖南省正式頒布《湖南省行政程序規(guī)定》(307)
案例100行政程序的公正原則
——李昕洋訴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確認案(311)
案例101行政程序的公開原則
——李方平訴鐵警違法查驗身份證案(314)
案例102行政程序的參與原則
——王超訴北京郵電大學撤銷碩士學位案(317)
案例103行政程序的效率原則
——李健雄訴廣東省交通運輸廳政府信息公開案(319)
案例104信息公開制度是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柯躍輝訴中國電信廣東分公司政府信息公開案(321)
案例105管轄制度是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上海環(huán)球生物工程公司不服藥品管理行政處罰案(323)
案例106聽證制度是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南京市煤氣總公司不服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正當
競爭行政處罰案(328)
第14章行政復議(332)
案例107行政復議制度是上級人民政府對下級人民政府法定的層級監(jiān)督
——豐川裝飾城訴遼寧省葫蘆島市龍港區(qū)人民政府強行拆除廠房案(332)
案例108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關系
——溫州養(yǎng)殖戶狀告環(huán)?偩植蛔鳛榘(335)
案例109行政復議程序違法導致復議決定被撤銷
——張成銀訴徐州市人民政府房屋登記行政復議決定案(337)
案例110行政復議的范圍
——董永華等108戶被拆遷戶訴重慶市人民政府不服行政復議
裁定上訴案(340)
案例111行政復議可以審查規(guī)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某市鐵路電器廠不服市園林綠化管理局行政處罰申請復議(344)
案例112行政復議的期限
——侯軍訴武隆縣人民政府工傷認定糾紛案(347)
案例113行政復議的管轄
——熊淑端不服古藺縣工商局行政處罰提起行政復議(349)
案例114行政行為認定事實錯誤被行政復議撤銷
——王某不服市衛(wèi)生局行政答復向省衛(wèi)生廳提出行政復議(351)
案例115行政不作為被行政復議責令作為
——某化工有限公司因省科技廳不作為提請省政府行政復議(354)
第15章行政訴訟(356)
案例116行政訴訟的原告必須是利害關系人
——海龍王公司訴廣州市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委員會行政處理決定糾紛案(356)
案例117行政訴訟的被告是以自己名義獨立行使行政權力的主體
——王蘭英訴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qū)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案(359)
案例118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點頭隆勝石材廠不服福鼎市人民政府行政扶優(yōu)扶強措施案(362)
案例119抽象行政行為不可訴
——湖南省武岡市23名職工股東訴武岡市人民政府案(365)
案例120對不作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董堅狀告衛(wèi)生部行政不作為案(368)
案例121行政訴訟中對學術活動的司法審查
——劉燕文訴北京大學不授予博士學位案(370)
案例122行政行為因證據(jù)不足被撤銷
——豐浩江等人訴廣東省東莞市規(guī)劃局房屋拆遷行政裁決糾紛案(375)
案例123程序瑕疵的行政行為也可能不被撤銷
——孫淑蕓訴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土地行政處罰案(378)
案例124行政機關負責人不出庭應訴不構成違反法定程序
——煙臺泰格爾服裝有限公司訴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工傷行政確認案(382)
案例125再審程序
——姜濟庸等訴衢州市文化局不履行文物保護鑒定職責行政爭議案(384)
案例126行政訴訟的時效
——黃建煌、肖建蘭訴廈門市規(guī)劃委員會規(guī)劃行政許可案(387)
案例127公益訴訟
——喬占祥訴鐵道部票價上浮案(390)
案例128檢察院作為行政公益訴訟的原告
——行政公益訴訟回顧與展望(393)
案例129不鼓勵濫用訴權
——李紅與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答復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復議案(395)
第16章行政賠償(397)
案例130行政賠償請求人的資格
——無期徒刑犯人劉小望訴武漢市黃陂區(qū)公安局行政賠償案(397)
案例131行政第三人不能要求行政賠償
——江西某公司訴湖南省商檢局賠償損失案(399)
案例132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應承擔行政賠償責任
——尹琛琰訴盧氏縣公安局110報警不作為行政賠償案(401)
案例133行政賠償必須有實際損失
——王惠民訴鄭州大學行政處罰及行政賠償案(404)
案例134正當行使職責不負行政賠償責任
——陳寧訴莊河市公安局行政賠償糾紛案(407)
案例135只賠償財產(chǎn)的直接損失
——匯興公司訴浦江海關行政賠償案(409)
案例136賠償標準
——麻旦旦訴涇陽縣、咸陽市公安局賠償精神損害案(412)
案例137行政賠償訴訟中的舉證責任
——天壇鑫盈公司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懷柔分局行政賠償案(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