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主要內容對少年司法制度的基本概念進行闡述。少年司法制度是世界各主要國家應對少年罪錯(包括身份罪和違反刑法的行為)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各國法律制度中具有重要地位和意義。但就我國目前的情況看,對于少年司法制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范疇還缺乏深入細致的研究。本書即對少年司法的一些基本的核心概念,例如罪錯、保護處分、保護程序、分流(轉處)、舍棄管轄、少年司法組織、少年司法法等展開較為細致的探討。 這有助于正確認識國外的少年司法制度,有助于我國少年立法工作的進行,也有助于構建我國的少年司法制度。
如何應對少年罪錯,包括少年實施的觸犯刑罰法律的行為和一些嚴重的違法行為,在一個國家的法律制度下,可以由司法機關用司法裁決的方式予以處理,也可以由行政機關用行政處罰的方式予以應對,還可以由福利機構用一些福利色彩濃厚的措施予以解決。這里存在一個選擇問題,這種選擇離不開一個國家的現(xiàn)實國情,必須考慮現(xiàn)有法律制度和文化傳統(tǒng)中的各種有利和不利因素,也要和一個國家的法律制度所包含的價值追求相契合。筆者認為,建立一整套由司法機關(少年審判組織)按照規(guī)定于少年法中獨特的實體性和程序性規(guī)則進行處理的法律制度,對少年罪錯進行應對,是一個符合我國國情的選擇。這種制度即為少年司法制度。少年司法制度能夠有效預防和減少少年罪錯,也能夠最大化的保障罪錯少年的各項權利,最大化少年的各種利益。由行政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對少年罪錯進行應對,由于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因而并非最佳選擇。
建立我國的少年司法制度,關鍵是制定一部能夠確立少年司法制度的少年法。這種少年法必須能夠為司法機關作出司法裁判提供實體性和程序性規(guī)則,具有司法法的性質。沒有這種少年司法法,少年司法制度就無法和行政制度、社會福利制度相區(qū)分。而制定這樣的少年法,其核心又在于明確少年法所包含的基本概念和范疇,否則,少年司法制度就無法和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相區(qū)分。
我國少年司法制度的建設已經(jīng)經(jīng)歷了數(shù)十年。既取得了許多經(jīng)驗,也存在著一些問題。這些經(jīng)驗將為制定我國獨立的能夠確立少年司法制度的少年法提供可靠的現(xiàn)實基礎;而存在的問題,也需要在制定少年法時予以最大化的解決。制定獨立的少年法是建立我國少年司法制度的當務之急,明確少年法的核心概念和范疇具有現(xiàn)實意義。
于國旦,男,中國國籍,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研究方向為刑法學、犯罪學。主要學術成果有:《少年司法制度的理論與實務》,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侵犯公民人身權、民主權利罪重點疑點難點問題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發(fā)表論文《論少年司法制度的基本理念》、《論少年司法制度》等。
第一章 少年司法制度:概念與基本理念
第一節(jié) 少年司法制度的概念
第二節(jié) 少年司法制度的基本理念
第三節(jié) 中國語境:少年司法制度的合理認識
第二章 少年法
第一節(jié) 少年法的含義和類型
第二節(jié) 確立少年司法制度的少年法
第三節(jié) 制定我國能夠確立少年司法制度的少年法
第三章 少年罪錯
第一節(jié) 少年罪錯的概念
第二節(jié) 少年罪錯的范圍
第三節(jié) 我國少年罪錯范圍的劃定
第四章 保護處分
第一節(jié) 保護處分的興起
第二節(jié) 保護處分的法律性質
第三節(jié) 保護處分的種類
第四節(jié) 保護處分的適用
第五節(jié) 我國保護處分體系的構建
第五章 保護程序
第一節(jié) 保護程序概說
第二節(jié) 各國保護程序概覽
第三節(jié) 我國保護程序的構建
第六章 少年審判組織與審判的對象
第一節(jié) 少年審判組織概說
第二節(jié) 少年審判組織的立法例
第三節(jié) 少年審判的對象
第四節(jié) 我國少年審判組織的建設與完善
第七章 舍棄管轄
第一節(jié) 舍棄管轄的概念
第二節(jié) 舍棄管轄的立法例
第三節(jié) 我國少年審判組織舍棄管轄權的確立
第四節(jié) 刑事處分的改革與完善
結 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