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道關(guān)系及相關(guān)問題,是文論史的重要內(nèi)容;在儒家性命思想的視野中對它進行考察,是一次艱難的嘗試。
性、命之所以是儒家成德之學的核心范疇,是因為性論、命論是諸儒解決成德這個根本問題的最重要的理論路徑(而性、命自身并非儒學的根本問題,如果不能清楚地意識到這一點,得出的將只是性、命范疇或性論、命論的流變史),揭示了諸儒之學最根本的形態(tài)特征。這是《儒家性命思想視野中的文道關(guān)系諸問題》以“性命思想”命名研究對象的原因,是基本預設,是論證的起點。
性命思想演變的內(nèi)在理路在先秦諸儒之說中得到了相對集中、完整的體現(xiàn),對儒學在唐宋以還的再度展開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儒家性命思想視野中的文道關(guān)系諸問題》首先對先秦儒學思想史上幾樁聚訟紛紜的學術(shù)公案進行重新考察;在此基礎上,梳理儒家人性論建構(gòu)的三個基本維度,剖析諸儒之說的異同,揭示性命思想的演變機制與內(nèi)在困境;然后以此為視角、方法,對文道關(guān)系等問題進行闡發(fā)。
上編
第一章 再議“性命古訓”公案——周初天命觀的形態(tài)與局限
第一節(jié) 阮、傅、徐對《書》《詩》“性”字、“命”字的解詁及其失誤
第二節(jié) 人性論在“天命靡!彼枷胫械奈恢
本章小結(jié)
第二章 “口之于味”章歧解會通——孟子重新定義人性的意圖
第一節(jié) 三命論背景中的趙岐注解
第二節(jié) 朱熹對理氣二分闡釋模式的引入
第三節(jié) 黃宗羲、戴震、焦循等人的不同解釋
第四節(jié) 歧解會通:“不謂性也”“不謂命也”對人性的重新定義
本章小結(jié)
第三章 “性惡”說重估——茍子的貢獻與自蔽
第一節(jié) 諸家解詁《正名》篇性論的失誤
第二節(jié) 性非善
第三節(jié) “偽善”說的貢獻與自蔽
第四節(jié) 從其他形態(tài)性命思想的演變再看荀子人性論的貢獻
本章小結(jié)
中編
第四章 儒家人性論的不同維度
第一節(jié) 價值取向
第二節(jié) 自足無待
第三節(jié) 生來固有
本章小結(jié)
第五章 儒家性命思想的演變機制與內(nèi)在困境
第一節(jié) 命自天降
第二節(jié) 性之謂天命
第三節(jié) 天命之謂性
第四節(jié) 天人相分
本章小結(jié)
下編
第六章 從人性論的差異看文道關(guān)系說的分野
第一節(jié) 貫道與載道之說的失誤
第二節(jié) 一元與二元之說的失誤
第三節(jié) 人性論的差異與文道關(guān)系說的分野
本章小結(jié)
第七章 性命思想視野中的道、心序列文論命題
第一節(jié) “道”與“理”“心”:儒學的貫通與分流
第二節(jié) 古文家:道論與文論的錯位
第三節(jié) 道學家:依違于“道”“心”“言”“文”之間
本章小結(jié)
第八章 從儒家性命思想的困境看文之于道的意義——以“窮而后工”命題的生成為例
第一節(jié) 從無奈嘆息到追尋超越
第二節(jié) 來自才德悖離論的挑戰(zhàn)
第三節(jié) 韓愈的應對與“窮而后工”命題的生成
第四節(jié) “窮而后工”說的展開
本章小結(jié)
第九章 文學對性命困境的表現(xiàn)——以“士不遇”主題的生成為例
第一節(jié) 屈賦對“士不遇”主題的開創(chuàng)
第二節(jié) 漢人“答客難”類賦作對不遇的思考與抒寫
本章小結(jié)
參考文獻
致謝
諸家一致認定,雖然欲望與道德都來自天之所生,但欲望的滿足受制于外,而道德的實現(xiàn)人能自主,故道德在價值上高于欲望。于是,當把“有命焉”理解為命對性在價值上優(yōu)先時,即當以道德解釋“有命焉”的“命”;而當把“有命焉”理解為性的完成受制于命時,即當以命運之類的外力解釋“有命焉”的“命”。兩種理解與解釋,在對欲望與道德進行價值判斷這個根本目的以及最終的評判結(jié)果上,完全一致。因此,黃宗羲固然采用的是前一種理解與解釋,但如果他采用后一種理解,便會采用后一種解釋;對于趙岐、戴震、焦循、傅斯年、徐復觀而言,反之亦然;而朱熹則可以同時采用兩種理解與解釋而并用不悖。于是,由于只能以受制于外力來解釋“命也”,所以采用前一種理解與解釋便會出現(xiàn)對兩“命”字的解釋不同的情況,采用后一種理解與解釋便會出現(xiàn)對兩“命”字的解釋相同的情況;而在這種不同與相同之間,并沒有根本的差別。
會通了諸家對“口之于味”章兩個“命”字的解釋的種種分歧之后,可以發(fā)現(xiàn),“性也”“有命焉”“不謂性也”“命也”“有性焉”“不謂命也”的結(jié)構(gòu)是在對人性進行重新定義。從“性”字的本義上講,人的天生之質(zhì)皆可稱為性。但其中一些如欲望,其實現(xiàn)受制于外力,而另一些如道德,其實現(xiàn)則最終由人自主。經(jīng)過“性也”“有命焉”“不謂性也”“命也”“有性焉”“不謂命也”結(jié)構(gòu)的檢汰,后者被確定為人性而前者被否定。至于對人性進行重新定義的目的,則是為了在人的天生之質(zhì)中找到價值的根源,在人的自身建立起實現(xiàn)價值的內(nèi)在力量,而不是僅僅對人的天生之質(zhì)進行客觀考察。盡管周初“天命靡常”的思想將天命的得失與王的敬德與否聯(lián)系起來,使人的道德行為可以對人世最高價值的實現(xiàn)產(chǎn)生積極作用,成為了中國人文精神建構(gòu)的起點,但其局限亦十分明顯。在未能打通性、命的情況下,天命于王一人的只是外在的道德律令,而作為道德的對立面和道德行為的對象,天生于人而內(nèi)在于人的性卻毫無積極的道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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