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與談判是一種相互需要、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的關系。作為受命于危難憂煩之際,效力于是非曲直之間的法律職業(yè)人士,律師實際上就是一種不斷變復雜為簡單,變被動為主動,化腐朽為神奇,挽狂瀾于既倒的職業(yè)。而談判,就是幫助當事人實現(xiàn)上述目標的專業(yè)本領與技巧。
法學院的畢業(yè)生不僅應具備論文寫作的能力、法律文書寫作的能力、分析案例的能力,還應當具備良好的談判能力。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教授 劉俊海
阮子文,
廣西思貝律師事務所創(chuàng)始合伙人、主任,知名律師,兼任廣西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生導師。第八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提名候選人,在廣西青年法學家評選中獲通報表揚。先后出版?zhèn)人專著《贏在談判——商務律師的成功法則》《律師非訟業(yè)務的思維與技能》(獲廣西法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律師非訟業(yè)務的專題講座》。曾連續(xù)七年在《南方都市報》開設“法的精神•阮子文專欄”,多次為《新京報》《澎湃新聞》撰寫時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