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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時期的澳門政治精英
《轉型時期的澳門政治精英》選取自1976年澳門一屆立法會至2013年當選的澳門特區(qū)第五屆立法會的議員作為澳門政治精英的研究對象,剖析了由歷史背景塑造而成的政治精英的結構組成、精英間的網絡關系以及與大眾之間的聯(lián)系。1999年澳門回歸祖國標志著澳門在政治、經濟和文化層面均經歷了顯的變化,這構成了社會變遷的動力!掇D型時期的澳門政治精英》借用布迪厄在社會學中運用的“資本”概念,指出在社會變遷的過程中精英擁有的資本價值和組合也相應有所調整;同時,成為政治精英的一員需要透過制度建設的路徑才能實現(xiàn),在進入立法會的不同路徑上(直選、間選和委任),精英的資本在價值和組合上也有區(qū)別。故此,《轉型時期的澳門政治精英》提出在轉型社會中,精英生成是社會變遷與制度變遷的共同結果!掇D型時期的澳門政治精英》的研究有利于讀者詳細了解澳門的政治體制,以及澳門的政治精英組成和發(fā)展情況。
序 一
“精英”一詞源于法文的“elite”,原意是指“特別優(yōu)良的商品”或者“遴選出來的少數(shù)東西”,后來又轉指“特別優(yōu)秀的人物”“杰出人物”“精華”等。在古代漢語里,“精英”一詞見于杜牧《阿房宮賦》的“齊楚之精英”,意指“精華”“精粹”,F(xiàn)代漢語里“精英”一詞是指“特別杰出的人物”或者“智能、才能超眾的優(yōu)秀分子”等。 在社會科學中,精英理論認為應該由少數(shù)具備知識、財富與地位的社會精英來進行政治決策,主導社會走向。系統(tǒng)而有影響的精英主義形成于19世紀末20世紀初,在20世紀70年代達到其發(fā)展的頂峰。莫斯卡、帕累托、米歇爾斯等人在批判大眾民主的基礎上發(fā)展了早期的精英主義理論,韋伯、熊彼特等人則從民主政治出發(fā),論證了精英民主的政治合理性。當代的精英主義者,如伯納姆、米爾斯等人從經濟和制度的角度論證了精英主義。 因為在解釋權力、政治和社會變遷過程中做出了重要貢獻,精英理論受到了政治學、社會學和歷史學界的廣泛關注。但在民主日益成為世界主要潮流的今天,精英主義備受質疑、批判與挑戰(zhàn)。 雖然如此,精英主導公共事務運作的情形,即使在自由民主社會中仍屢見不鮮。如在美國,精英集團的鞏固和普選是并行不悖的(形式民主和實質民主、精英執(zhí)政和大眾民主)。因此,在民主化的趨勢下談精英主義的意義何在?如何看待精英與大眾的關系?精英主義又是否與民主背道而馳?蔡永君博士的《轉型時期的澳門政治精英》一書為我們探索這些問題提供了可供參考的答案。 基于歷史的原因,澳門與香港在殖民管治下產生了精英治理的傳統(tǒng)。在“一國兩制”的政策下,根據“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的要求,民主政治的發(fā)展在兩個特區(qū)成為不可避免的主題。在此背景下,原有的精英治理與新時期的民主發(fā)展是否必然會產生沖突,又該如何調適與銜接,亦成為兩個特區(qū)政府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從這個角度而言,本書以社會轉型的視角分析澳門政治精英的代際轉換,在明晰澳門地區(qū)政治精英的特質、精英結構的基礎上揭示了其在利益代表中存在的問題,為澳門在新時期尋求適當?shù)闹卫砟J教峁┝艘粋可參考的思路與方向。 本書以回歸前后的澳門為案例,把視角投放在利益代表與表達的實際執(zhí)行者——政治精英身上,討論了“精英資格的先決條件是什么”“什么人才可以成為精英”“少數(shù)族群如何才能更多地躋身于精英行列”“精英群體是否具有凝聚力”“他們會團結為一個整體還是會由于利益沖突不斷產生緊張、分化”“精英的繼承體系是循環(huán)流動的、還是封閉堅守的”“精英如何才能適應社會轉型中的革命性變化”等一系列問題。 在對上述問題的分析解釋中,本書打破了人們以往印象中“精英—大眾”的兩分法,以代際轉換的動態(tài)視角,考察不同時期的精英特征、精英間的結構對利益代表的影響來解釋精英與大眾的聯(lián)系及其對社會穩(wěn)定所起的作用。通過這一研究,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民主參與和精英代表不是必然沖突的。 一方面,精英與大眾的界限并非絕對的。早期的精英主義有一種貴族傾向,把身份、地位、財產作為衡量精英的標準。但到后期,對精英的定義轉向了后天性的標準,如習得的技能等。由此,我們不應該從靜態(tài)的視角將精英視為一種脫離社會和國家以及對社區(qū)、社會、民族不承擔任何責任的獨立存在,而應視精英是可以生成、流動、轉換、再生產的。精英循環(huán)理論確定了精英研究走向“民主”的價值轉向。該理論認為精英循環(huán)是社會發(fā)展的動力,為推進社會民主化進程提供了重要的理論基礎,并直接影響了現(xiàn)代精英理論的產生。其代表人物拉斯維爾主張應從社會的各階層而非少數(shù)階級中挑選精英。 因此,一個有活力的精英執(zhí)政集團應該是充滿流動性的。在一個積極的社會中,精英的角色和位置是向所有人開放的,大眾都有機會在社會流動中成為精英,從而形成“精英的循環(huán)”。在一定的競爭性選拔的過程中,社會中下層的人群可以通過一定的法則進入精英集團,人們必須能夠根據其表現(xiàn)在社會層級的階梯上上升或者下降。 另一方面,精英治理只是讓那些最有才能的人去做最困難的、最重要同時也可能是報酬最豐厚的工作,而不是讓少數(shù)人代替多數(shù)人做決定。我們不應該只關注抽象意義上或者結構意義上的精英制,而應該同時考察精英及其所代表的民眾之間的代表性問題。因此,精英制并不只是精英當權而已,我們不能把目光僅停留在“如何把精英選出來”,而需要將視野擴展到如何在精英和其他社會階層之間建立一種普遍的代表性。 大部分人都能認同:極端而穩(wěn)定的“精英主義”社會和“民主”社會都只是理想化的狀態(tài)。當今幾乎所有國家、地區(qū)的政體均建基于某一種形式的代議制政府,而民主也被界定為把大量的公眾意見透過數(shù)量及質性差異較少的、被選舉出來的代表作為大眾利益偏好表達的過程。早期的精英主義認為精英是統(tǒng)治者,但在不斷的發(fā)展過程中,精英主義逐漸接受并融合了民主的某些要素,發(fā)展成為精英民主。精英民主更傾向于將民主視為一種方法或是一種程序,對民主采取工具主義的態(tài)度。 根據本書的研究,精英結構和組成與社會經濟發(fā)展之間的時間差應盡可能縮短,以減少累積影響社會安定的負面因素。因此,作者建議,由社會變遷而造成的利益表達需求,及其與制定變遷相結合而形成的精英生成模式,如能處在相同的變遷步伐上,將能更及時地反映社會各階層的利益需求,有助于保持社會的穩(wěn)定發(fā)展。 由于各種不同的社會政治精英之間通常并不存在統(tǒng)一的利益、價值觀或者意識形態(tài),也不存在統(tǒng)一的組織和行動,在精英或者精英集團之間存在著競爭和妥協(xié)。作者進而提出,精英整合程度是指精英間能否透過正式和非正式的網絡聯(lián)結在一起,并能使經營與決策行為者保持聯(lián)系,同時在主要政治規(guī)則上是否具有相當?shù)墓沧R;而分化程度則更多針對精英的來源是否在組織和功能上的多元化,以及他們之間及其與國家、政府間是否具相對的獨立性。在推動澳門民主政制發(fā)展的過程中,可考慮的方向是精英結構向“共識型的精英”邁進。 自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政府成立以來,澳門經濟社會發(fā)展迅速,對人才的渴求日漸突出。中央政府亦一直強調要重視和加強參政議政人才的培養(yǎng),確保愛國愛澳力量后繼有人,薪火相傳。為了配合社會發(fā)展的需求,順利地推進特區(qū)各項事業(yè)的建設,特區(qū)政府于2014年初設立“人才發(fā)展委員會",以規(guī)劃人才發(fā)展的戰(zhàn)略部署及加強人才的培養(yǎng)和儲備。換言之,中央和特區(qū)政府以及社會各界已經充分認識到,只有加速人才培養(yǎng),壯大精英隊伍,加快精英循環(huán)和代際交替,才能適應新時期特區(qū)發(fā)展的需要及其可持續(xù)發(fā)展的步伐,才能確保“一國兩制”偉大構想的實現(xiàn)。 人才培養(yǎng)是政府和社會的共同責任,需要社會各方共同參與。在此過程中,了解澳門政治人才的發(fā)展脈絡、特征、重點及未來方向為有關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基礎。雖然本書以澳門立法會議員為分析主體,但“政治精英”的范圍實際上更為廣泛,包括那些已經或者可能掌握社會政治領導權,具有杰出領導才能并且已經或者可能控制重大決策過程的優(yōu)秀人物,不僅包括當權的和在朝者,還包括那些潛在的精英人物。由此,本書為該主題的研究打開了一扇門,希望未來有更多的后繼者可以不斷豐富及深化這一研究,在探討澳門政治精英與治理模式獨特性的同時,為澳門社會的順利轉型提供更全面的理論支持。 是為序。 吳志良 2016年5月1 序 二 作為中國僅有的兩個特別行政區(qū)之一,澳門雖然偏處南方一隅,但其歷史悠遠,傳統(tǒng)根基深厚。澳門不僅是中國對外開放最早的通商口岸之一,而且在華洋共處的樣態(tài)下長期維持著一種獨特的穩(wěn)定和祥和;回歸后在“一國兩制”的制度性保障下,其發(fā)展更形健碩,經濟增長提速,公共服務優(yōu)化,社會福利升值,社會態(tài)勢相對平穩(wěn)。由此,“特區(qū)”的身份吸引著學界投入更多的關注和更大的學力到以澳門為主題的研究中。 在學界的關注中,“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顯然成為聚焦的中心點。這又涉及兩方面的遞進內容,在“澳人治澳”之下,“澳人”所指為何且有無類型轉換?“治澳”又取何種形式且有無演化變遷? 就前者論,相對于考察澳門社會構成的基礎性變化而言,集中分析專職承擔社會管治之責的澳門政治精英群體更為直觀和簡便。在葡人管治時期,澳門屬于完全的精英統(tǒng)治,政治體制以葡萄牙派來的政治精英與在澳門土生土長的葡裔精英為主導,僅為因應現(xiàn)實的需求而容納少數(shù)華人精英參與共治;貧w使澳門的政治精英群體經歷了一次史無前例的大規(guī)模轉換,在基本法的框架下,行政主導作為澳門政治體制的既定原則而延展了特區(qū)精英管治的特征,但回歸后的精英生成與此前有大不相同之處,并且對澳門社會的治理產生了至深的影響。 就后者言,與回歸前葡人的管治不同,回歸后的澳門似乎更傾向于治理的模式。治理的本質在于偏重管治機制而并不單純依靠政府的權威或制裁,治理所希圖創(chuàng)造的結構或秩序不能單純由外部所強加,治理所發(fā)揮的作用是依靠多種參與管治進程并在其間發(fā)生影響的行為者的互動,即所謂“自主自立,多元共治”。所以,伴隨著精英在功能和意義上的變化,昔日的政治精英在現(xiàn)今更多指向治理精英,其要義在于強調精英與大眾的界限已較過往淡化,精英與大眾之間形成了相互影響、良性互動的關系。 也正因如此,治理精英與多元治理的模式可說是一種具有內生性的演化關系,影響著澳門政治的發(fā)展及路向,也是影響澳門特區(qū)可確切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的重要因素。討論澳門政治精英在這一歷史背景下的轉型具有相當大的現(xiàn)實意義。 盡管澳門只是一個小小的城市社會,但能夠以小見大、以小鑒大。且正是由于澳門體量的相對微細,其作為研究個案具有相當?shù)谋憷,使得研究者可以便利地就特定的議題對澳門進行深入的剖析。同時,作為一個處于轉型時期的特殊政體,澳門在多個方面還可以產生出更多的、具有借鑒和提示意義的經驗,其啟發(fā)性之所向無疑具有突出的普適性。例如,澳門在社會治理方面的一些獨特做法和制度安排,固然生成于澳門的特定社會歷史進程之中,卻從中可以引申之于其他地方仍有意義的先導性舉措。又如,澳門目前的社會利益分化、利益分化基礎上的利益聚集和組織化發(fā)展、組織化利益格局下的共處,也同樣提示了具有示范價值的發(fā)展進程。又如,澳門社會組織在參與社會治理過程中的自治、共治和法治的相互銜接,特定的“擬法團化”和“擬政黨化”的發(fā)展進程,也許就是社會發(fā)育的一種具有前瞻性的預演。唯其如此,有關澳門的研究成果中,澳門的社會組織狀況、社團發(fā)展進程、在社區(qū)生活中社團的功能與作用等,成為諸多學者著述的主題,形成了豐厚的知識積累。 但必須指出的是,有關澳門社會、社團和社區(qū)問題的研究,側重于從歷史到當下的延續(xù)性,以及在這種延續(xù)過程中的演進和變化。相對而言,澳門的政治發(fā)展、政治精英及其政治行為卻不能不更多地從斷裂性的設定著手進行研究,因為回歸已然給定了澳門政治體系的舊去新來,已經給定了治理精英群體的替換新生。如果說此前較少有學者涉足這一研究題域,與其說是因為相關主題缺乏意義,毋寧說是因為回歸并不久遠,因而可供觀察和分析的經驗事實相對較少。 在整體的政治圖景中,特別是在社會政治生活處于急劇變化中的澳門,治理精英的態(tài)度、行為以至價值的取向始終決定著公共政策的制訂以至執(zhí)行的過程。這意味著,回歸后不同于以往的新型治理精英的替代及其后續(xù)生成的樣式在相當程度上決定了精英群體的行為取向與價值觀,也影響著澳門整體政治發(fā)展的路徑與步伐。更具體地說,澳門回歸后原以社團領袖為主的華人精英群體,急劇完成了轉型,成為澳門治理精英的核心組成部分;接著,新的精英群體又開通了新一代精英的成長路徑,新的制度安排和新的政治平臺以遠非昔日可比的條件和方式展開了治理精英的成長進程。其間無疑包括著諸多值得研究的宏觀結構性問題和微觀過程性問題,且對于理解澳門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價值。 值得慶幸的是,于今而論,澳門回歸已逾十年又五,時間的推移對于有志研究者而言則是材料的積累。長期從事澳門政治研究的蔡永君博士,選取從澳葡時期第一屆至特區(qū)第五屆立法會議員作為澳門政治精英的研究對象,以歷史制度主義為基本視角,剖析由歷史背景而塑造的澳門政治精英結構組成、精英間的網絡關系以及與大眾之間的聯(lián)系,從而寫出了《轉型時期的澳門政治精英》一書,終于在這個極其重要的研究領域完成了一份重要的知識貢獻。 蔡永君博士首先借用布迪厄提出的“社會資本”概念,指出在社會變遷的過程中精英所擁有的資本價值和組合也會有相應的調整和變化;同時,又強調成為政治精英群體的成員需要透過制度建設的路徑才能實現(xiàn)轉變。基于澳門的歷史發(fā)展和選舉制度的變遷過程,蔡博士選取了1996~1999年、2005~2009和2009~2013年三個屆別的立法會做了橫斷面的研究,試圖分析政治、經濟、文化因素及其相互影響的態(tài)勢對于政治精英之資本構成的不同影響,歸納出直選、間選和委任三種不同的路徑下精英擁有的資本在價值和組合上所出現(xiàn)的差異,從而提出在轉型社會中,其精英生成是社會變遷與制度變遷的共同結果。 如果說蔡永君博士在考察澳門精英生成時特別注重社會變遷與制度變遷的雙重共生意義,那么,他對澳門政治精英的研究又同樣關注精英成長的不同模式加之于澳門政治發(fā)展的影響。他概括了由精英生成的不同模式而構成的立法會內不同政治力量的劃分和分布,進而又分析了政治精英的議程前發(fā)言、書面質詢及對熱點議題的利益取態(tài)和行動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在他看來,相對穩(wěn)定的精英群體結構及其態(tài)度分布與澳門回歸后所經歷的社會經濟以至文化轉變形成了特定的反差,由于制度變遷的步伐落后于社會變遷,由社會變遷造成的利益表達需求因而并不能完全在現(xiàn)有的精英生成模式中得以實現(xiàn),進而回歸后出現(xiàn)了均衡利益代表的缺位,埋下了引發(fā)體制外利益表達的隱患。這對于理解近年來澳門較為頻繁地出現(xiàn)的社會運動建構了一條可供探究的路向。 從觀察至分析,從論述至結論,蔡永君博士不僅希冀作為學術的追求而對澳門的社會政治現(xiàn)象做出分析探究,更期望在研究的過程中引導出可為特區(qū)的政治發(fā)展所用的政策建議。他因之指出,從歷史的實證視角,“共識型”的精英結構即精英整合程度較高、精英組成分化程度較大的結構,被認為是穩(wěn)定的民主政體的發(fā)展前提;他樂觀地認為,根據澳門的政治傳統(tǒng)和現(xiàn)實條件,可從制度調整著手,建構出新的共識型精英,進而強化政治精英的流動性及其利益代表功能的發(fā)揮。當然,其論或可爭議,其意良善可嘉。 多年前,蔡永君博士曾在我的指導下于中國人民大學完成博士研究生的學業(yè)并獲得了博士學位。彼時彼地,我不僅被他所執(zhí)守的治學精神留下深刻印象,更為他所表達的治學所向而感動;此時此刻,目睹他經過努力而寫就的《轉型時期的澳門政治精英》一書,當可體會出他那種為報效生長之地而獲得的欣喜。感同身受,欣然命筆,是為序。 張小勁 2016年7月于清華園明齋
蔡永君,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中外政治制度),澳門大學歐洲事務碩士、社會科學學士,曾在《澳門研究》、《“一國兩制”研究》、《行政》、《公共管理與政策評論》、《港澳研究》、《當代港澳研究》、《湖北行政學院學報》、Macao Monetary Research Bulletin等發(fā)表多篇論文,另合著有《微型經濟與微型經濟學》、《引入軌道捷運系統(tǒng)──改善城市交通的可行選擇》。
第一章 導 論/001
一 研究意義/002 二 研究現(xiàn)狀與回顧/010 三 主要內容和理論框架/023 四 研究方法與本書結構/033 第二章 澳門政治精英的生成:歷史的考察/036 一 早期的澳門政治精英(16世紀中期至20世紀70年代)/036 二 政治現(xiàn)代化與澳門政治精英的組成/045 三 過渡期澳門政治精英結構的蛻變/048 四 二元分治下澳門的政治精英之路/050 五 回歸前政治精英與大眾的聯(lián)系/056 第三章 回歸后澳門政治精英的生成/061 一 回歸后政治精英的來源與結構/061 二 基于網絡分析的政治精英互動與聯(lián)系/066 三 回歸后政治精英的特征:延續(xù)與嬗變/073 四 “澳人治澳”下澳門的政治精英之路/078 五 回歸后政治精英與大眾的聯(lián)系/079 第四章 轉型時期政治精英生成的橫斷面研究:1996年、2005年和2009年的立法會選舉/083 一 三屆立法會選舉的政治背景與意義/083 二 三屆立法會議員的基本情況/088 三 精英生成與各種資本因素的關系分析/094 四 小結:各種資本對精英生成之重要性分析/119 第五章 社會變遷與制度變遷:政治精英的生成模式/123 一 社會變遷與資本的關系/124 二 制度變遷與資本的關系/157 三 政治精英的循環(huán)與再生產/162 四 小結:轉型時期澳門政治精英的生成模式——混合的精英維持與循環(huán)/172 第六章 轉型時期政治精英的利益代表/176 一 政治精英的利益代表/176 二 精英的利益取向:基于議程前發(fā)言和書面質詢的分析/179 三 精英的利益代表:基于熱點議題與法案取態(tài)的分析/195 四 精英生成與利益代表的關系/236 五 小結:均衡利益代表的缺位/252 第七章 結論:精英生成與社會穩(wěn)定/255 一 精英生成的滯后性/255 二 轉型時期精英與大眾的關系/261 三 澳門政治精英的前景:新共識型精英的構建/268 參考文獻/282 附 錄/294 附表1 2005年和2009年立法會直選各組別之政綱重點/294 附表2 政治力量與議題范疇關注的關聯(lián)度驗證(1996~1999年屆別之議程前發(fā)言)/297 附表3 政治力量與議題范疇關注的關聯(lián)度驗證(1996~1999年屆別之議員表態(tài))/299 附表4 政治力量與議題范疇關注的關聯(lián)度驗證(2005~2009年屆別之書面質詢)/301 附表5 政治力量與議題范疇關注的關聯(lián)度驗證(2009~2013年屆別之書面質詢)/304 后 記/308 表目錄 表1-1 不同代表模式的分類/022 表1-2 本書的政治精英樣本概況/024 表1-3 政治精英類型與相關政體分類/032 表2-1 1917~1974年澳門政治精英的主要構成(除總督外)/041 表2-2 1896年與1910年澳門商業(yè)場所結構/044 表2-3 第一屆(1976~1980年)和第二屆(1980~1984年) 澳門立法會的議席分布/048 表2-4 第三屆(1984~1988年)澳門立法會的議席分布/049 表2-5 過渡時期(第四~六屆)澳門立法會的議席分布/050 表2-6 回歸前澳門立法會葡裔議員的職業(yè)與學歷統(tǒng)計/052 表2-7 回歸前澳門立法會華人議員的社團背景(屬領導或管理層)/053 表2-8 回歸前澳門立法會華人議員的職業(yè)界別組成/055 表2-9 回歸前澳門立法會華人議員的學歷和年齡/056 表2-10 回歸前澳門人對政治參與的態(tài)度/058 表2-11 回歸前澳門人的政治效能感/058 表2-12 對政府錯誤政策可能采取的行動/059 表3-1 回歸后(第一屆至第五屆)澳門立法會議席中的族群分布/062 表3-2 回歸前后各屆立法會的連任與再任比例/063 表3-3 回歸前后依選舉途徑劃分的各屆立法會議員連任比例/063 表3-4 回歸后立法會議員的年齡分布/064 表3-5 回歸后按選舉途徑劃分的立法會議員平均年齡/065 表3-6 回歸后澳門各屆立法會議員的學歷背景/065 表3-7 回歸后澳門各屆立法會議員的職業(yè)界別/066 表3-8 為中總會長、副會長、理事、會董、監(jiān)事等領導之各屆立法會議員/068 表3-9 鏡湖醫(yī)院慈善會會董、理監(jiān)事等領導之各屆立法會議員/071 表3-10 曾任澳門基本法咨詢委員會委員之各屆立法會議員/072 表3-11 按獲選途徑劃分各屆立法會議員的主要職業(yè)類別/077 表3-12 澳門市民對政治參與的態(tài)度取向 /081 表4-1 1996年澳門立法會的直選候選組別/084 表4-2 2005年和2009年澳門立法會的直選候選組別/086 表4-3 1996~1999年、2005~2009年和2009~2013年屆別立法會議員的基本資料/089 表4-4 1996~1999年、2005~2009年和2009~2013年立法會屆別直選議員的政治力量/091 表4-5 1996~1999年、2005~2009年和2009~2013年立法會屆別間選和委任議員的政治力量/092 表4-6 1996~1999年、2005~2009年和2009~2013年屆別立法會各政治力量的分布/094 表4-7 1996~1999年、2005~2009年和2009~2013年屆別立法會中具有家族背景之議員分布/098 表4-8 1996年、2005年和2009年立法會直選候選組別中具鄉(xiāng)族性社團背景的分布/100 表4-9 1996~1999年、2005~2009年和2009~2013年屆別立法會議員的社團背景 (屬領導或管理層)/102 表4-10 1996年、2005年和2009年立法會直選中各競選團隊的主要支持社團/106 表4-11 1996年、2005年和2009年立法會直選中具商界背景之候選組別/110 表4-12 2005年和2009年立法會間選議員的商界背景(非雇主和勞工利益/非工商金融和勞工界)/116 表4-13 1996年、2005年和2009年立法會直選具大;蛞陨蠈W歷之候選組別/117 表4-14 1996年、2005年和2009年立法會選舉中各種資本因素價值的變化/121 表5-1 2002~2013年各行業(yè)占就業(yè)人口之比重/133 表5-2 1996~2013年各屆立法會直選中具博彩業(yè)背景的組別/135 表5-3 1999~2013年澳門政府總收入和博彩稅收入/139 表5-4 1999~2013年澳門就業(yè)人口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shù)和年人均本地居民總收入/139 表5-5 澳門市民對身為澳門人的認同/146 表5-6 澳門市民對政治體系的評價和情感取向/146 表5-7 澳門市民對民主的認知/152 表5-8 澳門市民對政府角色的看法/153 表5-9 澳門市民的政治效能感/154 表5-10 4種轉型經濟中的精英機會/165 表5-11 轉型經濟中的精英生成/166 表5-12 以時段劃分的各種資本比例變化之標準差/169 表5-13 以時段劃分回歸前后立法會議員之連任和具議會經驗者之比例/171 表5-14 澳門政治精英的生成模式/174 表6-1 1996~1999年立法會議員的議程前發(fā)言統(tǒng)計/180 表6-2 1996~1999年立法會議員的表態(tài)統(tǒng)計 (僅以議員身份)/181 表6-3 1996~1999年立法會議員的表態(tài)統(tǒng)計 (以其他身份)/181 表6-4 2005~2009年和2009~2013年立法會議員的書面質詢統(tǒng)計/182 表6-5 按選舉途徑劃分的立法會議員議程前發(fā)言統(tǒng)計(1996~1999年)/183 表6-6 按選舉途徑劃分的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統(tǒng)計(2005~2009年和2009~2013年)/183 表6-7 議題表達的分布程度/185 表6-8 立法會議員對部分議題關注程度的變化/186 表6-9 以政治力量劃分的立法會議員基本背景/187 表6-10 按政治力量劃分1996~1999年立法會議員的關注范疇(議程前發(fā)言)/188 表6-11 按政治力量劃分1996~1999年立法會議員的關注范疇(議員表態(tài))/188 表6-12 按政治力量劃分2005~2009年立法會議員的關注范疇(書面質詢)/189 表6-13 按政治力量劃分2009~2013年立法會議員的關注范疇(書面質詢)/190 表6-14 兩屆立法會各施政范疇中以書面質詢數(shù)量計算的最為關注者/194 表6-15 議程前發(fā)言和書面質詢數(shù)量(平均每人計算)/237 表6-16 2005~2009年和2009~2013年屆別以進入途徑和職業(yè)界別劃分的議員會議出席比例/238 表6-17 政治精英的利益代表/254 圖目錄 圖1-1 回歸后澳門利益表達機制出現(xiàn)梗阻的可能原因/005 圖1-2 社會變遷、制度變遷與澳門的政治精英生成/029 圖1-3 精英生成模式與精英的利益代表關系/029 圖3-1 各屆立法會議員中屬中總骨干成員所構成之“執(zhí)事關聯(lián)網絡”/070 圖3-2 各屆立法會華人議員的比例/073 圖3-3 各屆立法會議員之平均年齡和年齡結構分布/074 圖3-4 1984~2013年各屆立法會擁有大;蛞陨蠈W歷的立法會議員的比例/075 圖3-5 1984~2013年按獲選途徑劃分擁有大;蛞陨蠈W歷的立法會議員比例/075 圖3-6 各屆立法會議員的主要職業(yè)類別/077 圖3-7 各屆立法會議員的性別比例/078 圖4-1 1986~2013年澳門人均本地生產總值及變化/088 圖5-1 1999~2013年旅游博彩業(yè)、金融保險業(yè)、制造業(yè)、建筑地產業(yè)占本地生產總值的比重/132 圖5-2 澳門博彩稅收占政府總收入的變化/134 圖5-3 2004~2013年澳門各主要行業(yè)之本地員工平均薪酬(不包括雙糧、年終賞金、花紅及其他同類獎金)/141 圖5-4 回歸后各屆立法會直選中各種背景之候選組別所獲得的有效票數(shù)比例/156 圖5-5 澳門立法會的主要制度變遷/161 圖5-6 各屆立法會議員具有之各種資本比例/167 圖5-7 1984~2013年各屆立法會議員擁有之資本類型數(shù)目/169 圖5-8 回歸前后政治精英的維持比例/170 圖5-9 歷屆立法會各種議席之連任議員比例/172 圖6-1 1999~2013年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立法會的書面質詢統(tǒng)計/184 圖6-2 以2004年為基準的住宅單位價值與人均本地居民收入變化(累計)/234 圖6-3 回歸前立法會內各政治力量的利益代表/240 圖6-4 回歸后立法會內各政治力量的利益代表/245 圖6-5 回歸前各政治力量之間的關系/249 圖6-6 回歸后各政治力量之間的關系/252 圖7-1 社會變遷與制度變遷的差異導致的均衡利益代表的缺位/260 圖7-2 回歸前后澳門的社會變遷與制度變遷的步伐/261 圖7-3 市民反映意見的不同途徑的比例(%)/267 圖7-4 精英生成、利益代表與其社會后果的關系/268 圖7-5 構建共識型精英的路徑/273 圖7-6 回歸后各屆立法會直選議席分布/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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