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設計入門》分為上下兩篇。上篇闡述有關課程設計的4個核心問題,即對建筑設計不同入門之"門徑"的認識;如何以本地的建筑設計研究作為入門教學的參照系;實際制作的經(jīng)驗在入門教育中的重要性;以及課程設計的基本思路、原則和方法。下篇則以圖示的方式描述一個完整的訓練過程。
建筑設計入門課程的特殊性在于其對設計基本概念和方法的強調,以及使得一個初學者具備初步的建筑設計能力的教學目標,因此對有關教師在設計研究和教學法研究方面有更高的要求,具體就體現(xiàn)在課程設計中。
這本《建筑設計入門》的寫作角度既不似紀錄學生作業(yè)的作品集。也不似一般的學生做作業(yè)的教學參考書。如果說一個教育過程包含了“教”和“學”兩個不可分割的方面,這本書側重從“教”的角度來描述一個建筑設計入門課程。
作為一個設計教師,這些年來我對“teachable”這個概念非常沉迷。最初接觸到這個概念是在研究“得州騎警”這一發(fā)生于1950年代美國得克薩斯大學的短暫的建筑教育買驗時。一群年輕教師提出了一個要使得現(xiàn)代建筑“可教”的教育命題。他們意欲發(fā)展一個能與巴黎美術學院的古典建筑教育體系相提并論的新的“學院派”。我以為這個“使得……可教”的概念是指一種超越建筑師個體經(jīng)驗的、學術的設計教育方式。這對大學的其他學科來說似乎是天經(jīng)地義的事,對建筑教育而言卻是一種奢求。因為傳統(tǒng)的設計教學只有經(jīng)驗,沒有學術。進一步,我還以為“使得……可教”這一概念不是指建筑設計的個別概念、知識和技能,因為這些個別的問題總是可教的,而是指如何培養(yǎng)特定的設計態(tài)度和做設計的方法。以學術的方式來使得設計態(tài)度和做設計的方法可教,一個設計教師需要具備兩種基本的能力:一是要有方法意識,即對自身的設計方法的自我反省,或列特定設計態(tài)度和方法的敏感性:二是要有將特定設計態(tài)度和方法轉換成可以傳授的練習或設計課題的能力,這涉及如何設計一個設計課程的問題。
建筑設計入門課程的特殊性在于其對設計基本概念和方法的強調,以及使得一個初學者具備初步的建筑設計能力的教學目標,因此對有關教師在設計研究和教學法研究方面有更高的要求,具體就體現(xiàn)在課程設計中。本書分為上下兩篇。上篇闡述有關課程設計的4個核心問題,即對建筑設計不同入門之“門徑”的認識:如何以本地的建筑設計研究作為入門教學的參照系:實際制作的經(jīng)驗在入門教育中的重要性:以及課程設計的基本思路、原則和方法。下篇則以圖示的方式描述一個完整的訓練過程。
中國的建筑教育在過去的20年經(jīng)歷了一個飛速擴張的時期,建筑院系從原先的十幾所發(fā)展到現(xiàn)在超過200多所。教師的培養(yǎng)也成為一個日益迫切的問題。列那些有志投身干建筑教育的人士,本書或許可以起到一個“入門”的作用。
前言1
前言2
上篇
門徑
參照
制作
課程
下篇
坐具
單元
場所
中心
亭子
后記
致謝
一個進入大學的建筑學專業(yè)的學生,他的惟一學習目標就是學習做設計。如何才能買現(xiàn)他的目標呢?這并不是一個可以簡單回答的問題,我們必須從建筑設計訓練的特別方式來說起。
我們今天的建筑教育起源于17世紀法國的巴黎美術學院,更早則可以追溯至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美術學院。早期的建筑教育具有兩個重要的特點,一是建筑作為藝術的一個門類,與繪畫和雕塑并列:二是開辟了一條通過正規(guī)教育來培養(yǎng)建筑師的途徑,即所謂的學院派方法。但是,在這個新的教育體人民制中,關于學習如何做設計這個最為核心的部分則依然沿用了中世紀行會的師徒制方法,即學生在學校只學習理論知識,同時在建筑師的(也可能是學院教授的)事務所里跟隨老師的實際設計項目來學習設計。后來,巴黎美術學院在師徒制的基礎上建立了一個以圖房(Atelier)為基礎的完備的設計訓練體系,以設計競賽的方式來傳授設計方法。這個時候的工作室已經(jīng)不是建筑師的事務所,而是一個專門的教學場所。學生所做的也不再是老師的實際工程,而是美院定期舉行的設計競賽。但是,教授設計的主要還是實踐建筑師,也就是說基本形成了沿用至今的建筑設計訓練的設計工作室制度的雛形。19世紀,這種建筑教育制度被引入美國的大學體系,建筑學成為大學的一門學科。但是,學習如何做設計的方法并沒有本質的變化。
在現(xiàn)今的大學體制內,設計工作室是這樣的一個教學場所:通常是一個大的空間,學生以年級來組織,每個年級以10~15人左右來分組,每個學生有自己的工作臺,以小組為單位來安排空間,每個小組由一位設計老師負責。學生在這個場所內,在老師的指導下完成各種設計課題:課題的時間跨度可以短至數(shù)天或長至數(shù)月:大多數(shù)的設計課題是由學生個人來完成,有時也需要與他人合作。每個設計課題的結束,學生要在特定的場所向由老師以及外請的建筑師所組成的評委展示和說明自己的設計,并回答評委的各種問題,最后則會得到一個作為學習表現(xiàn)的評分。如此,學生不斷重復這個過程,完成從簡單到復雜的不同層次的設計課題,最終完成自己的學業(yè)。
對一個剛剛跨入建筑學大門的學生來說,對于這種與他過去所熟悉的中學教育如此不同的設計工作室學習的體驗往往是迷惘多于興奮。對于這種既沒有教科書,又缺乏系統(tǒng)指導,在茫然無知中疲于完成各種作圖或模型制作的任務感到無所適從。學生的這種消極的體驗恰恰反映了學習做設計的困難之處,即建筑設計本質上是一種做事情的學問。最典型的是一個設計者能夠設計一個好的建筑,但他卻不能夠用語言來解釋他是如何做到的。在設計的運作機制還不能完全用語言來闡述的前提下,設計工作室就被認為是學習做設計的最佳方式。建筑設計知識的本質以及建筑教育的不同方式
我們在前面提到,建筑設計的本質是一種做事的學問。我們還強調設計知識的經(jīng)驗性和不可解釋性。但是,作為一個學科,人們從來沒有停止過對如何做設計的知識作各種理性的解釋,希望這一不可言述的知識真正變得可教。
那么,如何來看待這種做事的學問呢7我們可以把如何做設計的學問劃分為態(tài)度、知識、方法和技能四個方面。態(tài)度是指建筑設計的價值觀,它決定了我們對設計問題的敏感性以及對設計質量的判斷。知識是指有關設計問題的事實和信息。方法是指設計的步驟和程序,是對設計問題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