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美國青年巴恩斯在第1次世界大戰(zhàn)中脊椎受傷,失去性能力,戰(zhàn)后在巴黎任記者時與英國人阿施利夫人相愛。夫人一味追求享樂,而他只能借酒澆愁。兩人和一幫男女朋友去西班牙潘普洛納參加斗牛節(jié),追求精神刺激。夫人拒絕了猶太青年科恩的苦苦追求,卻迷上了年僅十九歲的斗牛士羅梅羅。然而,在相處了一段日子以后,由于雙方年齡實在懸殊,而阿施利夫人又不忍心毀掉純潔青年的前程,這段戀情黯然告終。夫人最終回到了巴恩斯身邊,盡管雙方都清楚,彼此永遠也不能真正地結合在一起……
《世界文學名著:太陽照常升起(全譯本)》:
羅伯特·科恩曾在普林斯頓就讀,是一名中量級拳擊手。不要以為我很在意這個拳擊手的頭銜,但是這對科恩來說卻很重要。他一點兒也不喜歡拳擊,更確切地說,他討厭拳擊,但他卻還是痛苦卻又毫不馬虎地學習拳擊,借此來減輕他自卑、羞怯的心情,因為作為一個猶太人,在普林斯頓好像總是低人一等似的。知道自己能打倒所有對他傲慢無禮的人,讓他內(nèi)心有種得意的感覺,雖然因為害羞和為人厚道,他從沒在任何體育館外的地方揍過任何人。他是斯拜德·凱利的明星學員。斯拜德·凱利讓所有人都按次輕量級選手的模式來訓練,不管他的體重是一百多磅還是兩百多磅。但是這種方法似乎很適合科恩,因為他的動作很快。他表現(xiàn)太好了,于是斯拜德給他安排了很強的對手,但卻最終導致他永遠地變成了扁鼻子。這件事讓科恩更加討厭拳擊了,但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拳擊又給了科恩一種滿足感。因為這也的的確確讓他的鼻子好看些。在普林斯頓的最后一年,他讀了很多書,結果讀得太多就戴上了眼鏡。我從沒見過他的哪個同學記得他,他們甚至不知道他曾經(jīng)是中量級拳擊冠軍。
我不相信所有坦率、樸實的人,即使他們講的故事毫無漏洞,但我卻總是懷疑或許羅伯特·科恩從來就不是什么拳擊冠軍,說不定他的鼻子不過是被馬踩到了,又或許他媽媽懷胎時看見了什么不干凈的東西或者是他跟誰打了一架,又或許他只是撞在了什么東西上。但是,我最后從斯拜德·凱利那里確認了他的拳擊手故事的真實性。斯拜德·凱利不僅僅記得羅伯特·科恩,他還想知道科恩后來發(fā)展成什么樣子。
羅伯特·科恩的父親的家族是紐約一個很富有的家族,而他的母親又來自一個古老世家。為了能夠去普林斯頓,他先去了軍事學校補習。他是那個學校橄欖球隊很出色的一名球員,但也沒人意識到他有什么種族上的不同。沒有人曾讓他覺得自己是猶太人,跟別人不一樣,直到他去了普林斯頓。他是個很和善、厚道的男孩,容易害羞,這就更讓他感覺心里很難受。他靠拳擊來發(fā)泄這種情緒,最后他是帶著一種自卑的心情和一個扁鼻子離開普林斯頓的,和第一個對他好的女孩結了婚。結婚五年后,他們有了三個孩子,這時候他基本上花完了父親留給自己的五萬美元,但遺產(chǎn)的其余部分歸他母親所有,這就導致了他富有的妻子和他之間的關系很不好,沒有幸福可言。就在他剛要下決心結束這段婚姻的時候,她卻先拋棄了他,跟一個袖珍人像畫家跑了。因為他已經(jīng)為要離開妻子思考了好幾個月了,怕這樣做對妻子而言太殘酷而一直沒有實施,所以她的離開雖然讓他意外卻又覺得寬慰。
離婚后,羅伯特·科恩去了西海岸。在加利福尼亞,他進入了文藝界,那五萬美元還剩下一點,他就把這些錢拿出來贊助一本文藝評論雜志。這本雜志在加利福尼亞的卡默爾首次發(fā)行,最終在馬薩諸塞的普羅文斯敦停刊。科恩最初僅僅被視作贊助人,他的名字也只會出現(xiàn)在版權頁的顧問欄內(nèi),但到后來,他成了這本雜志唯一的編輯。而他發(fā)現(xiàn),他喜歡那種做編輯時權威的感覺。后來辦雜志的開銷越來越大,他也就不得不放棄了,并覺得十分遺憾。
然而那個時候,其他的煩心事也來了。有一個女人想要重新發(fā)行這本雜志,科恩無法擺脫她的掌控,因為她的強勢,科恩也沒辦法離開雜志社。而且,他很確定自己是愛她的。當這個女人發(fā)現(xiàn)雜志沒辦法起死回生的時候,她就厭倦了科恩,但是看還有油水可撈,就決定再撈些什么。于是她攛掇科恩一起去歐洲,這樣科恩可以從事寫作。之后他們就到了歐洲,這個女人曾經(jīng)在歐洲念過書,他們在那里待了三年。在這三年里,第一年他們到處旅行,后面兩年他們就在巴黎安定了下來。羅伯特·科恩有兩個朋友——布拉多克斯和我。布拉多克斯是他在文學上的朋友,我跟他是打網(wǎng)球時認識的。
第二年,弗朗西斯——那個掌控科恩的女人,發(fā)現(xiàn)自己逐漸年老色衰,所以對科恩的態(tài)度發(fā)生了轉變,科恩由一件可有可無的私有財產(chǎn)和利用品變成了一個必須和她結婚的對象。在這時,科恩的媽媽決定給科恩一筆生活費,大概有三百美元。這兩年半的時間里,科恩從來沒有關注過別的女人,他過得很幸福。但他還是希望自己能在美國,就像很多居住在歐洲的美國人一樣,同時他發(fā)現(xiàn)自己能寫點什么。他寫了一部小說,這部小說雖然不至于像后來的批判者們說的那么爛,但仍稍顯蒼白。他讀了很多書,還會打橋牌,玩網(wǎng)球,偶爾也會在當?shù)氐慕∩矸看蛉瓝簟?
在一次我們?nèi)齻一起用餐之后,我才第一次注意到弗朗西斯待他的態(tài)度。在大馬路飯店吃過飯,我們?nèi)チ朔矤栙惪Х瑞^。喝完咖啡后又喝了幾杯白蘭地,我說我必須要走了?贫鲃倓偺嶙h我們兩個人應該在周末找個地方來個旅行,他想出城好好玩一下。我建議我們先坐飛機到斯特拉斯堡,從那里到圣奧代爾,或者我們可以去阿爾薩斯的其他地方。我跟他說:“我認識一個斯特拉斯堡的姑娘,她能帶我們參觀一下那座城市!
這時,桌子底下有人踢了我一腳。一開始我以為他只是無意間碰到的,就繼續(xù)說下去:“她在那兒住了有兩年了,對那個城市可以說是了如指掌,是個很好的姑娘!
我又被踢了一腳,然后我發(fā)現(xiàn),羅伯特的那位情人弗朗西斯正繃著臉,下巴抬得老高。
“該死,”我說,“干嗎要去什么斯特拉斯堡呢?我們可以北上布魯日,要么去阿登森林也行啊!
科恩明顯松了一口氣,我也沒再被踢。道了聲晚安我就準備離開了,科恩說他想買份報紙,可以陪我一起走到街道拐角!吧n天啊,”他說,“兄弟,你干嗎要提斯特拉斯堡的那位姑娘?你沒看見弗朗西斯是什么臉色嗎?”
“我為什么要看她的臉色?我認識一個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國姑娘,這和弗朗西斯有什么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