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紀50年代起,列維-斯特勞斯和他所奠定的結構主義轟動了整個歐洲,逐步發(fā)展成一股影響深遠的社會思潮,它不僅是哲學的,也是人類學的、社會學的、心理學的、文學藝術的、更是實際生活經(jīng)驗的。它代表的是一種對整個世界、整個人類社會及歷史新的思想體系和研究方法。
《結構主義》從結構主義的淵源、形成及發(fā)展,綜述它和各學科之間的聯(lián)系,引導我們進入結構主義極具革命性的、豐富有趣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中心。
一般地講,每一個存在、每一本書、每一個思潮、每一個哲學理論,都有其自身的生命,而每一個生命都有其自身的獨立性和奇特性,每個生命以其自身個體的奇特性展現(xiàn)出妙不可言的生動故事,使生命本身顯示自身珍貴的唯一性。
我在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的《高宣揚文集》總序中說,“我的書實際上就是我個人生命歷程的自我展現(xiàn),每一本書從不同角度講述著不同階段的生命故事”。
實際上,不只是我的書,世上其他所有的書,其他所有的事物,作為個體的存在,都有其各自不同的故事。正是生命及其故事的唯一性具有不可替代和不可交換的至高無上價值,使生命自身從誕生的時候起,就由此獲得崇高的尊嚴,既顯示出生命無與倫比的個體性,昂然聳立于世間,又展現(xiàn)其無限發(fā)展的前程及其引入入勝的故事,呈現(xiàn)出生命個體的獨一無二性。
每一個生命的故事,都是生命生成過程活生生的實錄,都是生命自身由其存在付出的努力所凝結的歷史的再現(xiàn)。這些故事聚結了生命的自我創(chuàng)造經(jīng)驗,同時也分享生命本身的內在感受及能量,生動地記載了生命本身所飽嘗的苦與樂,也有能力靠其自身分有的能量而獨立存在,并在一定情況下重新出發(fā),再次生成其自身的生命新故事。
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每一個生命故事中最精彩的情節(jié),往往發(fā)生于生命生成時空維度的各個瞬間,或更確切地說,發(fā)生在各時空復雜網(wǎng)絡的夾縫中。這些生命中難以估算的各種瞬間,都是突然出現(xiàn)在生命的一剎那,具有無限的伸縮潛力,可以成為一生中值得永遠懷念的動人故事的原發(fā)點。實際上,它的出現(xiàn)由不得任何人的主體性的意愿,總是當生命展現(xiàn)到一個特定的時刻,才在生命內外各種張力的較量中涌現(xiàn)出來。
拙著《結構主義》,就是在我個人生命歷程發(fā)生轉折的1978年問世,它像我的“孩子”,自問世的那一刻起,就有它自己的生命,有它自身的歷史。
當我在1978年春天離開中國大陸臨時移居香港時,我的身體和精神,都在“文化大革命”的沖擊下發(fā)生了“變形”:經(jīng)歷自1966年至1976年連續(xù)十年的“隔離審查”,身體長期在暗無天日的隔離室內,已經(jīng)被折磨到極度虛弱的程度,在抵達香港時,我又干又瘦的臉頰上,黑鏡框的近視眼鏡所透露的,是一對無神的眼睛,唯有眼鏡下那個對稱的黑褐色“蝴蝶斑”非常起眼,醫(yī)生告訴我,那是身患肝炎的明顯標志,而我卻一直不知道自己已患上肝炎。
高宣揚,華裔法籍哲學家、社會學家兼藝術評論家,祖籍浙江杭州,國務院外國專家局特聘“海外名師”,2010年8月至今為上海交通大學精裕講席教授,現(xiàn)任上海交通大學歐洲文化高等研究院院長兼哲學系主任。
1957年考入北京大學哲學系并于1962年本科畢業(yè),1962—1966年北京大學哲學系研究生,畢業(yè)后于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任研究員;1978年赴法國巴黎第1大學攻讀哲學博士,1983年獲博士學位后,應時任巴黎國際哲學研究院院長的德里達的聘請,任教與研究于法國巴黎國際哲學研究院;1984—1988年任法國國家科學研究中心政治哲學研究所兼巴黎第十大學教授;1988—2002年,在繼續(xù)留任法國國家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的同時,任臺灣東吳大學社會學系教授;2002—2004年任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及中央民族大學訪問教授;2004—2010 年7月為同濟大學特聘華裔法籍專家,時任同濟大學歐洲文化研究院院長兼法國思想文化研究所所長。
30多年在法國、德國、英國和美國持續(xù)進行實際的社會、文化和政治的觀察分析及學術調查研究,長期從事哲學以及人文社會科學的跨學科研究。目前的研究重點方向為:當代法國哲學、德國哲學史、當代社會理論以及當代藝術評論。著有《畢加索與當代藝術》(人民出版社,2014)、《后現(xiàn)代:思想與藝術的悖論》(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對話》(Le Dialogue,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德國哲學概觀》(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當代政治哲學》(兩卷本,人民出版社,2010)、《德國哲學通史》(三卷本,同濟大學出版社,2007)、《薩特的密碼》(同濟大學出版社,2007)等35部專著及中外文學術論文多篇。
高宣揚文集總序
2017年新版序
1990年版序
1987年版序
1980年版序
第1章 結構主義的孕育過程
第一節(jié) 結構主義在現(xiàn)代語言學的最初表現(xiàn)
第二節(jié) 結構主義在現(xiàn)代社會學的最初表現(xiàn)
第三節(jié) 結構主義在現(xiàn)代心理學的最初形態(tài)
第四節(jié) 現(xiàn)代西方哲學對“結構”的探索
第五節(jié) 結構主義產(chǎn)生的社會背景
第2章 結構主義的基本概念
第一節(jié) 什么是“結構”?
第二節(jié) 作為方法的結構主義
第三節(jié) 模擬
第四節(jié) 人類心靈的自律性
第3章 社會結構分析
第一節(jié) 親屬的基本結構
第二節(jié) 語言的基本結構
第三節(jié) 作為“結構變形”的歷史
第4章 結構主義的文學藝術觀
第一節(jié) 結構主義關于文藝的總觀點
第二節(jié) 神話的基本結構
第三節(jié) 散文小說的基本結構
第四節(jié) 戲劇的基本結構
第五節(jié) 詩歌的結構分析
第5章 結構主義的主要代表人物
第一節(jié) 列維-斯特勞斯
第二節(jié) 米歇爾·?
第三節(jié) 羅蘭·巴特
第四節(jié) 讓·皮亞杰
第五節(jié) 路易·阿爾都塞
第六節(jié) 雅各布森和喬姆斯基
第七節(jié) 雅克·拉康
第6章 列維-斯特勞斯結構主義的最新發(fā)展
第一節(jié) 退休后的不退休學術活動
第二節(jié) 神話研究的基本架構
第三節(jié) 神話的意義
第四節(jié) 神話的結構
第五節(jié) 神話與音樂
第7章 科學時代中的結構主義
1992年增訂版跋
譯名索引
《結構主義》:
第三節(jié) 結構主義在現(xiàn)代心理學的最初形態(tài)
心理學——作為研究人類心理現(xiàn)象或人類意識的專門科學——一直是同西方哲學思想的發(fā)展保持密切的聯(lián)系。顯然,人類的心理活動,歸根結底,是整個自然界長期發(fā)展的產(chǎn)物,也是人類社會本身長期發(fā)展的產(chǎn)物。因此,要揭示心理的本質及其活動規(guī)律,就不能不從哲學的高度去思索問題——即從心理同自然和社會的關系中揭示心理的本質。反過來說,由于心理學的研究對象及研究方法的上述特殊性,使它的許多新發(fā)現(xiàn)和新成果都直接地對同時代的哲學思想的發(fā)展產(chǎn)生影響。
19世紀末、20世紀初以來,西方心理學思想的發(fā)展日趨多元化,出現(xiàn)了一系列相互更替或同時并存的不同學派。這些不同學派的存在及它們之間的相互爭論,不僅有益于心理學本身的發(fā)展,也同時促進了哲學、文學、宗教等研究工作的多元化發(fā)展,促進了這些研究領域中新的思想因素的產(chǎn)生和發(fā)展。如上所述,由于心理學同哲學的密切聯(lián)系,心理學的上述發(fā)展趨勢更加有利于哲學界中新思想的形成。
在近半個世紀中,心理學的發(fā)展基本上沿著六個方向進行:
(1)著重于心理功能的分析和研究,被稱為功能論(Functionalism)。
。2)著重于心理聯(lián)想活動的研究,被稱為心理聯(lián)想論(Associationism)。
(3)著重于人類客觀行為的研究,被稱為行為主義(Behaviourism)。
。4)著重于人類心理形態(tài)的研究,被稱為形態(tài)論心理學(Gestalt Psychology),或音譯為“格式塔心理學”。
。5)著重進行心理分析,被稱為心理分析論(Psychoanalysis),或精神分析學。
(6)著重于系統(tǒng)地揭示意識的主要內容或基本結構,被稱為結構論心理學(StructuralistPsychology)。
需要注意的是,結構論心理學雖然同結構主義哲學有密切和直接的聯(lián)系,但它們之間仍有本質的區(qū)別。作為心理學的結構主義同作為哲學的結構主義有著不同的理論體系,我們必須分開來研究它。
在上述六種心理學學派中,后三種派別對于結構主義哲學的產(chǎn)生具有重要且不可忽視的影響,F(xiàn)在,我們分別加以論述。
。1)形態(tài)論心理學所謂“形態(tài)”,實際上已經(jīng)很接近結構主義所說的“結構”。德語Gestalt這個詞,在翻譯的時候可以直截了當?shù)刈g作“結構”或“構型”。在形態(tài)論心理學家看來,復雜的知覺不能簡單地用構成知覺的感覺總和來充分說明。當一種心理活動構成知覺的時候,其相關聯(lián)的部分就合成為“結構”,但這種結構本身并不包含組成它的各部分的特性。在這里,很明顯形態(tài)論所使用的“結構”概念已不是小學生在學算術所使用的“加、減、乘、除”,不能把“結構”看作是組成該結構的分子特性的“算術和”。所以,量的概念已經(jīng)不夠了,此處需要求助于質的概念。當然,在早期的形態(tài)論中,還未能完全克服機械主義的桎梏。例如,在早期形態(tài)論者沃爾夫岡·柯勒(WolfgangKohler,1887-1976)那里,對結構所下的定義還非常簡單。他認為,“結構”指知覺或行為方面的構型,是指力線(類似于一個電磁場中電流的作用)結合起來的、賦予每一種現(xiàn)象上局部價值的整體。因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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