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一書,《漢書·藝文志》著錄七十一篇。至明正統(tǒng)十年(1445)所刊道藏本,已佚十八篇,僅收五十三篇。原本墨家與儒家于戰(zhàn)國時期同稱“顯學”,秦漢以降,儒學立為教化正宗,而墨學漸次式微,歷時幾兩千年。迄明中葉,習墨之風重啟,至清末民初更盛。為方便研習起見,學者每依墨書內容,分為若干部分,如胡適首倡“五分說”,即《親士》至《三辯》七篇為第一部分,《尚賢上》至《非儒下》二十四篇為第二部分,《經(jīng)上》至《小取》六篇為第三部分,《耕柱》至《公輸》為第四部分,《備城門》至《雜守》十一篇為第五部分。梁啟超從其說。筆者以為,胡分周以備矣,然失之過細,其總括性有待改善。乃將一、二、四三部分計三十六篇合而為一,以其所論無非墨家政治思想與社會倫理(如尚賢、尚同、兼愛、非攻、節(jié)用、節(jié)葬、天志、明鬼、非樂、非命等),而第三部分和第五部分仍舊獨立。如果依《莊子·天下》篇,名第三部分六篇為“墨經(jīng)”,依學者習稱,名第五部分十一篇為“墨守”,那么其余一、二、四三部分計三十六篇可名日“墨論”。因為第二部分為墨家政治思想和社會倫理的正面論述,而第一部分和第四部分實為與墨家政治思想和社會倫理相關的若干實證。例如,《親士》:“非士無與慮國。”其意與“尚賢”相通貫,孫詒讓《墨子閑詁》所謂“大抵《尚賢》篇之馀義”,是也。《公輸》:“公輸盤之攻械盡,子墨子之守國有馀。”其意與“非攻”相通貫,張純一《墨子集解》所謂“禁攻寢兵救世”,是也。
1993年,筆者著成《墨經(jīng)訓釋》(《墨子》書《經(jīng)上》《經(jīng)下》《經(jīng)說上》和《經(jīng)說下》四篇,即所謂狹義《墨經(jīng)》),原無續(xù)著“墨守”(《墨子》書《備城門》至《雜守》十一篇)與“墨論”(《墨子》書其余三十六篇,即從《親士》至《非儒下》三十一篇和自《耕柱》至《公輸》五篇)訓釋之計劃。2009年,著成《(大。、(小取)訓釋》,并與此前所著《墨經(jīng)訓釋》合為一帙,仍名《墨經(jīng)訓釋》(《經(jīng)上》《經(jīng)下》《經(jīng)說上》《經(jīng)說下》加《大取》《小取》共六篇,即所謂廣義《墨經(jīng)》)。既已將《墨子》書中號稱“天書”之部分撰畢付梓,遂通過遍覽相關典籍和出席海內外墨學研討會等渠道,廣泛搜集材料,于2013年著成《墨守訓釋》。友人給予鼓勵且提出建議,既以訓詁方法著成《墨經(jīng)》與《墨守》兩大部分,何不求其全甌,以同樣方法而著“墨論”部分之訓釋呢!此時,唯其此時,我即刻憶起自己曾建議中國墨子學會秘書處和滕州墨子研究中心盡快組織力量,著手撰寫專屬學會版權之《墨子》讀本一事。雖然我未明確答復這位友人的期待,卻暗下決心,續(xù)著《墨論訓釋》。我甚至恍然意識到,看來我建議于“學會”和“中心”的事,最終還需由我來擔當并完成。一向處事低調的我,沒有對任何人(包括那位友人)透露過此事。從2014年仲春開始,我便進入新一輪撰著過程。由于此一部分材料相對比較湊手,加之昔日有一份草創(chuàng)講稿貯之篋中,所以我先后謝絕過數(shù)次非關墨事之所托,專力于“墨論”訓釋之工作,歷時十九個月,今日樂得殺青。
前言
一、親士
二、修身
三、所染
四、法儀
五、七患
六、辭過
七、三辯
八、尚賢上
九、尚賢中
十、尚賢下
十一、尚同上
十二、尚同中
十三、尚同下
十四、兼愛上
十五、兼愛中
十六、兼愛下
十七、非攻上
十八、非攻中
十九、非攻下
二十、節(jié)用上
二十一、節(jié)用中
二十二、節(jié)葬下
二十三、天志上
二十四、天志中
二十五、天志下
二十六、明鬼下
二十七、非樂上
二十八、非命上
二十九、非命中
三十、非命下
三十一、非儒下
三十二、耕柱
三十三、貴義
三十四、公孟
三十五、魯問
三十六、公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