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譯自施塔姆勒1923年以三期連載形式在《密歇根法律評論》上刊發(fā)的作品,是20世紀自然法運動的重要代表作。全書依歷史次序條分縷析地敘述了從啟蒙運動至20世紀初各大法學派的基本思想和原則,結合新康德主義自然法理論的宗旨予以批判性評述,最后一章特別以回應吳經熊《霍姆斯大法官的法哲學》為契機集中表述了自己法哲學和法學方法論的一般原理。如果說《正義法的理論》是以體系化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思想,《現(xiàn)代法學之根本趨勢》則以歷史化的方式推導出根本正義的核心理念。本書對于日益關注社會正義問題的當代中國政治法律建設而言,其理論裨益是顯而易見的。
適讀人群 :政治、法律等相關專業(yè)本科及以上,或相關興趣人士 《現(xiàn)代法學之根本趨勢》是施塔姆勒晚年的法哲學代表作之一。1937年本書的張季忻先生的中文譯本在商務印書館出版。張的譯本語言沉著老道,但很多譯法畢竟不為當代讀者熟悉,且也存在一些翻譯上的硬傷。本書的此次重譯和出版,希望能夠彌補一些遺憾。
施塔姆勒,德國著名法學家,新康德主義法學派宗師,20世紀自然法復興運動的重要代表,與當時新黑格爾主義法學家約瑟夫·柯勒同為德國法哲學領軍人物。其是民國時期著名法學家吳經熊的老師。施塔姆勒的代表作包括《論歷史法學的方法》《從唯物史觀論經濟和法》《正義法的理論》《法學理論》《現(xiàn)代的法理論與國家理論》《法哲學教科學》《現(xiàn)代法學之根本趨勢》等。
譯者簡介:姚遠,執(zhí)教于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中國法治現(xiàn)代化研究院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為西方法哲學和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史。
第一章 啟蒙時代的德意志法學家第二章 自然法第三章 理性法第四章 歷史法學派第五章 社會學法學第六章 法律否定說第七章 法律中的現(xiàn)實主義第八章 法律經驗主義第九章 自由法運動第十章 批判的法理論第十一章 論法哲學的問題與方法附錄 霍姆斯法官的法律哲學譯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