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公共性-公共哲學-第5卷》內容源于“將來世代國際財團?將來世代綜合研究所”共同舉辦的第23次公共哲學共同研究會“人在與國家關系中的地位和公共性”。
本書內容源于“將來世代國際財團·將來世代綜合研究所”共同舉辦的第23次公共哲學共同研究會“人在與國家關系中的地位和公共性”。
前言
論題一國民?皇民?公民
1.“國民”意識的層次
2.戰(zhàn)后日本的“國家”定位
3.國家被相對化了嗎
4.“日本人”和“日本國民”
圍繞論題一的討論
論題二人民
1.從辭典中看到的問題所在
2.“人民=thepeople”的激進自由派的脈絡
3.日本馬克思主義史中的“階級”、“大眾”、“人民”、“國民”
4.從階級性“人民”的重新定義到“普通民眾”
圍繞論題二的討論
論題三市民
1.責任主體的確立
2.關于憲法修改論
3.國家主義和共和主義
4.今后的政治
圍繞論題三的討論
論題四性
1.英美思想史中“個人”觀念的成立
2.現(xiàn)代憲法學中的個人概念
3.公共性和性別
圍繞論題四的討論
論題五市民社會?市民?公共性
1.新市民社會論
2.現(xiàn)代日本的市民形象
3.關于市民的公共性
圍繞論題五的討論
論題六國家?國民?公共性
1.所謂“戰(zhàn)后日本”的問題
2.圍繞“近代市民社會”的問題
3.如何理解國家
圍繞論題六的討論
論題七在日外國人
1.市場?公共性?共同體
2.全球主義和國家的重組
3.主權?領土?市民權和移民?外國人
4.在日本
論題一國民?皇民?公民
當初,金泰昌先生提議,在與“國家”的關系上主要圍繞“國民”進行論述。但看到這里確定的論題演講題目是“國民?皇民?公民”,因此,我擬先就“皇民”、“公民”談一下自己略微作了研究的結果,然后就“國民”這一觀念或詞語在戰(zhàn)后日本的話語空間、思想空間里被置于何種狀況下這一問題做一下闡釋。
在辭典上查一下“皇民”,就會覺得它不是一個那么常用的詞語。戰(zhàn)前的國語辭典里往往沒有這一詞語。偶爾有該詞語的,也往往是出自于《釋日本記》等古代史書中。但實際上,在日中戰(zhàn)爭以后,作為對朝鮮人民皇民化政策中的“皇國臣民”的略稱而使用了“皇民”這一詞語。
有一點,就是昭和六年(1931年)左右成為陸軍大臣的荒木貞夫十分喜歡天皇的“皇”字,使用了“皇軍”、“皇道”等詞語,似乎是因為他才流行起了在“皇”字上加上“民”的叫法。這一點其實無從考證。
“公民”被一般使用也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前。在市町村體制下,這一詞語在以下形式上被使用!霸诘胤骄幼赡暌陨险呓泄,擁有選舉權”,“公民可以在地方公職上就業(yè)”等等。但是,日語中的“公民”,本來指“律令制國家之民”。在地方自治里使用“公民”一詞很有意思。本來,作為“ci-toyen”的譯語,應當可以在“國民”的意義上使用“公民”一詞。但在明治憲法中,比如其第二章 里有“臣民權利義務”,一般國民被規(guī)定為“臣民”,“公民”一詞就被適用于地方自治體方面了。實施普選數(shù)年后的昭和六年(1931年),中學設了“公民科目”,講授的是憲政自治的基礎素養(yǎng)?赡軓哪菚r起,以往的地方居民開始從地方自治體的“公民”被冠以帶有“國民”含義的“公民”一詞。
于是,又會使人聯(lián)想到本來帶有“國民”或“公民”意味的“市民”這一概念。“市民”一詞,在受德語圈影響下的大正中期以后,作為“btirgerlicheGesellschaft”的譯語而譯為“市民社會”,一直沿用到現(xiàn)在。至于“citoyen”,明治時代中江兆民把它譯為“士”或“國人”。武士的“士”的譯語,傳達其本來的意思是很好的,但大正以后作為德語圈的“burger”的譯語卻變成了“城市的民”。
德語的“btirger”一詞既是“城市的民”,又帶有“citoyen”的意味。因此,“市民社會”作為譯語進入日本時,與“國民的民”的關系不甚清楚,一直延續(xù)到了現(xiàn)在。到了戰(zhàn)后,與“市民社會論”的關系上開始流行起“市民”一詞,但它未必是“國民”的含義。這一狀況難道不是一直存在的嗎?
關于日語的語匯論就談到此。
1.“國民”意識的層次
下面談“國民”問題。“國民”一詞,一直被置于戰(zhàn)后特有狀況之下。為何要在這里特意指出這一點呢?這是因為,僅僅說出“國民立場”或“提高國民意識”,就馬上會無端地令人感到有些芥蒂或心理隔閡。只因“國民”與“國家”有關,才使人們產生了那種條件反射性的聯(lián)想。
但另一方面,“國民”一詞也有與“國家”相區(qū)別而使用的時候。幾年前,自民黨某派閥的領袖曾說:“我們這一代人,不是從國家角度,而是想從國民的立場來談問題!本褪钦f,他要把“國民”一詞與“國家”相割裂開來加以使用。在這里“國民”可能是“生活者”的意思。其意是“傾聽一下我們國民的意見”。然而,這樣一來討論就難以進行下去了。如果不從“國民”就是“屬于國家的民”這一點出發(fā),討論就難以深入下去。因此,我在這里不是在“生活者”的意義上,而是在與“國家”不可分的、國家成員的意義上使用“國民”一詞。
“國家”是什么?如果就“國家”的定義進行討論則會沒有盡頭。暫且把國家大體理解為,以馬克斯?韋伯的“正統(tǒng)暴力的壟斷團體”這一定義為核心以及其他各種從事著相同事業(yè)的組織!皣瘛庇质鞘裁?其可以理解為,個人在與上述組織發(fā)生某種關聯(lián)的狀況(situation)后就成為“國民”。這種理解是否正確呢?對此,有人曾說,你這是站在“國民的立場,還是個人的立場啊”?但是,“個人的種種屬性會在相應狀況下顯現(xiàn)出來,所謂國民也是其中的一種屬性”,如果從這樣的理解出發(fā)則可能更好一些。
例如,在這樣的場所參加研究會,我未必是作為“國民”而行動。具體而言,這里是一個旨在搞清學術問題的公認的“共同體”,我是作為其中一員而進行議論。還有作為“家族”的一員以及其他各種情形!皣瘛边@一自我認同,也是作為各種情形中的一種而存在。這是作為事實而存在的。我認為,它在談論應否存在之前就是絕對存在的。因為,我們時常在事后回顧時發(fā)現(xiàn),自己也在不知不覺中站在“國民的立場”上。
這是一種常有的經(jīng)驗。有一天我與美國的一位老婦人閑聊。那位婦人說,她的父親是在日軍突襲珍珠港時死去的。當時,我感到有些不知所措。我不知是應當像她父親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去那樣說一聲“真遺憾”而了事呢,還是不應就此了事呢?
當時,我們兩人心里意識到了同為美國人的她的父親在與我同樣的日本人的攻擊中死去這一件事。我剛想說些什么,對方也察覺到了這一點,為了照顧我而設法沒有讓這一話題繼續(xù)下去。于是說,“不,不,這里說的不是那個意思。這不是在談論國民的事。我們是個人對個人的關系。”如此這般,當時沒有成為復雜的話題。
但是,換一種場景,偶爾有日本學生和美國學生在一起,正好在當時美國發(fā)行了蘑菇云郵票。日本學生說:“這讓人很不愉快。”對方問道:“為何如此不愉快?”“提起蘑菇云,許多日本人被投下的原子彈炸死了呀。但是美國人卻滿不在乎地貼上這種郵票,投進郵箱里,這讓人很不愉快!比绱诉@般地發(fā)生了議論。
這個日本學生與廣島和長崎并沒有個人關系,也沒有親戚在那里。作為“個人”是與那件事毫無關系的。盡管如此,看到蘑菇云他卻不由得感到不愉快。另一方的美國人,則拿出了美國一貫的立場:“當時那(投下原子彈)也是不得已的!彼皇前VZ拉?蓋伊號飛機乘務員的親屬,而且更不是他本人投下了原子彈。因此,就“個人”對“個人”聊天這一點而言,50年前投下的原子彈,與他們是沒有關系的事情。
盡管如此,為何日本學生覺得與被原子彈轟炸的一方有著某種關系、美國學生則覺得與投下的一方有著某種關系因此而發(fā)生議論呢?這當然是因為,他們自然地想到同為日本人、或同為美國人,因而進行了議論。如后面要說的那樣,這一場合的日本人是否就是“日本國民”另當別論,但事實上有著構成“國民”自我認同核心的那種東西。
不管好與壞,這種東西是存在的。反過來說,還有一個問題是,把這種東西一概加以排除是否就正確呢?與其說這是“是否正確”的問題,不如說“是否正!钡膯栴}吧。我認為,排除國民意識是“不正常”的。任何國家的人們都有著這種心理層面,并從這種層面作出應有的反應。即使是與自己并不直接相關的過去的事情,就因為是與本國國民相關的事情而容易引發(fā)議論。
如果提到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話題,不是說與個人沒有關系,而是從過去一直延續(xù)下來的與個人緊密關聯(lián)的問題,至今依然是以國民為單位的議論。在這樣的世界里,無視“國民”意識層面來進行議論是不可能的吧!皣瘛币庾R一直存在著。我認為,在當今世界里,必須從這一前提出發(fā)來進行議論。
至于就“國民”進行議論的方法,如果引用福澤諭吉在《文明論概略》開頭處的話語,就是有必要“確定議論的本意”。所謂議論,弄不好就容易被不著邊際地無限擴展。如果就“國民”進行談論,許多場合下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必須把國民立場加以相對化,世界是一個嘛”這樣的議論。這一議論本身沒有什么問題,但重要的是,不應從“二選一”的立場出發(fā)來討論這一問題。這不是是“國家”還是是“個人”的問題,而是在不同狀況下應以何種自我認同來處理問題這樣一件事情。
還有一種方法即從某事到某事的說法。例如有一種說法是“從國民到地球人”。但是,我覺得,不采取這種思考方式更好一些。有人認為歷史向一個方向不斷進步,由此現(xiàn)存的東西變質而成為全然不同的東西,歷史從A走向B。我認為不采取這種直線性的思考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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