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古希臘人來說,競技場不僅是夢想之地,更是欲望之所!稅塾c古希臘競技》圍繞愛欲之神厄洛斯與古希臘運動員、古希臘競技運動,以及古希臘人的性、性別和宗教崇拜的廣泛聯(lián)系,對古希臘體育和身體文化在這一廣泛聯(lián)系中所表現(xiàn)出的特征,以及其顯著區(qū)別于現(xiàn)代運動的各個方面進行了細致研究。作者的視角貫穿荷馬時代、古風、古典時期,直至希臘化和羅馬時代,依托古代體育的演變,探討了古希臘奧運會的文學藝術(shù)來源及宗教儀式背景,描述了性別和性傾向在不同歷史時期的社會價值,探究了裸露運動與變革的開端,展示了公共體育節(jié)日在欲望和死亡之間的哲學涵義,以及古希臘人的身體文化的理論內(nèi)涵。
《愛欲與古希臘競技》通俗易懂且見解深刻,不僅通過對古希臘競技運動的深入研究,為我們了解當時社會文明的諸多重要史實打開了一扇窗戶,同時也挑戰(zhàn)了學界長期以來關于古代運動的一些假設,整部作品充滿真知灼見,之于對古代及現(xiàn)代體育、宗教、性以及性別研究感興趣的讀者而言,可謂一部難得的佳作。
作者:托馬斯·F·斯坎倫,加州大學河濱分校古典學、古代文明比較研究、比較文學教授,系主任;俄亥俄州立大學古典學博士。斯坎倫教授的教學興趣涉及希臘、羅馬文學和文化的大部分領域,主要包括宗教、性別、神話、古代體育,以及大多數(shù)希臘和拉丁文學的課程,曾指導關于羅馬歷史學家修昔底德和薩盧斯特的研究生研討會。主要研究領域為古希臘和古羅馬的歷史書寫、希臘和羅馬體育、性別、以及古代宗教研究,同時也是三校區(qū)古典學研究生計劃的參與者(UCI,UCR,UCSD)。近期部分研究成果有:· Greek Historiography, Wiley-Blackwell, 2015.· ed., Oxford Readings in Sport in the Greek and Roman Worlds, 2 vols.,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Ares and the Olympics, or Pelops and Polemos”, Festschrift für Ingomar Weiler, C.Ulf and P.Mauritsch, eds., Leiden: Brill, 2013.· “Contesting Ancient Mediterranean Sport”, Forward, 1-12 in Zinon Papakonstantinou, ed., Sport in the Cultures of the Ancient World, Oxford and New York: Routledge Press, 2010.· Eros and Greek Athletic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譯者:肖灑,華中師范大學博士研究生,深圳大學講師。近年來從事英語語言文學相關研究,主要研究方向為語用學、法律語言學以及文學批評等。
當我們試圖理解種種我們現(xiàn)在稱之為“體育”的活動時,會遇到許許多多的問題。在古希臘人眼中,什么是“體育”呢?它和我們現(xiàn)在的“體育”有什么相似之處?它是怎樣被確立為一項公共活動的?它是怎樣和其它的社會制度譬如宗教和軍事訓練相聯(lián)系的呢?它又怎樣將社會價值,特別是男女在社會中的角色,傳遞給希臘的年輕男女呢?為什么愛欲之神厄洛斯會被敬奉為競技館的主神呢?神話和傳說中的形象如何才能幫助闡釋關于這個題目的歷史研究呢?不同地區(qū)存在著什么樣的區(qū)別?從第一次奧林匹克運動會到羅馬帝國開始統(tǒng)治希臘的前幾個世紀,古希臘體育的概念發(fā)生了什么樣的改變?若要不帶任何偏見的理解古希臘競技運動,我們必須要盡可能地忘記我們現(xiàn)在所理解的體育是由什么構(gòu)成以及它在社會中所起的作用。這項研究力圖更加清楚地了解古希臘競技運動,總體上參考了公民價值和文化價值的組成和傳遞。它們加強并改變了社會秩序。當然,研究對象會有所選擇。這項研究不會將整個古希臘時期所有競技運動項目全部社會因素納入考量。關于競技經(jīng)濟學和競技政治學,已經(jīng)有很多較權(quán)威和詳細的著作。在本書中雖然也會對其進行探討但卻屬于次要討論范疇,主要用來闡述說明特定文化現(xiàn)象出現(xiàn)的更為廣泛的社會背景。本書關注的焦點在于文化歷史問題。因此,只有與之相關、有趣、具備討論價值且更為關鍵的體育歷史問題才會在本書中有所涉及。比如說,一個競技項目為什么會進行?又是怎樣進行?為什么一個城市或者地區(qū)的人們會沉醉于其中?2本書將要探討三個廣泛且互相聯(lián)系的主題。第一個是競技運動的宗教和儀式背景。他們賦予了競技項目更廣闊的文化意義,以及從希臘人的視角來說,更廣闊的普世意義(第1—2章)。第二個主題是競技比賽,同時也是一種成人儀式(第3—7章);第三個則是,“運動的厄洛斯”,在其最普遍的意義上來說,這一建構(gòu)強化了個人之間,群體之間,甚至獨立的政治區(qū)域之間的紐帶(第8章)。這種厄洛斯的觀念最終被當成一種更為廣泛的現(xiàn)象——渴望勝利同時也要冒著死亡和其他危險——來探討(第9章)。對古希臘人來說,與其說競技場是一個夢想之地,不如說是一個欲望之都更為貼切。競技運動的這些方面相互關聯(lián):宗教背景反映了人類與神的聯(lián)系并且賦予了競技比賽權(quán)威性;不同時期和地點舉行的競技比賽都與神話和成人儀式有關;某些神祇,包括厄洛斯,通過他們和競技運動盛事及競技場館的聯(lián)系,培養(yǎng)了不同性別和性各自的角色。簡言之,古希臘人認為競技運動現(xiàn)象,就像他們社會中許多其他事情一樣,是神與人類在宇宙體系內(nèi)的相互作用。通過宗教崇拜和儀式,人們可以接近并感知神祇,神的舉動也可以符合或者反映人類的行為。盛大比賽中或之前舉行的公共祭祀,競技賽事的參與者或競技館內(nèi)的觀眾舉行的個人祭祀,甚至神圣的慶典中舉行的競技競賽都說明了希臘競技和宗教始終重疊在一起。通過一場成功的賽事或者盛會,獲勝的運動員和比賽的組織者可以贏得社會榮譽甚至是權(quán)力。運動會得到社會支持,部分原因是由于它的圓滿舉行反映出神對人們的恩寵和眷顧。正如經(jīng)常爭論的那樣,我們不應該假設所有宗教力量的表現(xiàn)都是實際的、世俗的、政治的或者是社會力量的產(chǎn)物。“力量不是一種制度,一種結(jié)構(gòu)或者特定的人被賦予的特定的權(quán)利;它是一個特定社會里復雜戰(zhàn)略態(tài)勢的代名詞。”福柯(Faucault)如此說道。在社會各階層中,政治力量并非凌駕于宗教活動的影響力之上。競技比賽,簡單來說,并不只是與政治或者經(jīng)濟力量相關聯(lián)。同時,正如古希臘人理解的那樣,它還是宗教力量的一個真實體現(xiàn)。從某個特定的觀點來看,所有這些不同形式的力量,都是由文化建構(gòu)的,并且是由社會成員所操控的,盡管宗教,政治等方面的傳統(tǒng)本身具備權(quán)威性,也就是說,即便是這些操控者本身也必須尊重他們在此構(gòu)建中的代表。很顯然,競技運動、宗教和性都是這場文化游戲中的“棋子”。但是它們卻承載了傳統(tǒng)的價值。對每一個文化元素的仔細解讀有助于闡釋他們之間如何相互關聯(lián),以及他們作為一個整體與古希臘社會的關聯(lián)。比賽的儀式和象征意義以及古希臘人對于他們自身作為一個活躍主體的關注使競技運動成為一個特別強有力的傳遞社會習俗的載體,其中包括了個人和神祇之間的聯(lián)系,性別角色的確立,以及性關系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