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一本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總成》主要定位于法學教學輔導用書和法律實務工作者的工具書,書中引用了《侵權責任法》關聯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司法解釋和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多達250余部,全面展示了我國侵權責任法律體系?晒└鞔髮T盒W鳛榻滩氖褂茫策m用于大眾了解中國侵權責任法律體系,開展普法工作。
指引明確:逐條歸納法條主旨
內涵專業(yè):編排精當,開本輕巧,易翻便攜
課堂學習、司法考試、專業(yè)研究和實務工作的便利工具
公民查閱、運用侵叔責任法律規(guī)范的便攜途徑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于2009年12月26日由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并將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作為以侵權法作為主要研究方向的年輕學者,能夠有幸在第一時間得到法律出版社邀請編寫本書,感到十分榮幸。
《侵權責任法一本通》的編寫,主要定位于法學教學輔導用書和法律實務工作者的工具書,同時也適用于大眾了解中國侵權責任法律體系,開展普法工作。因此,本書的編寫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本書引用《侵權責任法》關聯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司法解釋和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多達250余部,全面展示了我國侵權責任法律體系。本書定位于狹義的民事侵權責任法總成。未全面收錄商事法律中的侵權責任規(guī)則,僅對<保險法>中的責任保險制度予以收錄;對于知識產權法律中的相關規(guī)定,也僅作最基本的收錄。
第二,本書第二條與第五條的關聯法條,占據了全書約四分之一的篇幅,十分重要。第二條的關聯法條,全面涉及了《侵權責任法》保護的所有民事權益,并進行了分類列舉,對應于侵權責任構成要件體系的損害事實要件。第五條的關聯法條則全面列舉了我國法律體系中的特別侵權法規(guī)定。在與《侵權責任法》不沖突的前提下,這些特別侵權法都應該被優(yōu)先適用。其中部分條文可以直接作為侵權責任的裁判基礎,而部分條文則對應于侵權責任構成要件體系中的違法性要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概述
第一章 一般規(guī)定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侵權責任一般條款和民事權益的范圍】
第三條 【侵權責任法律關系當事人】
第四條 【法律責任的并存規(guī)則與民事財產責任的優(yōu)先性】
第五條 【特別法優(yōu)先規(guī)則】
第二章 責任構成和責任方式
第六條 【過錯責任原則與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第七條 【無過錯責任原則】
第八條 【共同侵權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一般規(guī)定】
第九條 【教唆人、幫助人的侵權責任】
第十條 【共同危險行為人的侵權責任】
第十一條 【數個充足原因偶然競合造成不可分損害的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數個非充足原因偶然競合造成可分損害的按份責任】
第十三條 【連帶責任形態(tài)的對外承擔規(guī)則】
第十四條 【連帶責任形態(tài)的對內分攤規(guī)則與追償權】
第十五條 【侵權責任的主要承擔方式】
第十六條 【人身損害賠償的范圍】
第十七條 【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等額賠償制度】
第十八條 【被侵權人消滅時適用的特殊規(guī)則】
第十九條 【財產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第二十條 【人身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
第二十一條 【保全請求權】
第二十二條 【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條件】
第二十三條 【緊急救助受損的賠償責任和補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公平責任的一般規(guī)定】
第二十五條 【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
第三章 不承擔責任和減輕責任的情形
第二十六條 【被侵權人過錯】
第二十七條 【受害人故意】
第二十八條 【第三人參與侵權責任分擔】
第二十九條 【不可抗力免責事由】
第三十條 【正當防衛(wèi)】
第三十一條 【緊急避險】
第四章 關于責任主體的特殊規(guī)定
第三十二條 【監(jiān)護人責任】
第三十三條 【無意識侵權的侵權責任和公平責任】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替代責任與勞務派遣責任】
第三十五條 【個人勞務關系中的損害賠償規(guī)則】
第三十六條 【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的侵權責任】
第三十七條 【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第三十八條 【教育機構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盡教育、管理職責的過錯推定責任】
第三十九條 【教育機構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盡教育、管理職責的過錯責任】
第四十條 【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教育機構受到人身損害的侵權責任】
第五章 產品責任
第四十一條 【生產者的缺陷產品無過錯最終責任】
第四十二條 【銷售者的缺陷產品過錯最終責任】
第四十三條 【生產者、銷售者的缺陷產品不真正連帶責任】
第四十四條 【生產者、銷售者對使產品存在缺陷有過錯第三人的追償權l(xiāng)
第四十五條 【產品缺陷保全請求權l(xiāng)
第四十六條 【生產者、銷售者未盡警示、召回等補救義務的侵權責任】
第四十七條 【產品責任的懲罰性賠償】
第六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的法律適用】
第四十九條 【租賃、借用機動車交通事故侵權責任】
第五十條 【機動車買賣后發(fā)生交通事故的侵權責任】
第五十一條 【轉讓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交通事故侵權責任】
第五十二條 【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交通事故侵權責任】
第五十三條 【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與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墊付責任】
第七章 醫(yī)療損害責任
第五十四條 【醫(yī)療損害的過錯責任與替代責任】
第五十五條 【醫(yī)務人員未盡說明義務的醫(yī)療機構替代責任】
第五十六條 【緊急情況下醫(yī)療措施的批準程序】
第五十七條 【醫(yī)務人員未盡相當診療義務的醫(yī)療機構替代責任】
第五十八條 【醫(yī)療機構過錯推定的適用范圍】
第五十九條 【缺陷藥品、消毒藥劑、醫(yī)療器械和血液不真正連帶責任】
第六十條 【醫(yī)療機構損害賠償責任的免責事由與例外規(guī)定】
第六十一條 【病歷資料的填寫、保管和提供義務】
第六十二條 【違反患者隱私權保密義務的醫(yī)療機構責任】
第六十三條 【不必要檢查禁止義務】
第六十四條 【妨害醫(yī)療活動的法律責任】
第八章 環(huán)境污染責任
第六十五條 【環(huán)境污染無過錯責任】
第六十六條 【污染者的舉證責任】
第六十七條 【環(huán)境污染數人侵權行為的最終責任分擔規(guī)則】
第六十八條 【第三人過錯導致環(huán)境污染的不真正連帶責任】
第九章 高度危險責任
第六十九條 【高度危險作業(yè)致害無過錯責任一般條款】
第七十條 【民用核設施致害無過錯責任及抗辯事由】
第七十一條 【民用航空器致害無過錯責任及抗辯事由】
第七十二條 【高度危險物致害無過錯責任及抗辯事由】
第七十三條 【高度危險行為致害無過錯責任及抗辯事由】
第七十四條 【遺失、拋棄高度危險物致害的侵權責任】
第七十五條 【非法占有高度危險物致害的侵權責任】
第七十六條 【高度危險作業(yè)人對侵入者的抗辯事由】
第七十七條 【高度危險責任法定賠償限額的適用規(guī)則】
第十章 飼養(yǎng)動物損害責任
第七十八條 【飼養(yǎng)動物致害的無過錯責任及被侵權人過錯的適用規(guī)則】
第七十九條 【違反管理規(guī)定飼養(yǎng)動物致害的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 【禁止飼養(yǎng)的危險動物致害的無過錯責任】
第八十一條 【動物園的動物致害的過錯推定責任】
第八十二條 【遺棄、逃選動物致害的無過錯責任】
第八十三條 【第三人過錯導致飼養(yǎng)動物致害的不真正連帶責任】
第八十四條 【飼養(yǎng)動物人應負的社會責任】
第十一章 物件損害責任
第八十五條 【不動產設施及其附屬物脫落、墜落致害過錯推定責任】
第八十六條 【不動產設施倒塌致害不真正連帶責任】
第八十七條 【從建筑物中拋擲的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致害補償責任】
第八十八條 【堆放物倒塌致害的過錯推定責任】
第八十九條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物品致害的無過錯責任】
第九十條 【林木折斷致害的過錯推定責任】
第九十一條 【地下設施致害的過錯推定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九十二條 【施行時間】
附錄
《侵權責任法》主要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和司法解釋目錄
你院豫高法[1992]190號關于李谷一訴《聲屏周報》社及記者湯生午侵害名譽權案執(zhí)行問題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我們認為:1992年12月16日《聲屏周報》社在該報刊登的向李谷一賠禮道歉文章,有向李谷一道歉的意思表示,應視為執(zhí)行了法院的判決。對其法定代表人王根禮擅自修改經法院核準同意的道歉文章內容的錯誤做法,應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以上意見,僅供參考!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朱秀琴、朱良發(fā)、沈珍珠訴《青春》編輯部名譽權糾紛案的函>(1992年8月14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1991]民請字第10號關于朱秀琴、朱良發(fā)、沈珍珠訴《青春》編輯部名譽權糾紛案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認為:1986年,《青春》雜志社刊登唐敏撰寫的侮辱、誹謗死者王練忠及原告的《太姥山妖氛》一文,編輯部未盡到審查、核實之責;同年6月,原告及其所在鄉(xiāng)、區(qū)政府及縣委多次向編輯部反映:《太姥山妖氛》系以真實姓名、地點和虛構的事實侮辱、誹謗王練忠及原告,要求其澄清事實、消除影響;1990年1月,作者唐敏為此以誹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后,《青春》編輯部仍不采取措施,為原告消除影響,致使該小說繼續(xù)流傳于社會,擴大了不良影響,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故同意你院審判委員會的意見!肚啻骸肪庉嫴繎袚袷仑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