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思想簡史》是一本能夠在西方法學理論重要主題的歷史演進方面,為法學專業(yè)學生提供向導的法律思想史教科書。由愛爾蘭著名法學家約翰·莫里斯·凱利寫作的原書于1992年出版以來,在法律思想史界引起重大反響,并獲廣泛好評。書中將自荷馬時代至20世紀80年代的歷史切分為十個連續(xù)的時期,通過簡介每一時期的一般歷史和思想史,并敘述當時的思想家就法律中的主要問題所進行的闡述,從而對西方歷史上的重大事件與法學理論的互動影響進行以時間為序的描述。尤其值得肯定的是,《西方法律思想簡史》對20世紀中后期以來法律思想的介紹,避免了同類教科書關注過去忽略當下的片面趨向!段鞣椒伤枷牒喪贰穼τ趯W習法學和政治學的讀者都極富價值,不僅有助于讀者對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完整梳理,同時也有助于讀者理解法律思想背后的歷史的、社會的、經濟的成因與背景,當為本學科領域獨辟蹊徑的卓越之作。
(盧梭的)這些語詞賦予那已然為洛克所吟詠的、自然權利的單聲圣歌以復調的魅力。
確切無疑:只有約翰.凱利能夠才思敏捷地寫出這樣的語句,它優(yōu)美而叩人心扉,它充滿智慧而注重詞語的精致。凱利對英語(以及其他)語言葆有一種永生的熱愛;或許,他會與奧登有共鳴:
時間對勇敢和天真的人
可以表示不能容忍,
也可以在一個星期里。
漠然對待一個美的軀體,
卻崇拜語言,把每個
使得語言常活的人都寬赦
但,這種對語言的感情或許并不是恒定的。正如我們從他的語句中流露的對音樂的熱愛以及他所欣賞的J.S.巴赫的作品中可以瞥見的,他也懂得語言作為傳達感情之媒介的不足,尤其在感情復雜而多面之際。
約翰·莫里斯·凱利,愛爾蘭法學家、統(tǒng)一黨政治家、議員,曾任愛爾蘭總檢察長,貿易、商務與旅游部部長,都伯林大學憲法、法理學和羅馬法教授,牛津大學三一學院研究員等。
王笑紅,生于1977年,安徽渦陽人。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史專業(yè)博士生,北京科技大學工學士(1999年),北京大學法學碩士(2002年)。現(xiàn)為上海三聯(lián)書店編輯中心副主任、副編審。譯有《言詞而已》(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當知識分子遇到政治》(與鄧曉菁合作,新星出版社2005年第1版、2010年第2版)等。
序言
前言
1.希臘
2.羅馬
3.中世紀早期(至1100年)
4.中世紀中期(1100-1350年)
5.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1350-1600年)
6.17世紀
7.18世紀
8.19世紀
9.20世紀前期
10.20世紀后期
索引
譯后記
就這些主張,圣奧古斯丁補充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推論。如果私有財產是人法創(chuàng)設的,那么人法一樣可以廢止它。“根據(jù)人法,一個人說,這是我的莊園,這是我的房屋,這是我的奴隸;根據(jù)人法,也就是皇帝的法律……但是,如果廢除了皇帝的法律,誰還能夠說,那個莊園是我的,諸如此類?”
的確,這些語句來自就特定主題寫的論辯性的小冊子。但它其實與私人所有權是自然權利的主張大相徑庭。(這一小冊子針對的論敵多納圖派看起來更接近關于個人財產權的一般理論,他們說增益財產的勞動賦予了人們擁有財產的基本權利。正如卡萊爾斯指出的那樣,1300年之后,正是在多納圖派觀點的基礎上,洛克建立了私有財產權理論。)
我們要注意的是,盡管中世紀早期的基督教教義并不是共產主義的,也并未排斥私有財產,但它往往貶損獲致財產的常見手段。這些手段可以被寬泛地歸人商業(yè),而教父們傾向于認為商業(yè)在道德層面上低于農業(yè)和手工業(yè)。他們尤其反感高利貸。直到中世紀中期以后,有息借貸的罪惡性仍然是基督教的一個重要主題。除了高利貸者以外,其他唯利是圖之輩,如中人、投機者和壟斷者也是他們譴責的對象。無疑,這是不當使用財產的例子(財產本身是無害的):其錯誤在于它利用了其他人的困境或經濟上的相對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