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根據最新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合同示范文本,按照工程管理專業(yè)培養(yǎng)方案及工程合同管理課程大綱的要求編寫,以建設工程實施階段合同管理為主線,全面系統(tǒng)介紹了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知識體系。其內容主要包括導論,合同法律制度基本原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建設工程委托監(jiān)理合同、勘察設計合同、施工合同以及涉及到的其他合同的管理,國際工程FIDIC合同條件的管理,工程索賠管理以及建設工程合同的策劃管理,等。重點闡述了各類合同管理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并列舉大量案例予以分析,突出合同管理的應用性與操作性。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系統(tǒng)性強、知識范圍廣、邏輯嚴密、緊密聯(lián)系工程實踐,可作為高等院校工程管理、土木工程類及經濟、管理、法學類相關專業(yè)本科生和研究生教材,也可作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管理咨詢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工作、學習、培訓以及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備考的參考用書。
高等學校工程管理專業(yè)是教育部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中設置的專業(yè),是在整合原“建筑管理工程”、“國際工程管理”、“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及“房地產經營管理”等專業(yè)的基礎上形成的,具有很強的綜合性和較大的專業(yè)覆蓋范圍,主要研究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協(xié)調與資源配置等管理問題。工程管理專業(yè)旨在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培養(yǎng)掌握土木工程技術、管理學、經濟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知識,掌握現(xiàn)代工程項目管理的理論、方法與手段,具備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在國內外工程建設領域從事建設項目全過程的投資、進度、質量控制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的復合型高級管理人才。
隨著我國建筑業(yè)、房地產業(yè)在國民經濟中地位和作用的日益突顯,工程管理人才需求呈明顯增長趨勢,問時也對工程管理專業(yè)畢業(yè)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如何進一步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成為設置工程管理專業(yè)的高等學校面臨的重要課題。而高水平的專業(yè)教材作為實現(xiàn)人才培養(yǎng)目標的載體,必將對人才培養(yǎng)質量的提高發(fā)揮重要作用。
第1章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導論
1.1 合同與合同法律關系
1.2 建設工程合同概述
1.3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1.4 代理制度
1.5 本書的結構框架和章 節(jié)安排
1.6 本章 案例
思考與練習
第2章 合同法律制度
2.1 合同的訂立
2.2 合同的效力
2.3 合同的履行
2.4 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2.5 合同的終止
2.6 違約責任
2.7 合同爭議的解決
2.8 合同的擔保
2.9 本章 案例
思考與練習
第3章 建設工程招標投票管理
3.1 概述
3.2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基本程序
3.3 招標準備階段的主要工作
3.4 招標與投標階段的主要工作
3.5 決標成交階段的主要工作
3.6 投標的決策與技巧
3.7 建設工程其他工作招投標特點
3.8 本章 案例
思考與練習
第4章 建設工程委托監(jiān)理合同管理
4.1 建設工程委托監(jiān)理合同概述
4.2 工程監(jiān)理合同的訂立
4.3 工程監(jiān)理合同的履行
4.4 工程監(jiān)理合同管理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4.5 本章 案例
思考與練習
第5章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
5.1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概述
5.2 勘察設計合同的訂立
5.3 勘察設計合同的履行管理
5.4 勘察設計合同管理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5.5 本章 案例
思考與練習
第6章 建設工程工合同管理
6.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概述
6.2 施工準備階段的合同管理
6.3 施工階段的合同管理
6.4 竣工驗收階段的合同管理
6.5 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方面
6.6 施工合同管理中應注意的問題
6.7 本章 案例
思考與練習
第7章 建設工程涉及的其他合同管理
7.1 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
7.2 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管理
7.3 大型設備采購合同管理
7.4 建設工程咨詢合同管理
7.5 建設工程技術合同管理
7.6 工程保險合同管理
7.7 工程擔保合同管理
7.8 本章 案例
思考與練習
第8章 FIDIC合同管理
8.1 FIDIC合同條件概述
8.2 FIDIC施工合同條件管理
8.3 FIDlC交鑰匙合同條件管理
8.4 本章 案例
思考與練習
第9章 建設工程工索賠
9.1 施工索賠概述
9.2 施工索賠的程序
9.3 索賠額的計算
9.4 索賠的策略和技巧
9.5 工程師的索賠管理
9.6 本章 案例
思考與練習
第10章 建設工程合同的策劃管理
10.1 建設工程合同策劃概述
10.2 工程項目交付模式與合同體系
10.3 項目環(huán)境分析與合同計價類型選擇
10.4 建設工程合同的談判和簽訂
10.5 建設工程合同的實施控制
10.6 建設工程合同的檔案管理
10.7 建設工程合同的風險管理
10.8 本章 案例
思考與練習
參考文獻
3.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
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以必須完成交付為標準分為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
諾成合同,是指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成立的合同;實踐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礎上,還必須交付標的物或者其他給付義務的合同,例如保管合同。
在經濟生活中,大部分合同是諾成合同。區(qū)分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的意義主要在于確立合同生效的時間,從而決定當事人的義務亦有所不同。
4.要式合同與非要式合同
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采取法律規(guī)定的特定形式,合同可分為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合同訂立時必須采取一定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和手續(xù)的合同,如商品房買賣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技術轉讓合同等都必須采取書面形式以及需要有關機關批準才有效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不需特定形式或手續(xù)就可成立的合同。
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的區(qū)別在于是否應以特定形式作為合同生效的要件。
5.主合同與從合同
根據合同的存在是否依賴于其他合同的存在為前提,合同可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
主合同是指在相互聯(lián)系的兩個合同之中,不依賴于其他合同的存在而獨立存在的合同;從合同是指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并依主合同的有效而有效的合同,如為借貸合同擔保的抵押合同。
主合同不依附于從合同而獨立存在,主合同的效力直接影響從合同的效力,從合同的成立與生效以主合同的成立與生效為前提,而從合同的效力并不影響主合同的效力。
6.計劃合同與非計劃合同
計劃合同是指根據國家指令性計劃訂立的合同;非計劃合同則是當事人根據市場需求和自己的意愿訂立的合同。在我國市場經濟中,計劃合同的比重已經大大降低了,但仍然存在一些依據國家有關計劃訂立的合同。
7.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
根據法律上是否規(guī)定一定的名稱,合同可分為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稱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經確定特定名稱及規(guī)則的合同。《合同法》中規(guī)定的15類合同均為有名合同。無名合同亦稱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沒有確定特定名稱的合同。實踐中,無名合同大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