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學的先驅(qū):歐化白話文在近代的發(fā)生、演變和影響
定 價:65 元
叢書名:中國社會工作教材精粹
- 作者:袁進
- 出版時間:2014/11/1
- ISBN:9787309105605
- 出 版 社:復旦大學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H1-09
- 頁碼:479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1
- 開本:16K
《新文學的先驅(qū):歐化白話文在近代的發(fā)生、演變和影響》通過對大量歷史資料的發(fā)掘、比對,通過對語言場域等語言學理論的出色運用,成功揭示了早在19世紀的西方傳教士手里就已出現(xiàn)屬于現(xiàn)代漢語范疇和新文學形態(tài)的文本作品,在其創(chuàng)作和翻譯的中文著作里(尤其是漢譯《圣經(jīng)》),歐化白話文的規(guī)范、面貌得以確立、呈現(xiàn),且對后來的文字改革和白話文運動,對中國新文學產(chǎn)生重要影響。
袁進,復旦大學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中國近代、現(xiàn)代文學,F(xiàn)為中國近代文學學會副會長、小說分會會長。著有《張恨水評傳》、《小說奇才張恨水傳》、《中國小說的近代變革》、《中國文學觀念的近代變革》、《鴛鴦蝴蝶派》、《近代文學的突圍》、《上海文學通史》近代編、《中國文學的近代變革》等,主編《上海近代文學史》、《鴛鴦蝴蝶派散文大系》等。
前言
緒論
第一章 近代歐化白話文的歷史淵源
第一節(jié) 古代文言文和白話文的互相對立與滲透
第二節(jié) 晚明清初新出現(xiàn)的語言歐化現(xiàn)象
第二章 近代歐化白話文的發(fā)生
第一節(jié) 新教傳教士用白話和歐化的原因
第二節(jié) 傳教士和漢語羅馬化
第三節(jié) 傳教士事業(yè)與白話語言運動
第三章 西方傳教士帶來的漢語語言變化
第一節(jié) “官話”工具書的編撰和拉丁語法的介入
第二節(jié) 從對古白話的改寫看歐化
第三節(jié) 翻譯與歐化
第四節(jié) “生新”:新詞的創(chuàng)造與傳播
第五節(jié) 新的腔調(diào)
第四章 西方傳教士帶來的漢語文學變革
第一節(jié) 傳播媒介的變革
第二節(jié) 詩歌的歐化
第三節(jié) 散文的變革
第四節(jié) 新小說的崛起
第五節(jié) 新劇和新型兒童文學的問世
第五章 西方傳教士歐化白話文的影響
第一節(jié) 晚清文字改革與白話文運動
第二節(jié) 從官話到國語運動
第三節(jié) 否定西方傳教士影響的辨別
第四節(jié) 為什么會否定西方傳教士的影響
結(jié)論
后記
《新文學的先驅(qū):歐化白話文在近代的發(fā)生、演變和影響》:
傳教士認為以官話翻譯圣經(jīng)的好處之一,是當頌讀官話圣經(jīng)時,在說話的中國人之中的文盲大多數(shù)能夠聽得懂,而文言文則只有閱讀者本人能夠理解,明白的僅限于少數(shù)。在講道時,譯員要將文言文圣經(jīng)轉(zhuǎn)述成口語,而使用的若是官話圣經(jīng),便可以避免額外添加的一步。此外,使用文言文難免會涉及大量的儒家用語,以及書寫語言有時出現(xiàn)的各種意義暗晦之處,兩者也都可以避免。①
從19世紀中后期開始,一方面,文理譯本《圣經(jīng)》所固有的缺點——不便傳播、與中國傳統(tǒng)文化糾纏過甚愈發(fā)明顯地表達出來,日益無法適應傳教工作的需求;另一方面,文言文在中國社會文化中地位的變化,也影響到了傳教士們對文言譯本的評價,隨著文言所具有的社會文化資本的降低,這一優(yōu)勢日益顯得不足以抵償它的固有缺點。因此,在這一時期,文理譯本《圣經(jīng)》的象征意義開始遠大于其實用意義。而對于方言譯本來說,由于中國所存在的方言數(shù)目太過于龐大,而彼此之間的差距又太過于明顯,使得一種方言的譯本只能通行在特定的地區(qū),為與人口總數(shù)相較甚為有限的人群所理解。由此,對傳統(tǒng)翻譯思路的不滿使得傳教士開始趨向于尋找一種“中間語體”的努力。這種努力造就了19世紀中后期《圣經(jīng)》漢譯活動中兩種極為重要的翻譯思潮:淺文理譯本的繁盛和官話譯本地位的上升。
西方傳教士用白話翻譯《圣經(jīng)》其實是在他們用文言翻譯《圣經(jīng)》之后,要了解為什么新教傳教士們最終將希望寄予了白話,我們必須對前文所提到的近代各種書面語言作一較為詳細的回顧和分析。前文中我們分別提到了三種主要的書面語:文言、淺近文言和白話,并對它們主要適用的范疇進行了簡單的討論。實際上,對于任何一個近代文人來說,他都不可能只是單單使用其中的一種,而必須根據(jù)不同的場合、群體和他所希望表述的內(nèi)容,來謹慎地選擇自己在當時當?shù)厮褂玫恼Z言。最為典型的例子是梁啟超,我們看到,他在寫作嚴肅的奏折的時候選擇使用“高雅精妙”的文言,在為報刊寫文章的時候大多選擇淺近文言,而在寫作他所鼓吹的“新小說”的時候則使用白話。這是一種普通的常識,然而我們卻不得不在此再次提出它,因為在進行研究的時候,這個簡單的事實很容易被忽略,我們通常喜歡把近代人物和他們“最具代表性”的書面語言建立一種簡單的等同關(guān)系,如嚴復與文言,梁啟超與淺近文言,陳獨秀與白話,而忘記了陳獨秀的《文學革命論》本身就是以文言所寫成,他們并不是“只”使用這一書面語言,而是在特定的場合“選擇”使用這一書面語言。
“語言場域”是社會語言學的主要理論之一。按照赫德森在《社會語言學》一書中的概括,社會語言學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反對如下的概念:在傳統(tǒng)語言學中,“語言”與“社區(qū)”的觀念被視為固定不變的,每個人在任何場合都按照同一種語言原則進行表述;而社會語言學則認為,每個人都生活在一個事實上的“多語社會”之中,他必須靈活地依據(jù)自己所處的不同情境、所屬的不同集團,選擇最適宜的表述方式①。語言不僅是交流的工具,它更是身份認同的重要依據(jù),并且意味著不同的“象征資本”。人們選擇語言的行動,本身也可視作一種“占位”。而語言在社會中所處的不同地位則是權(quán)力運作與博弈的結(ji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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