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體育傷害的法律責任與風險預防》為國內第一本關于學校體育傷害研究與解讀的專著。學校體育傷害事故所產(chǎn)生的法律糾紛厚見不鮮,因此,如何預防體育傷害,如何規(guī)避體育傷害的法律風險,成為體育教師和學校密切關注的問題!秾W校體育傷害的法律責任與風險預防》以民法和侵權法最前沿的理論視角來解決體育傷害中的法律問題,對學校與學生關系、學生傷害事故的歸責原則,學生體育傷害事故的責任構成等進行梳理,尤其對典型號學校體育傷害責任的各類情況進行了詳細分析,大量鮮活的案例為本書的理論闡述提供了注釋,具有很強的實踐指導意義。
韓勇,女,1974年生,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博士后,首都體育學院副教授。具有法律和體育雙重背景,獲得法學學士學位和教育學(體育)碩士、博士學位。自2000年起從事體育法教學研究工作,是國內體育法領域具有扎實專業(yè)基礎和穩(wěn)定研究方向的青年學者。目前已出版專著4部,譯著1部,主持國家體育總局、北京市教委等課題8項,發(fā)表學術期刊論文和學術會議論文40余篇。其中,《體育與法律》(人民體育出版社,2006年,46.8 萬字)是國內第一本體育法案例集,在全國體育法教學中廣泛使用;《體育法的理論與實踐》(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2009年,80萬字)是目前國內最為全面反映我國體育法研究現(xiàn)狀的專著,此書在體例上進行了創(chuàng)新,不再使用傳統(tǒng)體育法學專著教材“注釋法學”的體例,而以體育中的法律問題為中心重構了體育法內容體系,被國內同行評價為體育法學研究“一個時代的開始”,并被一些學校選為研究生教材。
作者多年來密切關注體育實踐中的法律問題,同時,還力爭從法律最前沿來關注體育中的法律問題。2001年曾受國際奧委會資助在希臘國際奧林匹克學院研究生研討班學習;2005年受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在澳大利亞悉尼科技大學做訪問學者;2008-2009年受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師項目資助,在人民大學法學院師從民法、侵權法專家楊立新教授進行訪問學者工作,研究體育傷害侵權問題;2009年9月入中國社科院法學所進行博士后研究,合作導師為我國著名民法學專家梁慧星研究員。
第一章 學校體育傷害概述
第一節(jié) 學校體育傷害的界定與分類
一、學校體育傷害的界定
二、學校體育傷害的分類
第二節(jié) 我國學校體育傷害現(xiàn)狀
一、學校體育傷害的頻發(fā)性及難以避免性
二、學校體育傷害的危害
三、學校體育傷害的特點
四、現(xiàn)行法律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節(jié) 學校體育傷害的原因
一、因學生原因造成的傷害
【案例】中學生百米猝死學校不知情無責任
【案例】標槍傷同學學校監(jiān)管不力兩被告分擔責任
【案例】學生打鬧摔傷自己承擔主要責任
二、因學校原因造成的傷害
【案例】學生水泥地操場跑步受傷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雙杠存在隱患學生摔傷致殘學校承擔責任
【案例】操場不符合標準學生跌倒學校賠償
【案例】學生搬運體育器材受傷學校有過錯應賠償
【案例】學生跳高摔傷未設防護學校賠償
【案例】體育課標槍致人傷害教師指導不當學校承擔責任
【案例】四年級學生跨障礙受傷內容超綱學校承擔責任
【案例】學生折返跑相撞受傷各方分擔責任
【案例】學生投標槍不當致人傷害管理不善學校承擔責任
【案例】防護措施不當學生受傷:學校對學生的保護責任
【案例】體育課學生跳遠摔斷門牙教師保護不力學校承擔責任
【案例】不合理分組對抗學校承擔責任(美國)
【案例】體育教師要求學生光腳跑步體罰還是嚴格管理?
【案例】體育教師體罰學生:學校承擔責任
【案例】體育教師體罰學生:學校承擔責任
【案例】教練體罰游泳選手:學校承擔責任
【案例】教師擅離崗位學生卷入排水口死亡
【案例】特體學生體育課死亡雙方分擔責任
【案例】學生翻墻撿球受傷各方分擔責任
【案例】體育課學生受傷教師未及時救助學生獲賠
三、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傷害
【案例】體育課上惡犬傷人學校犬主擔責
四、混合原因造成的傷害
【案例】在校生晨練落入礦坑:混合責任
【案例】體育課學生被推致殘各方均承擔責任
【案例】學生課外活動互擲實心球受傷混合過錯
五、不可抗力造成的傷害
六、均無責任事故
【案例】體育課“吃毛桃”受傷學校無過錯不承擔責任
【案例】“編花籃”學生受傷學校無過錯不承擔責任
第二章 學校體育傷害的法律貴任
第一節(jié) 學校與學生的法律關系
一、幾種主要觀點
二、本文觀點:管理教育關系
第二節(jié) 學校傷害事故的歸責原則
……
第三章 學校體育傷害的比較法研究——美國學校體育傷害法律責任問題
第四章 學校體育傷害賠償與風險
第五章 學校體育的風險管理與傷害預防
附錄 案例集
參考文獻
后記
(三)運動技術不佳
正確的運動技術是運動安全的保障,特別是對技術要求較高的運動項目來說,更是如此。學生在體育運動中的技術動作不合理是引發(fā)體育運動傷害事故的主要因素。最典型的就是跳躍類的項目,如在跳箱的分腿騰越中,學生在沒有掌握正確的技術動作的情況下,盲目追求騰越的高度是非常不安全的行為。技術動作不合理,一是錯誤的動作,如倒地時正確動作應是低頭、團身順勢前滾,錯誤動作是立即用手扶地,結果造成骨折;二是危險動作,如在足球運動中鏟球、抬腳過高因而引發(fā)傷害事故的可能性極大,所以都屬危險動作。
(四)基本體育常識缺乏
體育運動基本常識薄弱是指,學生對體育運動的基本常識認識不足或沒有。如鐵餅、鉛球的安全問題,投出后只能滾回不能投回,但學生經(jīng)常貿然投回,發(fā)生傷害。在鐵餅投回傷人案中,某校體育教師帶領學生進行鐵餅訓練,一名學生將鐵餅、投擲完后,學生王某正要用投擲的方式進行回餅,正在這時,下課鈴聲響了,學生們開始紛紛向校外走去。體育老師發(fā)現(xiàn)王某要投回來剛要制止,但為時已晚,鐵餅向在校園甬路上行走的學生飛去,砸在一名學生的頭部,致使其頭部受傷。
還有一些體育傷害是在沒有教師監(jiān)督的情況下發(fā)生的,在課外體育運動中體育運動傷害事故的發(fā)生率大于體育課中的體育運動傷害事故發(fā)生率,原因也是學生缺乏必要的體育常識。例如,劇烈運動后立即大量補充水分引起腹痛,天氣寒冷時不注意保暖造成肌肉痙攣或拉傷等等,另外沒有掌握一些基本的運動損傷的自救方法。一些不良習慣在夏季體育課堂容易發(fā)生,比如學生課前大量飲水、課前涼水沖頭等,在夏季高溫天氣下,是很不安全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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