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方法論教程(創(chuàng)新思維法學教材)》(作者 張斌峰)著力于精闡當代法學方法論尤其是法律方法 的基本原理,本書在吸收、消化和融會貫通的基礎(chǔ)上 ,整合和構(gòu)建當代法學方法論研究的新范式、新知識 和新成果;嘗試把語用學方法證成當代法學方法論研 究的基本方法和學理范式,使之縱貫于法學方法論知 識體系之整體,著力于推進當代法學方法論的語用學 轉(zhuǎn)向:《法學方法論教程(創(chuàng)新思維法學教材)》立足 于以獨到的語用學方法論視角,透視法律適用、法律 思維、法律推理、法律論證和法律解釋等法律方法和 法律技術(shù),探求法律適用的語用機制、語用原理和語 用規(guī)則;此外,本教程還首次論述了法律類型化方法 和價值思考導向法,實現(xiàn)法學方法論的知識更新和學 術(shù)創(chuàng)新。
《法學方法論教程(創(chuàng)新思維法學教材)》(作者張斌峰)以培養(yǎng)高素質(zhì)的現(xiàn)代法律人才為指向,貼近法律實踐、法律適用,反映法律現(xiàn)象和司法過程的思維機制的特殊性,結(jié)合案例分析,論述法律方法,闡明法學方法的理論原理和適用機理。本教程嘗試汲取當代全球法學方法論知識譜系之精華,整合反思和重建,透過引介和更新知識譜系、新信息、新資料和新成果(如把語用學方法、類型化方法和價值思考導向法引入法學方法論),實現(xiàn)法學方法論的知識更新和學術(shù)創(chuàng)新。力爭做到新穎、規(guī)范、科學、準確,以及先進性、實用性、啟發(fā)性、趣味性和技藝性之統(tǒng)一。
張斌峰生于1962年5月,河南省光山縣人。哲學博士,現(xiàn)任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理論:專業(yè)碩士生、博士生導師,人文學院邏輯學專業(yè)碩士生導師。曾任南開大學哲學系教授,邏輯學專業(yè)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法哲學、法學方法論(法哲學,尤對當代德國法哲學、法學方法論)、法律邏輯(法律論證邏輯)、中國邏輯史、符號學以及人文社會科學方法論等領(lǐng)域或方向,現(xiàn)兼任中國墨子學會理事、中華孔子學會理事、中國符號學與語言邏輯專業(yè)委員會委員等職務(wù)。主要著作有《人文思維的邏輯——語用學與語用邏輯的維度》《人文學科方法論》等,發(fā)表論文100余篇。編著有《西方現(xiàn)代自由與中國古典傳統(tǒng)》《殷海光學術(shù)思想研究》《符號學導論》和《符號世界》等書,編有《殷海光文集》。
第一章 法學方法論研究的對象與價值
第一節(jié) “法學方法論”與“法律方法論”辨析
第二節(jié) 法學方法論研究對象的多維闡釋
第三節(jié) 法學方法論意義與價值
第二章 法學方法論的語用學轉(zhuǎn)向
第一節(jié) 法學方法的傳統(tǒng)范式及其歷史局限性
第二節(jié) 語用學方法及其基本特征
第三節(jié) 法學方法論的語用模式:法學方法論的語用學轉(zhuǎn)向
第三章 法律推理概述
第一節(jié) 法律推理概述
第二節(jié) 法律推理的語用學轉(zhuǎn)向
第四章 司法三段論的語用分析與建構(gòu)
第一節(jié) 超越“三段論”的司法三段論
第二節(jié) 司法三段論適用的語境分析
第三節(jié) 司法三段論之小前提的選擇與確定 第一章 法學方法論研究的對象與價值
第一節(jié) “法學方法論”與“法律方法論”辨析
第二節(jié) 法學方法論研究對象的多維闡釋
第三節(jié) 法學方法論意義與價值
第二章 法學方法論的語用學轉(zhuǎn)向
第一節(jié) 法學方法的傳統(tǒng)范式及其歷史局限性
第二節(jié) 語用學方法及其基本特征
第三節(jié) 法學方法論的語用模式:法學方法論的語用學轉(zhuǎn)向
第三章 法律推理概述
第一節(jié) 法律推理概述
第二節(jié) 法律推理的語用學轉(zhuǎn)向
第四章 司法三段論的語用分析與建構(gòu)
第一節(jié) 超越“三段論”的司法三段論
第二節(jié) 司法三段論適用的語境分析
第三節(jié) 司法三段論之小前提的選擇與確定
第五章 法律推理{上):法律歸納推理和法律類比推理
第一節(jié) 法律歸納推理
第二節(jié) 法律類比推理
第六章 法律推理(中):法律適用中的實質(zhì)推理、推定和倒置推理
第一節(jié) 法律適用中的實質(zhì)推理
第二節(jié) 法律適用中的推定
第三節(jié) 法律適用中的倒置推理
第七章 法律推理(下):法律語用推理
第一節(jié) 語用學視野下的法律推理
第二節(jié) 法律語用推理及其特征
第八章 法律論證(上):法律論證理論概述
第一節(jié) 法律論證的理論淵源
第二節(jié) 法律論證的內(nèi)涵與特征
第三節(jié) 法律論證的形式
第九章 法律論證(中):法律論證的有效性
第一節(jié) 法律論證有效性的界定
第二節(jié) 法律論證的融貫性
第十章 法律論證(下):法律論證與交往理性
第一節(jié) 法律論證與論辯
第二節(jié) 語用
第三節(jié) 交往理性引導下的法律論證
第四節(jié) 交往理性精神的缺失在法律論證中的體現(xiàn)
第十一章 法律解釋(上):法律解釋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jié) 法律解釋概述
第二節(jié) 法律解釋的方法
第十二章 法律解釋(下):法律解釋的正當性及其實現(xiàn)
第一節(jié) 普遍語用學及其方法論意義
第二節(jié) 法律解釋的語用學維度
第三節(jié) 法律解釋的正當性及其實現(xiàn)
第十三章 法律類型化思維法
第一節(jié) 西方學者的類型化思想
第二節(jié) 類型化思維的界定
第三節(jié) 類型化思維模式的應(yīng)用
第十四章 法律價值導向法
第一節(jié) 價值導向方法的界定
第二節(jié) 價值導向方法的確定
第三節(jié) 價值導向方法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