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十二年,余初任憮陽江蘇省立第三師范學校之國文教席,該校規(guī)定每一國文教師隨班提升,經(jīng)四年,原班畢業(yè)后,再周而復始。又規(guī)定除國文正課外,分年兼授文字學、論、孟及國學概論,皆撰有講義。惟文字學講義當年未付印,今已散失。或當年受噪同學中尚有保留者,當俟他年得歸大陸,再加尋求。論語要略、國學概論皆在上海商務(wù)印書館付印,孟子要略則在上海另一書肆印行。
再版序
例言
論語要略
孟子要略
大學中庸釋義
論曰:孔子,千古之大圣也。然而孔子二千五百年前之人物也。尚論二干五百年前之人物,不可以不知二千五百年前之社會。當二千五百年前社會之情形,與今日絕相懸殊者,厥有一端,曰=貝族階級之存在」是已。于斯時也,社會有顯相分別之兩階級,一日=貝族氣一日「平民飛天子諸侯公卿大夫,凡社會中之握政權(quán)者,莫不由貴族世襲;而平民則僅為貴族之仆役,平居則授田耕牧以奉養(yǎng)其上,有事則賦甲從戎以捍御其敵。在二千五百年前之人類,蓋有層層固定之階級,其權(quán)利義務(wù),印視其階級之等差而不同。而當時亦咸以此為當然之現(xiàn)象,莫有悟其非者。及至孔子之時,貴族階級已將次崩壞,諸侯上僭于天子,卿大夫上僭于諸侯,陪臣亦上僭于卿大夫。蓋貴族階級之自身,已不能自守其階級之制限,甚至于臣弒其君,子弒其父,亂臣賊子不絕跡,而貴族階級之自身,從此大亂。因貴族階級之擾亂,而平民受其殃禍。孔子生丁其時,其先世蓋亦貴族之苗裔,早年郎好學不倦,于從來貴族階級一切制度禮樂,均所曉習?鋾r貴族之驕奢淫亂,而憂其不可久;感平民之困苦憔陣,而思有以拯之。于是始倡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正名」「復禮」之主張。以為使貴族階級能一一恢復其從前相傳之制度而恪守之,使諸侯尊其天子,卿大夫尊其諸侯,陪臣尊其卿大夫,則貴族之擾亂可以平息。為貴族者既可以長享其福利,而為平民者,亦得脫出于當時之禍殃,而安度其耕牧事上之生活。此孔子之理想,所畢生竭力以趨赴者也。然孔子自身,其在當時,則;貝族階級中墮落之平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