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從學說史的角度對法律與社會科學的關系進行了多方面的討論,既能夠向讀者較為充分地傳導20世紀后半葉法律與社會科學的基本內(nèi)容與圖景,也能夠幫助讀者在學說史演進的脈絡中更好地把握法律與社會科學研究在當下需要處理的一系列問題。
法哲學與法理論口袋書系列教材
◆我們的受眾法學初學者與面對法學初學者的教師
◆我們的目標澄清法理學的基本問題意識、理論進路和學術脈絡
◆我們的來源當代西方法哲學與法理論中篇幅短小的論著
◆我們的意旨讓法理學更好地擔當起啟蒙和反思的雙重功能
已出版書目
法哲學導論
法是什么?
法理論有什么用?
寫給學生的法理論
當代德語法哲學
19651985年法理論的復興
法律簡義
法理論
法理學簡讀
20世紀后半葉的法律與社會科學
總 序
法理學(Jurisprudenz, jurisprudence)之名總是會令初學者望而生畏。因為無論是作為法的一般哲學理論的法哲學(Rechtsphilosophie, legal philosophy),抑或是作為法的一般法學理論的法理論(Rechtstheorie, legal theory),雖從地位上看屬于法學的基礎學科分支,但卻往往需要有相當之具體專業(yè)知識的積累。在西方法律院校,通常只在高年級開設法哲學和/或法理論課程,法理學家一般情況下也兼為某一部門法領域的專家。有關法的一般性理論研究的專著往往體系宏大、旁征博引,同時也文辭冗贅、晦澀艱深。這些論著大多以具備相關專業(yè)知識之法學專業(yè)人士為假定受眾,非有經(jīng)年之功無法得窺其門徑與奧妙。
中國的法學教育模式與西方有所不同。由于歷史和現(xiàn)實的原因,法理學被列為法學專業(yè)必修課程的第一門,在大學一年級第一學期開設。統(tǒng)編教材羅列法學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只見概念不見問題、只見枯死的材料不見鮮活的意義,往往使得尚未接觸任何部門法知識的新生望而卻步,乃至望而生厭。盡管有的法律院校(比如中國政法大學)同時在三年級開設了相關課程,且內(nèi)容以講授西方前沿理論為主,卻又使得許多學生不明覺厲、畏葸不前。除去授課的因素之外,其中很大的一個原因在于,雖然目前我國學術市場已有為數(shù)不少以法哲學和法理論為主題的專著和譯著,其中也有不少屬于開宗立派之作或某一傳統(tǒng)中的扛鼎之作,但卻缺乏適合本科生群體的微言大義式、通覽或概述式的參考讀物。
有鑒于此,法哲學與法理論口袋書系列教材以法學初學者(主要為法學本科生,也包括其他對法理學感興趣者)為受眾,以推廣法哲學和法理論的基本問題意識、理論進路和學術脈絡為目標,擬從當代西方法哲學與法理論論著中選取篇幅簡短的系列小書,裨使法理學更好地擔當起啟蒙和反思的雙重功能。它的目標,在于讓學生更易接近法理學的原貌,更能知悉法理學的美好,更加明了法理學的意義。為了便于讀者掌握各本小書的思路、內(nèi)容與結構,我們在每本小書的前面都加上了由譯者所撰的導讀。
德國哲人雅斯貝爾斯(Jaspers)嘗言,哲學并不是給予,它只能喚醒。這套小書的主旨也并不在于灌輸抽象教條、傳授定見真理,而是希望在前人既有思考的基礎上喚醒讀者自身的問題意識、促發(fā)進一步的反省和共思。
雷磊
2019年3月20日
作者簡介:
朱利葉斯·斯通(Julius Stone)英國著名法學家,主要研究領域為法理學與國際法學,從1942年起出任悉尼大學法學院的法理學與國際法教席。他被認為是綜合法學的代表性學者,出版有《法律的領域與功能》《法律體系與法律人推理》《人類法律與人類正義》《法律與正義的社會維度》等重要著作,同時也涉獵大西洋憲章、國際刑事法庭、巴以問題等國際法研究主題。
譯者簡介:
趙一單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法理學、立法學、黨內(nèi)法規(guī)學,兼任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理事。在《中外法學》《法制與社會發(fā)展》《環(huán)球法律評論》《政治與法律》等法學核心期刊上發(fā)表論文十余篇,出版譯著《立法的經(jīng)濟學》等。
目錄:
總序·001
《20世紀后半葉的法律與社會科學》導讀/趙一單·001
第一章法律與社會科學位居何處·012
I·012
II·020
III·035
IV·040
V·048
第二章法律與社會科學邊界中的計劃與運動·058
I·058
II·064
III·068
IV·075
V·084
VI·096
第三章尋求正義中的人類與機器,或者為什么上訴法官仍然應當是人類·102
I·103
II·113
III·141
IV·148
V·151
VI·157
VII·167
VIII·169
索引·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