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為紀念我國著名語言學家、詞典學家、翻譯家, 黑龍江大學資深教授李錫胤先生而出版的紀念文集。全書主要包括以下內(nèi)容: 序、李錫胤生平簡介、李錫胤學術思想溯源、李錫胤著作評述、李錫胤思想傳承、李錫胤一生情緣、李錫胤家人回憶、唁函唁電、李錫胤科研成果目錄。主要收錄: 李錫胤先生代表性研究成果、古體詩創(chuàng)作; 李錫胤博士生、博士后等人的學術論文、回憶性文章; 黑龍江大學俄語學科 (俄語學院、俄羅斯語言文學與文化研究中心、中俄學院) 教職人員的學術論文、回憶性文章; 李錫胤家人回憶性文章等。
李錫胤先生學術思想追溯
李錫胤先生學術思想傳承
與李錫胤先生的一生情緣
李錫胤先生家人的追憶
唁函、唁電
對學期詞法集中講授的意見
李錫胤
五二年俄語速成學法,使我校部分師生感到很大的興趣。一方面推動我校重新檢查過去的教學,因而工作有了的,但另一方面也產(chǎn)生過一些偏向。從認識上來看這些偏向,較突出的有兩個問題:①認為一次學料不妨多些;一時不能掌握,可留待“循環(huán)”“反復”。②認為學可以,而且應該“突破”,也是說某一階段攻語法,某一階段攻單詞,某一階段攻會話。我以前對這種看法也很贊成,但經(jīng)過一段時間的具體工作,尤其是經(jīng)過教育學的學了新的看法。目前我們學校中點認識,基本上糾正了,所以只通過學期詞法集中講解的問題來和大家討論點認識。
(一)語法是思維抽象的成果
斯大在《馬克思主義與語言學問題》中說:“(語法)……是人類思維抽象化工作的成果。”(斯大林1953:22)語法(文法)的意義是“把詞和語加以抽象化,而不管它的具體內(nèi)容。文法把詞的變化和用詞造句的基本共同之點綜合起來,并用這些共同之點組成文法規(guī)則、文法定律”。(同上)這一個天才的定義,大家都是承認的。同時也沒有問題,大家同意人類認識過程是由感到理,由具體到抽象。但是在教學實踐上,忽視了這一點。凱洛夫在《教育學》中分析學識過程時,首先承認它和一般認動過程是一致的。它的特殊只在于學教師指導行的,學料是集約的,是循序的,所以不像一般認識那樣,要在較長的感認識階段中摸索出規(guī)律。要向?qū)W生講清中國新民主主義的三大法寶,必須同時介紹許多具體史實,讓學生從史實中自然而然地確信并牢記引出的結論(三大法寶),否則像沒有空氣的鳥,要飛是困難的。尤其是外國語,如果學生剛學會百把個單詞,你要教他記,因為oreu的變格是orua,oruy,orua,oTuom,o6 orue,Cbn的變格是cbIHa,cbIHy,CbIHa,cbuoM,o cbIte,所以陽變化是-3,-y,….…-整套,這差不多等于讓學生背誦無意義的材料,背當然可能背出來的,但這是一時的死記。有不強調(diào)一開始集中講詞法可以使學生對俄語語法有一的概念,對變格變位有一個輪廓。詞形變化是很重要的,應該專門來講授,但正因為如此,講解詞形變化需要循序,使同學熟練掌握。如果在學生對具體的俄語現(xiàn)象接觸得還很少的時候,硬要在短期內(nèi)把的概念”灌輸下去,所得是空洞,沒有什么實用意義的東西。有一次在路上聽見兩三位同學在講俄文“EMy MHe HpaBwrcs.”“EMy enHpaBwrca.”。他們記住了第三格的詞尾變化(算不差的呢),但是對第三格得到了一個什么概念呢?集中語法以后,不少學生在造句時或漢譯俄時,造出如下的句子:“KHvra MeHs.”(我的書),“KapaHzam reóa(chǎn) ópara.”(你哥哥的鉛筆)(摘自學生集中語法講解后考試試卷)。這也是因為集中語法講解時,講解名詞和代詞變格的時間相隔只有幾天,名詞的二格用法及變法還沒有掌握好,代詞的變格又上來了,于是混淆在一起了。《蘇維埃教育學》雜志五一年第五期登載過一篇《論掌握》的文章(作者為B.H.BowryneBw),里面十分強調(diào)概念要明確而清晰,能和其他概念截然分開。在集中講解俄語語法時,約廿天的時間教給學生許多概念,學過的概念還沒有了解和掌握,新概念上來了,加以這些概念多半是抽象的定義和規(guī)則,缺乏大量的具體語言事實作為用以概括和抽象的基礎(因為大部分學生在集中詞法講解以前沒有學過俄語,很少見過俄語句樣子,而學過其他外語的學生也是極少的)。因此,概念之間容易互相混淆,糾纏不清。這樣模糊的各概念組成的的概念”當然難免像濃霧里的一朵花,像暮色蒼茫里的山影。這樣做的結果,在以后課文中遇到語法現(xiàn)象時,不得不重新再講一遍(因為集中講解階段學生沒有掌握好),這不僅重復,浪費時間,而且在次講解時,教學中往往遇到甚多阻礙,如有些學生認為以前在集中講授階段已經(jīng)學過,已經(jīng)懂了(其實懂得并不透徹,甚可能有錯誤),次講解時,注意力便不集中,興趣不大。
當然,有時把集中詞法講授內(nèi)容縮減到低限度,如只講正規(guī)的變格、變位,主要的詞類,形動詞、副動詞、形容詞短尾、數(shù)詞、感嘆詞等都不講,部分學生也可能在這個集中階段“掌握”所授內(nèi)容,考試成績也可能不壞,于是我們有些教師便以此證明集中講解的,其實,這樣的“掌握”有極大的形式主義成分,因為學生所記的抽象規(guī)則缺乏具體的事實作為根據(jù),所以學生并不能活用這些規(guī)則。在集中講解階段,考試題目的形式稍一變化,很多學生已經(jīng)做不出來了(應該指出,集中講解階段,由于學生知道的詞條太少,所以用以講解語法規(guī)則而一同授予學生的詞與詞之間的搭配種類也貧乏,因此考試題也往往是千篇一律的。這種考試往往有些形式主義,所以并不能從這種考試的成績得出什么肯定的結論)。在以后分散講解語法時,在講讀課講授過程中,學生不能活用集中講解階段所背會的規(guī)則這一缺點尤其明顯。所以判斷集中講解的成效不能單憑集中講解階段考試的成績,而主要應該看集中講解語法在以后講讀課中所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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