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法律傳統(tǒng)(第8卷)》主要內(nèi)容包括:“事以密成,語以泄敗”——論中國古代的保密思想與法制、晚清楊乃武與小白菜案的學術史考察與反思、“國憲”的知識考古與詞匯激活——兼論傳統(tǒng)國憲研究的意義、“反坐”概念考析、宋代遺囑制度的特色與屬性論略等。
2000年初,我應老同學范忠信教授之約,告別百年河大,自黃河故梓來到了長江岸邊,加盟了中南法史學科點建設的隊伍。十年前的那個年代,法學界二級學科博士點在全國尚屬鳳毛麟角,中南法史學科點建設即申請博士點的工作自然備受學校及法學院高度重視。為此,范忠信教授熱誠滿懷,在同事及學界同行的支持下,拉上我一起開始了創(chuàng)辦法律史學術網(wǎng),出版《中西法律傳統(tǒng)》學術刊物的工作。
《中西法律傳統(tǒng)》一經(jīng)出版,旋即在學界同行內(nèi)獲得認可,稿源不斷,其間還出版了臺灣學者研究法史的專號,到2010年秋忠信調(diào)離中南止,共出版了七卷,已成為業(yè)內(nèi)學人關注的專業(yè)刊物。
忠信教授走后,此刊即停止了出版。今年在領導及法學院院長劉仁山教授的大力支持下,由我與研究外國法律史的鄭祝君教授合作,共同擔任主編,在青年才俊李棟博士的辛勤相助下,蒙老合作伙伴北京大學出版社之不棄,重新出版,且由年富力強的李棟副教授任執(zhí)行主編,以負起具體工作之責,鄭教授與李博士專業(yè)皆為外國法律史,三人合作,倒也名至實歸,《中西法律傳統(tǒng)》又有了新生命!
學術研究,貴在薪火相傳。當此《傳統(tǒng)》復刊之際,聊表數(shù)語,以示說明。
中國法律傳統(tǒng)
P.3690號殘卷與日本《養(yǎng)老律》關系考證——與鄭顯文《唐開元二十五年{律)為日本〈養(yǎng)老律〉藍本之新證》一文商榷/岳純之
“事以密成,語以泄敗”——論中國古代的保密思想與法制/張群
晚清楊乃武與小白菜案的學術史考察與反思/韓劍塵 林曉鳳
“國憲”的知識考古與詞匯激活——兼論傳統(tǒng)國憲研究的意義/吳歡
“反坐”概念考析/周靜怡
宋代遺囑制度的特色與屬性論略/王覲
西方法律傳統(tǒng)
法官聲譽與法治——對近代英法兩國不同法治道路的再審視/魏建國
英格蘭普通法法官的政治角色——從皮查姆案談起/張瑋麟
格勞秀斯《戰(zhàn)爭與和平法》的版本/翟冠慧 周欣
論德國魏瑪憲法的體制性弊端/翟文詰 趙震宇
近代法制變革
從身份到契約的嘗試:民國婚約制度的法律實踐——以民國新繁縣司法檔案為佐證/劉昕杰
陜甘寧邊區(qū)的情理斷案/胡永恒
被忽略的《拿布倫律例》——對一份19世紀末漢譯西律文本的考察/王志希
史料研究與法學譯介
美國法律體系——在普通法傳統(tǒng)與民法傳統(tǒng)之間/Arthur T.Von Mehren著 蔣天偉 譯
讀書與評論
對待中國傳統(tǒng)法律的另種進路——《中國法律的艱辛歷程》讀后/李棟
英美財產(chǎn)法歷史研究的突破——評《英國土地法律史》/李培鋒
略論普通法法治的歷史基礎——兼評《英國司法制度史》/劉吉濤
學術信息
歷史視野現(xiàn)實觀照——“法律史視野下的社會變遷”研討會暨湖北省法律文化研究會2012年學術年會學術綜述/陳會林 陳忠徽
《史記·酷吏列傳》載張湯作“見知故縱之法”,稱“吏見之不舉者,與同罪。”云夢秦簡記載了秦國時期的部分律法規(guī)定,當中將“反坐”與“與同罪”二者連文!斗纱饐枴吩唬郝稍弧芭c盜同法”,有(又)日“與同罪”,此二物其同居、典、伍當坐之。云“與同罪”云“反其罪”者,弗當坐。此句意為,在秦律中提到“與盜同法”又提到“與同罪”的,主犯的同居、里典及同伍之人都應當連坐。若說“與同罪”還說“反其罪”的,主犯之同居、里典、同伍之人不受連坐處罰。
既有區(qū)分,則必有不同。然而,究竟有何不同,歷代法律大家都沒有就此問題展開論述。在此也只能就雷夢麟在《讀律瑣言》中的一句話做出一些大膽推測:“律稱與同罪者,雖所犯之事各別,而所得之罪不殊!边@里為了方便論述,我確定了三個關鍵詞幫助理解。首先,所謂“與同罪”,既有“同”,則其數(shù)必為二或二以上才可有比較,才可稱為“同”。第二,雷夢麟還強調(diào)了“犯……別”,沈之奇解釋道:“同罪者,此之所犯,即照彼之罪名科之,而犯罪之因則異也!奔催@二犯或二犯以上都各自實施了不盡相同的為律法所不容許的行為。最后,這二者所得之罪“不殊”。結合起來也就是說,要適用“與同罪”,必是二犯以上,且都確確實實的實施了違法行為:一為有確定罪名之真犯,此外還應有一名或數(shù)名另犯,而真犯是供另犯參照與之科以同罰的標準。然而,這真犯與另犯的犯罪行為不必一致,不必相同,但受到的處罰卻“不殊”。這里,我們?nèi)钥梢钥吹阶镌谝鉃椤傲P”而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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