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對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GDPR)的具體適用做了全面、系統的介紹和評述,包括GDPR的適用范圍、個人數據的隱私權內涵、個人數據處理的主要原則和法律基礎,數據主體的權利、數據控制者的義務和數據保護官的職責,以及諸如廣告營銷、刑事案件、雇傭關系、產品設計保護、數據跨境流動等特殊場景的個人數據保護問題。
對從事歐盟個人數據保護實務和研究的企業(yè)、律師和學者而言,本書及時地提供了歐洲數據保護機構多年來針對個人數據保護問題的眾多判例法、指南和最新實踐。我國理論界和實務界也可以借之更好地理解GDPR相關規(guī)則的歷史源流和具體適用,確定適當的數據合規(guī)策略,或開展對應的研究。
對個人信息的法律保護是近半個世紀以來隨著信息社會的發(fā)展而日益凸顯的問題。作為與《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并行的三大數據法頂梁柱之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在我國歷經近二十年的立法過程,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該法的實施,為個人權益的保護構建了基本法律框架,也為相關個人信息收集者、處理者提供了具體的合規(guī)指引,標志著我國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邁出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步。同時也應看到,個人數據保護作為一項系統性工程,在我國現階段還有諸多需要廓清和完善的地方,立足于本土實踐和制度安排的同時,還需要參考和借鑒世界智慧。歐盟的《一般數據保護條例》是目前國際上公認的走在世界前沿的個人數據保護制度,具有借鑒價值。本書即是對歐盟2018年最新出臺的《一般數據保護條例》的系統介紹和評析,實用性極強。
作者簡介:
馬里厄斯克里奇斯托弗克,波蘭人,法學博士,美國喬治敦大學和威斯康星大學拉克羅斯分校的訪問學者,華沙銀行學院杰出講師。波蘭司法部、數字事務部和商業(yè)電視頻道的數據法專家,多家跨國公司的數據保護官和隱私法律顧問。
譯者簡介:
張韜略,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北京大學法學碩士,同濟大學管理學博士。同濟大學法學院學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德國聯邦總理獎學金獲得者,曾訪學于美國芝加哥肯特法學院、德國慕尼黑馬普知識產權與競爭法研究所、美國洛杉磯洛約拉法學院等國外學府。目前擔任同濟大學法學院互聯網與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知識產權與競爭法中心副主任,上海市人工智能社會治理協同創(chuàng)新中心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知識產權法、軟件法、互聯網法。
第一章 《一般數據保護條例》的主題、目標及其所引發(fā)變化的本質;條例的直接適用性
第二章 隱私權的定義;作為隱私權內容之一的個人數據保護;歐盟隱私權的法律基礎;歐盟判例法中隱私權的范圍
第三章 《一般數據保護條例》和個人數據保護的范圍;關鍵概念
第四章 個人數據處理的主要原則
第五章 個人數據處理的法律基礎
第六章 直接營銷、電子營銷、Cookies和在線行為廣告
第七章 雇員個人數據的處理
第八章 敏感數據和犯罪記錄
第九章 提供數據處理相關信息的義務及隱私聲明
第十章 數據主體的權利
第十一章 數據控制者和共同控制者;數據處理者及其挑選標準和合同條款
第十二章 數據的設計保護和默認保護;風險路徑下數據安全措施的適當性;個人數據處理活動的記錄;數據處理的授權;向監(jiān)管部門和數據主體通報個人數據泄露;數據保護影響評估;向監(jiān)管機構咨詢有關數據保護的影響;行為準則和認證
第十三章 數據保護官
第十四章 向非歐盟/非歐洲經濟區(qū)成員國傳輸個人數據
第十五章 互聯網和監(jiān)視時代的隱私;技術對隱私的威脅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