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中國法律史案例研析和實務操作為主題,以高等學校和實務部門的共同開發(fā)為特點,以培養(yǎng)學生的法律實踐應用能力為目標,以逐步形成適應應用型、復合型法律人才培養(yǎng)需要的法律實務教材體系。
教材編寫力求滿足以下要求:一是立足基礎,突出應用。即立足基本知識,不作系統(tǒng)講解,著重法律應用,突出應用性和實務特色。二是表述準確,言簡意明。即基本概念闡釋清晰準確,知識要點講解言簡意賅。三是篇幅適中,便于使用。即控制每部教材的篇幅字數,均衡各章之間的權重,不宜畸輕畸重。四是知識案例,融會貫通。即將知識講授與案例評析有機結合,真正做到以案說法,突出案例與知識的互動。
一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突出實踐性。即教材內容要強化法學理論和原理的綜合應用,強調實踐和應用環(huán)節(jié),側重實踐能力培養(yǎng),為學生的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fā)展創(chuàng)造條件。
二是立足現實,追蹤前沿。即教材內容最大限度地反映本專業(yè)領域的學術思想和理論前沿,吸收本專業(yè)領域的實務經驗和研究成果,具有前瞻性。
三是全面覆蓋,突出重點。即教材既整體反映本專業(yè)知識點,又彰顯案例和實務操作領域的規(guī)律和重點。
孟慶瑜,法學博士,河北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河北大學國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高等學校法學類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環(huán)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等學術職務;受聘擔任河北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等社會職務。
獲第三屆河北省杰出中青年法學專家、河北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青年專家、寶鋼教育基金優(yōu)秀教師獎等榮譽稱號。長期從事經濟法、環(huán)境資源法教學與研究工作,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研究課題6項,在《人民日報》《現代法學》《法律科學》等國家權威報刊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40余篇,出版《分配關系的法律調整基于經濟法的研究視野》《自然資源法基本問題研究》等學術著作10余部,榮獲河北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多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