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系“唐”三部曲第二部《唐物語》,取材唐代飛揚舊事與人物風華,有《兗州人》《張李二公》《華岳神女》《盧頊》《秦夢記》《杜子春》《古元之》《板橋三娘子》《太陰夫人》《浮梁張令》《裴沆再從伯》《華州參軍》《消面蟲》《李衛(wèi)公靖》等二十八篇。
溫庭筠(約812—約866),字飛卿,晚唐時期詩人、詞人。精通音律、工詩,與李商隱齊名,時稱“溫李”。其詞藝術(shù)成就在晚唐諸詞人之上,為“花間派”首要詞人,對詞的發(fā)展影響較大。在詞目前,與韋莊齊名,并稱“溫韋”。有《花間集》遺存。
兗州人
張李二公
華岳神女
郭翰
王生
趙旭
盧頊
湘中怨解
秦夢記
杜子春
顧總
劉諷
古元之
獨孤穆
申屠澄
板橋三娘子
敬元穎
崔玄微
劉方玄
太陰夫人
浮梁張令
裴沆再從伯
華州參軍
消面蟲
李徵
吳堪
薛偉
李衛(wèi)公靖
兗州人 原文 唐兗州鄒縣人姓張,忘字,曾任縣尉。貞觀十六年,欲詣京赴選,途經(jīng)泰山,謁廟祈福。廟中府君及夫人并諸子等,皆現(xiàn)形像。張遍拜訖,至于第四子旁,見其儀容秀美。同行五人,張獨祝曰:“但得四郎交游,賦詩舉酒,一生分畢,何用仕宦?”及行數(shù)里,忽有數(shù)十騎馬,揮鞭而至,從者云是四郎。四郎曰:“向見兄垂顧,故來仰謁!庇衷唬骸俺杏x,然今歲不合得官。復(fù)恐在途有災(zāi),不復(fù)須去也。”張不從,執(zhí)別而去。行百余里,張及同伴夜行,被賊劫掠,裝具并盡。張遂祝曰:“四郎豈不相助?”有頃,四郎車騎畢至,驚嗟良久,即令左右追捕,其賊顛仆迷惑,卻來本所。四郎命人決杖數(shù)十,其賊脞膊皆爛。已而別去。四郎指一大樹日:“況還之日,于此相呼也! 是年,張果不得官而歸。至本期處,大呼四郎。俄而即至,乃引張云:“相隨過宅!奔从酗w樓綺觀,架迥凌空,侍衛(wèi)嚴峻,有同王者。張既入,四郎云:“須參府君,始可安!蹦艘搿=(jīng)十余重門,趨而進,至大堂下謁拜。見府君絕偉,張戰(zhàn)懼,不敢仰視。判事似用朱書,字皆極大。府君命使者宣曰:“汝乃能與吾兒交游,深為善道。宜停一二日宴聚,隨便好去。”即令引出,至一別館,盛設(shè)珍羞,海陸畢備。奏樂盈耳。即與四郎同室而寢。已經(jīng)三宿。 張至明旦,游戲庭序,徘徊往來。遂窺一院,正見其妻,于眾官人前荷枷而立。張還,甚不悅。四郎怪問其故,張具言之。四郎大驚云:“不知嫂來此也!奔醋酝熘T司法所。其類乃有數(shù)十人,見四郎來,咸走下階,并足而立。以手招一司法近前,具言此事。司法報曰:“不敢違命,然須白錄事知!彼煺黉浭拢浭轮Z,云:“乃須夾此案于眾案之中,方便同判,始可得耳。”司法乃斷云:“此婦女勘別案內(nèi)。常有寫經(jīng)持齋功德,不合即死!彼旆帕顨w家。與四郎涕泣而別,仍云:“唯作功德,可以益壽! 張乘本馬,其妻從四郎借馬,與妻同歸。妻雖精魂,事同平素。行欲至家,可百步許,忽不見。張大怪懼。走至家中,即逢男女號哭,又知已殯。張即呼兒女,急往發(fā)之,開棺,妻忽起即坐,囅然笑曰:“為憶男女,勿怪先行!庇谑且阉澜(jīng)六七日而蘇也。兗州士人說之云爾。 譯文 兗州鄒縣有個姓張的人,具體的名字忘記了,他曾經(jīng)當過縣尉。貞觀十六年的時候,他要到京城去赴選。他在途中經(jīng)過泰山時,到廟中祈福。廟內(nèi)有泰山府君以及夫人、兒子的神像。張生對每一幅神像都行禮叩拜。他來到府君第四個兒子的神像旁,覺得他長相俊美,便對同行的五個人祈禱說:“如果能與四郎結(jié)交同游,賦詩飲酒,就這樣一輩子,還當什么官呢?”他們離開泰廟以后,又走了數(shù)里地,忽然有幾十人騎著馬,揮舞著馬鞭來到他們的面前,跟隨的人說是四郎到了。四郎說:“剛才見張兄情意懇切,所以前來拜見!彼又f:“張兄要去赴選,但是今年不會被選上。我擔心這一路上你會碰到災(zāi)難,你還是不要去了。”張生不聽四郎的勸說,與他握手告別。張生一行人又走了一百多里,夜間被盜賊劫掠,行李被洗劫一空。張生祈禱:“為什么四郎不來相助?”不一會兒,四郎的車馬就到了,見此情景,驚嗟良久。隨后,四郎令隨從追捕盜匪,這些盜賊跌跌撞撞,糊里糊涂地回到了原來的地方。四郎命人打他們每人數(shù)十杖,那些盜匪的臂膊都被打爛了。四郎將要與張生分別,指著一棵大樹說:“張兄,你回來路過此地,大聲叫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