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作為個人文集六卷本的后續(xù),收輯的都是2015年以來所寫的文字,其中業(yè)經發(fā)表的文章18篇,一一注明刊物出處,未曾刊出的札記11篇加以會議發(fā)言提要2則,亦皆注明寫作年月。緣于各篇系獨自成稿,其中不免有交合重疊處,收輯時作了適當處理,盡力避免文字重復,而內容互通則難以消解,或亦有助于從不同角度進行考察。編集時大致按題材類別歸為哲思、審美、藝術人文和歷史社會四輯,末附訪談錄1篇,以反映個人的生活道路與學術思想。此書得以順利問世,當感謝上海社科院出版社的積極支持,特別是陳如江先生為書的出版多方聯(lián)系,辛勞籌措,又親自承擔設計與編校工作,沒有他的鼎力相助,原編文集與本書的相繼推出,都會要困難得多。
書稿整理完工后,感覺尚有一點未盡之意沒能充分表白,權借這篇序言作個交代吧。
在我記憶之中,自2015年初個人文集六卷本結集交稿且將所承擔的“唐詩學書系”課題結項后,當即發(fā)愿今后不再定題或立項搞什么系統(tǒng)撰著,準備隨興打發(fā)余年了。但因年老體衰,可參加的活動不多,加以積習難改,仍常要讀點書。讀書也只是隨興而發(fā),并無明確目標,但讀時自不免要思考,有時為了想清楚一個問題,還需要找尋相關資料通觀并覽以加裁奪,這樣就會形成自己的一些看法,屬片斷性的隨手批注在書頁上,較成條貫的就可能單獨整理成札記,有的也加工寫成文章。六七年間陸續(xù)發(fā)表大小文章二十余篇,札記數量亦大致相當。我比較喜歡寫札記,因其更便于直接表達個人想法,不必為湊成理據性強的文稿而要費心力去搜羅、引證旁人的說解資料,而按照當前的學術規(guī)范,凡引證文字多需要去圖書館一一查明其原始出處,包括版本、頁碼乃至著譯者的姓名、國籍等,這對于我這樣年齡的人來說,實在是有點“苛求”了。當然,偏重札記形式也還有另一層因素在,那就是這些年里隨興讀書,希望多接觸一些過去涉足較少或鉆研不夠的領域,以擴大自己的知識面并解除一些長期存留心頭的困惑,這樣記下的心得自只能屬個人探求過程中的一點想法,訛誤與片面在所難免,錄以供翻檢之用,似不必公之于眾。然則,這本集子在匯集我近年發(fā)表的文章之外,為什么仍采擇了部分札記編入呢?思量下來,或也算是我的一種試探吧,看看蒼茫晚景下的“終極關懷”,究竟是否還能引發(fā)同道者們的某種興趣并供探討。
集子題名“余思”,自有承續(xù)原編文集緒馀之意;其以各類題材分編,也大致遵循原編體例。不過此書的著眼點則落在一個“思”字上,也就是說,它并不孜孜于追求對原先從事的各項學術課題的繼續(xù)展開,卻將注意力轉到了“思”的航道上來!八肌笔裁茨?這里既有相對超脫的“形上”之思,而亦有非常緊扣社會現實之思,但總體不離乎人生意義的關注,也便是通常所謂的“人文關懷”了。我們知道,文史哲歷來被總稱之為人文科學,而依我之見,似當作“人文學科”為宜,因為它并不同于一般“科學”(包括各門自然科學乃至經濟學、社會學之類社會科學)以探究外在世界的事物屬性及其規(guī)律為職責,而重在提示人對自身生活意義的領悟,所謂“人文精神”即其所要把握的核心內容,它標志著人的生存價值之所歸,亦便是其精神活動之所向,是每個人存活于世時所不可不加關注的。我在社科院文學所任職期間以至退休之后,曾建議發(fā)動多學科人士來共同探討現時代人文精神的構建問題。2007年間還寫過題為《興于科教,立于法制,成于人文》的專文提交上海市社聯(lián)年會,乃是借“先圣”孔老夫子有關“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的教言,探論我們當前培養(yǎng)人格精神的途徑,固須依憑現代科學知識和法制規(guī)范打下基礎,而標示其圓滿實現的境界則在于人文理念的樹立,即對于人之為人的意義所在的關注與追求;且一旦失落這一追求,不光生活內容見得不夠圓滿,整個精神世界亦容易發(fā)生畸變。這也正是我個人長時期來進行思考的著眼點所在,原先忙于應付各項課題,自無多少精力集中于這方面的探究,而今憑興趣讀書,雖非有意鉆研這類問題,它卻不期而遇地滲透到思考活動中來,成為相當一部分札記乃至文章的關切點所在,于是當我回看以至整理這部分材料時,就很自然地想到用一個“思”字來作概括了。“余思”既可理解為從事學術研討之馀的思考,而亦可看成是純屬多余的思考,怎么解說都合情理,就聽憑其自生自滅吧。
不過還有一個問題需作交代的,乃是所思的“結穴”,亦便是倡揚人文關懷的落腳點究竟何在?當前學界人士中講論人文精神者,其主流意見不外乎這樣兩種:一是著重發(fā)揚“獨立自主”的人格,再一則是更加強調“和協(xié)共生”的理念。除此之外,也另有醉心于“平等”乃至“均平”原則的,不過這派主張易導致“仇富”心態(tài)乃至“吃大鍋飯”的習氣,未必適合我們這樣一個正在力爭經濟迅速“騰飛”的社會需求,故唱高調者多而付諸踐行者少,現階段恐難以形成氣候。至于兩種主流意見之中,我個人似更傾向于后者,但也并不抹殺前者。“獨立自主”原是構建現代文明的基本精神準則,否定了人的主體性,就談不上建立市場經濟,談不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談不上各種創(chuàng)新發(fā)展,當然更談不上“以每個人的自由發(fā)展為一切人的自由發(fā)展的條件”,所以自主性是不容輕易消解的。但“自主”并不能解決一切問題,尤其在當今世界矛盾叢生的境況下,人人都要自作主張,要以自己的利益訴求放在首位,各群體、各地區(qū)、各民族亦皆如此的話,則天下爭斗,自無寧時,人類的自我毀滅也就指日可待了。為此需要提倡“和協(xié)共生”,在“和”的大前提下來營造生氣蓬勃、共同發(fā)展的良好態(tài)勢,這才是對人類命運的真切關懷。我之所以在哲思、審美以至社會、文化諸方面問題的探討中常要引證我們先人的教言,就因為中華民族傳統(tǒng)思想的精義多集中體現在這個“和”字上,發(fā)揚民族精華并予傳統(tǒng)以創(chuàng)造性轉化,足以補正西方近現代文明片面突出個人自由與個體自主的缺失,將大有利于推進人類文明的未來發(fā)展。當然,“和協(xié)共生”也并不截然排斥人的獨立自主,相反,真正的協(xié)作需要建立在其共事者都具有一定自主性的基礎之上,需要有各分子內在的自立互動與相容相切的關系來營造“和而不同”、“和實生物”的勃勃生機,而若缺失這一內在機制,那就變成了“鐵板一塊”,成為專制主義的“大一統(tǒng)”,也根本談不上讓“每個人的自由發(fā)展成為一切人的自由發(fā)展的條件”了。
然則,“和協(xié)共生”的主張是否具有切實的可行性呢?答曰:很難。有如上述,我們民族的思想傳統(tǒng)歷來是崇尚“和”的精神的,但兩千多年有關“禮之用,和為貴”的宣講,一多半是成就了專制主義皇權以至家族權力的統(tǒng)治,并未能打造出真正的“和諧社會”。西方近現代文明固然重在個體自立,而亦有民主、法治、社群互動乃至基督信仰來營造各種協(xié)調關系,卻仍難以緩解種族歧視、階級對立、黨派紛爭乃至性別糾葛諸種社會矛盾。甚至像蘇聯(lián)十月革命后建立起生產資料公有制的社會形態(tài),也依然孕生出新的官僚特權階層高踞于人民大眾之上。這是否意味著“和協(xié)”的理念只能歸之于“烏托邦”呢?則又不然。人總是生活在與自然、與社會、與他人他物共處共融的環(huán)境中的,這一割不斷的聯(lián)系恰是“和協(xié)”理念得以生成的土壤。但每個具體的人又都是以其活生生的個體生命為實際存在方式的,于是捍衛(wèi)和發(fā)展個人權益經常構成其本能的需求,與周遭人事乃至外在世界的協(xié)調則多被置諸腦后,甚或淡出整個視野之外,這便是“和協(xié)共生”之難以得到貫徹實行的緣由。不過也正基于此,“和協(xié)”才被一些人士奉為規(guī)范甚至當作理想而予以大力弘揚,其目的即在于喚醒個體的人認知自己的本根,以重新回歸于整全世界之中。為此,如何準確地把握這一理念,以及如何為營構“和協(xié)共生”局面而創(chuàng)造各種合適條件,便常成為縈繞我心頭且揮之不去的“情結”。我之所以常要軼出自己的專業(yè)范圍去涉足不同領域的知識,且不揣淺陋地將一些想法付諸文字以供批判與商討,蓋緣于此,這也算是對“余思”之“思”的一種交代吧!
“思”盡于此,交代也盡于此,該收筆了。是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