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公務員法
1公務員依法需要履行哪些義務?
2公務員依法可以享有哪些權利?
3公務員在外兼職的行為違法嗎?
4作為一名公務員,應該遵守哪些紀律規(guī)定?
5公務員的工資主要包含哪幾項內容?
6公務員需要符合哪些條件才可以晉升職務?
7未滿國家規(guī)定的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可以辭職嗎?
8無故曠工的公務員會被辭退嗎?
9公務員在沒有達到退休年齡時,能夠提前退休嗎?
10用人單位辭退在孕期的公務員的行為合法嗎?
11公務員對于單位扣減自己工資的決定不服的,應該采取什么樣的救濟方式?
12如果公務員認為上級的決定違反相關程序時應該怎么辦?
13自行回避的制度是否適用于公務員?
14辭職之后的公務員如果從事與原來的工作業(yè)務相關的營利活動是否有時間限制?
第二章公務員考核
1公務員考核主要是從哪些方面進行的?
2公務員考核中,什么樣的情況會被確定為稱職?
3公務員考核中基本稱職這一等級是根據什么標準得來的?
4公務員在工作中存在哪些問題會在考核時被評為不稱職?
5公務員須具備哪些條件時,可以被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
6公務員具有哪種情形時,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7公務員在年度考核之中獲得優(yōu)秀的,有什么獎勵嗎?
8公務員在考核之中被評為基本稱職的,單位應該對此采取什么措施?
9公務員在考核之中被評為不稱職,單位對此應該進行怎樣的處理?
10公務員在工作之中受到警告處分,年度考核會受影響嗎?
11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公務員,該如何處理?
12公務員平時考核的重點有哪些?
13公務員平時考核的程序是什么?
14公務員應對重大考驗時表現(xiàn)突出的,當期平時考核結果會怎樣?
15公務員在關鍵時刻不服從組織安排,對當期平時考核結果有什么影響?
16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有怎樣的關系?
第三章公務員錄用調任與職務職級
1列入公務員范圍的工作人員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2因犯罪被開除公職的人可以報考公務員考試嗎?
3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能被錄用為公務員嗎?
4國家機關可以直接任職新錄用的沒有經過試用期的公務員嗎?
5報考公務員需要滿足的資格條件有哪些?
6公務員報考資格考察中的政治標準重點突出什么內容?
7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工作的,是進行調崗還是取消錄用?
8在公務員考試中舞弊行為應當承擔什么樣的后果?
9大伯是林業(yè)局的領導,侄女可以在林業(yè)局擔任紀檢員嗎?
10公務員登記的對象有哪些?
11哪些人員不得進行調任?
12調任應遵守哪些紀律規(guī)定?
13專業(yè)技術人員調任公務員須符合怎樣的條件?
14五年內有一次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公務員,能否晉升職級?
15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16只要達到任職年限就必然會晉升嗎?
17在哪些情況下,公務員不得晉升職級?18在哪些情況下,公務員要降低職級?
第四章公務員培訓
1公務員必須參加培訓嗎?
2公務員培訓內容主要包含哪些方面呢?
3公務員參加脫產培訓時還能領工資嗎?
4法律對初任培訓時間和內容是如何規(guī)定的?
5任職培訓應在何時進行,培訓時間為多久?
6在職培訓考試不合格對公務員會有什么影響?
7沒有參加初任培訓的新錄用公務員不能任職定級嗎?
8公務員在參加培訓期間違反培訓有關規(guī)定的要給予處分嗎?
第五章公務員獎勵
1單位能否對公務員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進行獎勵?
2公務員節(jié)約國家資產的行為能否被獎勵?
3是否應獎勵及時消除火災事故有功的公務員呢?
4在搶險救災中有突出表現(xiàn)的公務員能否得到獎勵?
5哪些公務員可能得到頒發(fā)紀念證書或者紀念章的獎勵?
6對公務員進行獎勵應如何評選?
7公務員的獎勵在哪些情形下會被撤銷?
第六章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1公務員同時存在兩種以上違法違紀行為的,應該如何進行處分?
2公務員在違紀之后主動交代的,能夠據此酌情從輕處分嗎?
3公務員在違紀之后,積極主動地挽回損失和影響的,對此是否應該從輕處分?
4公務員在違法違紀后,檢舉他人違法違紀行為的,能夠從輕處分嗎?
5公務員使用網絡發(fā)布損害國家聲譽的言論的,應該怎樣處理?
6公務員在參加選舉的時候,故意破壞選舉,應該給予怎樣的處分?
7公務員對上級作出的決定拒不執(zhí)行的,應該受到怎樣的處分?
8公務員因為沒有履行好職責導致扶貧款項被貪污的,應該受到什么樣的處罰?
9公務員向被舉報人透露舉報人信息的,應該受到什么樣的處罰?
10公務員將自己利用職務之便知道的秘密告訴他人的,應該受到什么樣的處罰?
11公務員在履行職務的過程中,工作懶散,態(tài)度不端正,對此應該進行怎樣的處分?
12公務員拒不承擔贍養(yǎng)老人的義務,會受到怎樣的處分?
13公務員嫖娼,應該接受什么樣的處分?
14公務員參加賭博的,應該對其進行什么樣的處分?
15兩個以上公務員共同違法的,受到的處罰是否相同?
16公務員故意刁難辦事群眾的,應該受到怎樣的處分?
17公職人員不按照規(guī)定請示、報告重大事項的,會受到怎樣的政務處分?
18公職人員違反規(guī)定獲取境外永久居留資格的,會受到怎樣的政務處分?
19公職人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禮金的,會受到怎樣的政務處分?
20公職人員的辦公用房超標準的,會受到怎樣的政務處分?
21公職人員違反規(guī)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2公職人員縱容、包庇黑惡勢力活動的,會受到怎樣的政務處分?
23公務員對處分決定不服的,應該采取何種方式進行救濟?
第七章保守國家秘密法
1什么是國家秘密?
2知道國家秘密的人需要保密多長時間?
3將自己掌握的國家秘密告知自己的親朋好友符合法律規(guī)定嗎?
4使用非涉密計算機處理國家秘密是否屬于違法行為?
5知道國家秘密的工作人員是否需要簽訂保密協(xié)議書?
6在進行涉及國家秘密的會議或者活動的時候,主辦單位是否需要采取措施保護國家秘密?
7任何知悉國家秘密的人員都需要作出書面記錄嗎?
8國家秘密被泄露或者可能被泄露時,相關的機關、單位應該怎么處理?
9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屆滿之后,應該怎樣處理?
10知道國家秘密的人員是否能夠出境?
第八章行政許可法
1行政工作人員可以拒絕為申請人解釋行政許可條件嗎?
2在行政許可中,工作人員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與申請事項無關的材料嗎?
3在申請行政許可時,申請人的材料不齊全,工作人員應該怎樣做?
4行政機關有義務對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說明理由嗎?
5行政機關應如何作出準予有數(shù)量限制的行政許可的決定呢?
6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辦理行政許可時有權向申請人收費嗎?
7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許可在什么情況下要舉行聽證會?
8行政機關舉行聽證會應該遵循哪些規(guī)定?
9行政機關可以撤銷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行政許可嗎?
10行政機關應該在多長時間內作出行政許可的決定?
11是否可以撤銷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作出的行政許可?
第九章行政處罰法
1執(zhí)法人員作出行政處罰,但未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理由的行為,是否合法?
2行政機關可以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再收集證據嗎?
3行政機關可以因當事人申辯而給予更重的處罰嗎?
4行政機關可以對未成年人進行行政處罰嗎?
5在行政處罰中,可以對同一個違法行為作出兩次以上的處罰嗎?
6受委托行政執(zhí)法的組織有權再轉委托行政處罰權嗎?
7行政機關可以因為個別商家的違法行為而懲罰其他同行業(yè)的商家嗎?
8行政機關可以對主動減輕危害后果的行政相對人減輕處罰嗎?
9行政機關可以因當事人配合查處違法行為的做法而對其減輕處罰嗎?
10在行政處罰中,行政機關有權采取哪些措施?
11環(huán)保局能夠對違法行為人進行行政拘留嗎?
12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有權自行收繳罰款嗎?
13對于行政機關在當場收繳罰款時不出具專用票據的行為,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嗎?
14人民法院判處罰金時,行政機關已經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的,可以折抵相應的罰金嗎?
第十章治安管理處罰法
1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能夠拖延受理嗎?
2在處理治安案件的過程中,警察能夠對案件進行調解嗎?
3警察辦案時也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嗎?
4派出所能夠對違法人員作出拘留的處罰決定嗎?
5對于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能夠暫緩執(zhí)行嗎?
6公安機關能否對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執(zhí)行行政拘留?
7公安機關在作出扣押決定的時候,是否應該制作扣押清單?
8公安機關可以對違法行為當場作出處罰決定嗎?
9拘留處罰決定書是否應該加蓋公章?
10能夠處罰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精神病人嗎?
第十一章行政強制法
1行政強制措施可以委托他人進行嗎?
2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時未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符合法律規(guī)定嗎?
3《行政強制法》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執(zhí)行有時間上的限制嗎?
4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實施行政強制執(zhí)行權嗎?
5在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的情況下,誰應當承擔強制執(zhí)行所需要的費用?
6我國法律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時有人數(shù)的限制嗎?
7行政機關進行行政強制執(zhí)行前沒有催告當事人的做法合法嗎?催告應當是書面形式還是口頭形式?
8行政機關對行政相對人實施行政強制時,需要中止執(zhí)行的情況有哪些?
9自然人死亡后,行政機關是否應當終結強制執(zhí)行?
10催告期間,行政機關對轉移財產的當事人采取立即強制執(zhí)行的做法有法律依據嗎?
11我國法律對行政機關查封、扣押的范圍有哪些規(guī)定和限制?
12行政機關可以對已經被其他行政機關查封的財物進行重復查封嗎?
13被扣押的財產滅失、毀損的,行政機關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4我國法律對行政機關強制拆除建筑物有哪些程序上的規(guī)定?
15代履行具體指什么?行政機關進行代履行時應當遵守哪些規(guī)定?
第十二章國家賠償法
1申請材料不齊全的,賠償義務機關應該當場告知賠償請求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嗎?
2賠償義務機關作出的賠償決定是否有期限限制?
3賠償義務機關賠償后,該如何處理具體的工作人員?
4國家賠償訴訟時效為多長時間?
5任何錯拘、錯捕的行為,國家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6市場監(jiān)管局在執(zhí)法中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嗎?
7警察違法使用武器,致他人受傷的,應怎么處理?
8環(huán)保局錯誤責令鋼廠停產停業(yè),造成的損失是否應予賠償?
9市場監(jiān)管局查封扣押過程中給相對人造成損失的,是否應該進行國家賠償?
10沒收的財產已經被拍賣的,能否獲得國家賠償?
1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國家承擔賠償責任嗎?
第十三章紀檢監(jiān)察
1對于黨員的紀律處分包括哪些?
2黨員在哪些情況下會被開除黨籍?
3如何區(qū)分有關責任人員的違紀行為?
4監(jiān)察機關對哪些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jiān)察?
5不如實向監(jiān)察機關說明情況的后果是什么?
6監(jiān)察機關采取留置措施的適用情形有哪些?
7監(jiān)察人員在哪些情形下應當回避?
第十四章違法犯罪
1刑法上剝奪政治權利的含義是什么?
2接受了別人的錢財,卻沒有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構成受賄罪嗎?
3公職人員擁有巨額財產卻說不清該財產來源的,能否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4檢察官對有罪者進行包庇,使其不受追究的行為構成何罪?
5非國家工作人員伙同國家工作人員一同貪污的,構成何罪?
6警察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所作所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構成何罪?
7公務員工作懈怠、玩忽職守給群眾帶來重大損失的,構成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