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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新編校注(修訂本)(全二冊) 《婚禮新編》二十卷,南宋福建人丁昇之輯。該書輯錄宋代婚禮書儀和與婚姻有關的古代典故文獻,匯爲一編,分門別類纂輯而成。它與南宋末年刊印的《新編婚禮備用月老新書》一樣,都是為了滿足當時婚禮的查檢需求而專門編纂成的日用生活型通俗類書。由于通俗日用類書多不入藏書家及科舉士子法眼,故保存多有不善,留存者亦多殘缺,甚至是孤本傳世。作為通俗類書的典型代表之一,《婚禮新編》僅存宋代福建坊刻本,現(xiàn)藏國家圖書館,它能保存至今,實屬不易。《婚禮新編》作為我國古代類書文獻中的精品之一,所引婚禮書儀及歷史典故具有一定的輯佚和校勘價值,對于研究類書編撰史和宋代駢文史也有重要的資料價值。作者對《婚禮新編》所作校注,疏解名物知識,較好揭示了《婚禮新編》的文獻學價值。201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曾出版《婚禮新編校注》,此次修訂再版,主要是對校注內容中涉及的字詞、典故、人名、地名及史實方面的疏誤進行了訂補。 適讀人群 :文史研究者 《婚禮新編》是為了滿足當時婚禮的查檢需求而專門編纂成的日用生活型通俗類書。大致來講,《婚禮新編》可以分為前十卷和后十卷兩大部分,前者是婚禮制度和婚禮書儀的分類匯編,后者是與婚禮相關典故的分類匯編。這種類書相當于現(xiàn)在的婚儀手冊,想必在當時普通大眾眼中也可算作暢銷書。《婚禮新編》天壤間僅存宋代福建坊刻本,現(xiàn)藏國家圖書館!痘槎Y新編》保存了宋代婚書的內容、格式和用語,對于研究當時民俗情況頗有裨益,對其他傳世文獻也有一定的?弊饔。當然,其中也不乏蘇軾、陸游、黃庭堅等等我們耳熟能詳?shù)拿业拇笞髁舸。此外,又有不少宋人佚文可補《全宋文》之缺。 作者對《婚禮新編》所作校注,較好揭示了《婚禮新編》的文獻學價值。201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曾出版《婚禮新編校注》,此次主要是對校注內容中涉及的字詞、典故、人名、地名及史實方面的疏誤進行了修訂,以精裝面貌呈現(xiàn)給讀者。 《婚禮新編》及其文獻價值簡論 《婚禮新編》二十卷,南宋福建人丁昇之集!1〕該書輯録宋代婚禮書儀和與婚姻有關的古代典故文獻,匯爲一編,分門別類抄纂而成。它與南宋末年刊印的《新編婚禮備用月老新書》一樣,都是爲了滿足當時婚禮的查檢需求而專門編纂成的日用生活型通俗類書。這種類書相當於現(xiàn)在的婚儀手冊,想必在當時普通大衆(zhòng)眼中也可算作暢銷書。不過,由於通俗日用類書多不入藏書家及科舉士子法眼,故保存多有不善,留存者亦多殘缺,甚至是孤本傳世。作爲通俗類書的典型代表之一,《婚禮新編》能保存至今,實屬不易。在今天看來,《婚禮新編》所引婚禮書儀及歷史典故具有一定的輯佚和?眱r值,它對於研究類書編撰史和宋代駢文史也有重要的資料價值,可以説是我國古代類書文獻中的精品之一。 一、作者及版本簡況 (一)作者簡況 丁昇之,《宋史》無傳,其人在《武夷山志》、《八閩通志》、《宋人傳記資料索引》及《補編》等書中亦無記載!痘槎Y新編》卷十二在“昇之”下又有“升伯”字,以古人“名字相應”的通例推測,“升伯”應該是丁昇之的字。丁昇之具體生卒年不詳。《婚禮新編》卷二至卷十輯録了180多首宋人所撰婚禮書儀,書儀作者如黃山谷、晁侍郎、孫尚書等,生平事跡大多可考。其中時代最晚者當屬卷二“丁潮州”,即丁允元。據(jù)《潮州志?宦跡》及相關史料記載,淳熙十四年(1187),丁允元因懇請赦免“鹽鐵”等稅,觸怒孝宗,被貶任潮州知州,直至紹熙二年(1191),人或稱作“丁潮州”。〔2〕另外,書中“慎”“敦”二字缺末筆,系避宋孝宗趙眘及宋光宗趙惇諱。卷十五有“高謹”條,《三國志?魏書?高柔傳》裴松之注所引《陳留耆舊傳》作“高慎”,此處系避宋孝宗趙眘諱而改字!案咧敗睏l文中有“崇厚”,《陳留耆舊傳》作“敦厚”,又“胥茂諶”條有“端厚”,所對應之《黃庭堅全集》作“敦厚”,均系避宋光宗趙惇諱而改字。宋寧宗趙擴之“擴”字則不避諱。由此推斷,《婚禮新編》成書應該是在南宋光宗紹熙年間(1190-1195),則丁昇之大致應該生活在南宋高宗至寧宗時期。關於其里望,丁昇之在每卷卷端均自署爲“武夷”。除此之外,其它生平事跡均已不可考。而就其對書儀典故的注釋來看,丁昇之對經史子集都非常了解,其學識相當淵博。 。ǘ┌姹厩闆r 國圖藏宋刻《婚禮新編》當爲閩地坊間刻本。這由書中避諱字的使用情況即可看出。宋版書中避諱非常嚴格。官刻本諱法較嚴,而坊間刻本諱法則不甚嚴謹,即使同一個字,有時缺筆避諱,有時改字避諱,有時甚至不避諱。國圖藏《婚禮新編》也存在這種現(xiàn)象。比如3.1.6“呂郎中(伯恭)”條“莫負盟書之約”句丁注中“桓”字作“威”,系避宋欽宗趙桓諱而改字。同條“投瓜期衛(wèi)報”句丁注中有兩個“桓”字,前一個未避諱,後一個則缺末筆避諱,諱法比較混亂。由此可見,國圖藏《婚禮新編》當出自坊間。 《婚禮新編》刊刻後,官修、私修書目均無記載,《四庫全書》《續(xù)修四庫全書》《四庫未收書輯刊》及《四庫存目叢書》等大型叢書亦未收録。1998年出齊的《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據(jù)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宋刻元修本影印,收入《子部?類書類》!墩浔緟部酚坝∏,《婚禮新編》既無復本流傳,也未經後世翻刻,現(xiàn)存于世的原本僅此一本,可見其版本價值之高。2004年,國家圖書館出版社《中華再造善本》一期工程將其選入出版。文化部2008年發(fā)布的《第一批國家珍貴古籍名録》“宋遼夏金元時期”部分也著録了《婚禮新編》,編號00817,這説明《婚禮新編》已經受到了國家級別的重視和保護!3〕 今查國家圖書館所藏《婚禮新編》原書版框高19.8厘米,寬13.1厘米。全書共五冊,半頁十二行,大字單行,行二十一字,小字雙行,亦二十一字。黑雙魚尾,細黑口,左右雙邊。上下魚尾間標有卷次及頁碼,無刻工名。 全書所鈐印章包括:“吳興沈氏公收臧書之印”(清沈寶錕,第一冊襯頁,篆文豎行)、“還讀我書之室”(清董恂,全五冊襯頁)、“何克昌印”(未詳,第一冊襯頁、目録首頁、目録卷二頁、卷一首頁及末頁、第二冊卷三首頁、卷八末頁、第三冊襯頁、卷九首頁、卷十二末頁、第四冊襯頁、卷十三首頁、卷十六末頁、第五冊卷十七首頁、卷二十末頁)、“西林居”(明譚元政,第一、二、四冊襯頁)、“安生”(未詳,第一、二、四冊襯頁)、昭明洞天”(未詳,第一、三、五冊襯頁)、“句容曹氏”(清曹淇,第一冊目録頁)、“石埭沈氏臧書”(清沈寶錕,第一冊目録頁、第二冊卷三首頁、第三冊卷九首頁、第四冊卷十三首頁、第五冊卷十七首頁、第五冊末襯頁)、“頵公鑒臧書印”及“紹庭”(清蕭應椿,均第一冊目録頁)、“香巖審定”(清周錫瓚,第一冊卷一首頁、第五冊卷二十末頁)、“枝山”(明祝允明,第一冊卷一首頁、第二冊卷八首頁、第四冊卷十五首頁、第五冊卷二十末頁)、“祝允朙印”(明祝允明,第五冊卷二十末頁)、“錫山安氏西林秘臧”(明安國,第一冊卷二末頁、第三冊卷十二末頁、第五冊末襯頁)、“北京圖書館藏”(財産印,第一冊目録頁、第五冊末襯頁)。 另外,第一、三、五冊襯頁還分別鈐有清曹淇牌記,文曰:“予性頗愛書,一書未有,必罄囊市之,窘於厥志未伸,群書無由悉備,凡所有者,不過薄於自奉以致之耳。間有先世所遺,十不一二。凡我子孫,宜珍惜寶愛,以承厥志。茍不思得之之難,輕視泛借,以致狼籍散失,不孝之罪莫大焉。至於借匿陰盜之徒,又不仁不義之甚者矣。予故著之簡端,使借者守者惕然知警云。大塚宰從孫句容曹淇文漢謹識! 國家圖書館所藏《婚禮新編》原刊刻於南宋,至元代時已有殘損,故元人或有抄補、抄配。以目録言之,第一頁、第八頁、第十頁上下魚尾間均未標明卷次及頁碼,且字體與其它頁不同,當爲元人抄補。第一頁後半頁首列“求允”,次列“答允”,下注小字“丁潮州”。查正文卷二直接從第四頁開始,前三頁均闕。正文首列“丁潮州”條,“求允”全部及“答允”其它各條均佚。加之從目録第二至七頁格式可知,若所録書儀一人多篇,則在人名下用小字標明篇數(shù),如江文卿六首、王狀元二首等等,與第一頁直接使用“又”來標明存在明顯差異,抄補痕跡更重。正文卷十九第九頁、第十頁前半頁、第十二頁字體也存在明顯不同,亦當爲元人抄補。 然而,即使經過元人抄補、抄配,現(xiàn)存《婚禮新編》亦非完帙。目録第一頁後半頁似完實殘,第八頁前半頁殘損近半,正文卷二前三頁、卷十一第一頁、卷十九第十頁後半頁、卷二十第九頁前半頁均佚,這不能不説是一個無法彌補的遺憾。 二、《婚禮新編》內容結構 《婚禮新編》共五冊二十卷,其中,第一冊爲目録及卷一與卷二,第二冊爲卷三至卷八,第三冊爲卷九至卷十二,第四冊爲卷十三至卷十六,第五冊爲卷十七至卷二十。在類目體系上,《婚禮新編》屬於二級經目體,具有以類相從、事文并舉的特點!4〕23-39大致來講,《婚禮新編》可以分爲前十卷和後十卷兩大部分,下面分述之。 。ㄒ唬┚硪恢辆硎 這部分是婚禮制度和婚禮書儀的分類匯編,尤以後者爲重。書儀作者多爲宋代名臣、道學及文苑中人,書儀采用四六駢體文,講求對偶、聲律和用典,辭藻華美。 卷一分爲婚禮和書儀兩部分,《婚禮》部分采摭司馬光《書儀》卷三《婚儀》中有關納采、問名、納吉、納幣、請期、親迎、婦見舅姑及婿見婦之父母等方面的內容,對於司馬光《書儀》一書的?本哂幸欢▋r值。書儀部分列出了古代婚儀帖子式,也即婚禮常用的表章書啟模版,包括普通格式、十二行啟式、可漏子式等,其中又有蘇軾(東坡)、楊時(龜山)、劉子翬(屏山)、陳季陸(狀元)等名人所作者。卷二至卷十均爲婚禮書儀,即婚禮常用書信范文,共計39類183篇(原書稱“首”),涉及作者62人。所録書儀,或一人一篇,或一人多篇,不一而足,最多有達九篇者。卷二分求允、答允、謝媒、媒答、求親、答未允、許親等7類。因原書殘缺3頁,“求允”類篇數(shù)及具體篇目已不可考!按鹪省鳖惿写妗岸〕敝荩惽髲埢椋1篇(以每頁2-3篇計算,所佚篇目當在6-9篇之間)。其它諸篇則完整無缺。本卷收録丁潮州、張主簿(張從道)、王狀元、黃山谷、孫尚書、程子山、張參政、彭公變、晁侍郎、?h丞、馬子仁等11人所撰20篇書儀。卷三專録訂婚類書儀。本卷收録王狀元、孫尚書、劉夷叔、程子山、呂郎中、歐陽知縣、江文卿、彭應期、葉仲洽、魏直閣、陳簽判、陳伯溫、黃知縣等13人所撰23篇書儀。原目録題呂郎中所撰爲“二首”,查正文實際只録一首,故本卷實録書儀22篇。卷四與卷五合爲一卷,題爲“四之五”,專録答定類書儀。本卷收録孫尚書、熊舍人、黃山谷、呂郎中、劉聘君、江文卿、游子蒙、翁縣丞、彭應期、藍知軍、江清卿、張參政等12人所撰28篇書儀。其中,孫尚書一人即有9首,江文卿亦有6首。卷六與卷七亦合爲一卷,題爲“六之七”,分姑舅和答兩類。本卷收録孫尚書、呂郎中、王狀元、江文卿、歐陽知縣、高伯強、范澤民、張主簿、晁侍郎、丁潮州、陳舍人、江清卿、翁縣丞、葉子實、陳簽判、孫太沖等16人所撰26篇書儀。卷八分世婚及答、契書及答、女先男及答三大類六小類。本卷收録歐陽知縣、黃山谷、孫尚書、翁縣丞、王教授、張主簿、楊唐叟、葉子實、鄭尚書、劉郎中、呂郎中、汪內翰、陸提舉、陳簽判、陳桂卿、王狀元、江文卿、毗陵公等18人所撰29篇書儀。其中世婚類歐陽知縣所作二首分置。契書答類目録題爲“歐陽知縣”,而正文則作“王狀元”。卷九分兩姨及答、弟妹及答、師友及答、幼婚及答、宗姻及答、農工及答等六大類十二小類。本卷收録陳桂卿、江文卿、王狀元、屏山先生、王參政、彭應期、劉觀文、韓徽猷、王秘讀、熊主簿、呂郎中、熊知縣、江元吉、藍魯望、歐陽知縣、毛澤民、趙將領、陳通判、吳子厚、馬子仁、彭君禮等21人所撰27篇書儀。原書農工類馬子仁下録二篇,目録當漏“二首”字,故本卷實録書儀28篇。卷十分再娶及答、贅及答、娶妾及答、取倡及答、請期及答等五大類十小類。本卷收録陳簽判、歐陽知縣、彭公變、連文舉、王狀元、陳縣尉、孫尚書、彭應期、黃元壽、吳叔才、翁縣丞、張參政、陳季卿(正文作“陳桂卿”)、彭君禮、江文卿、李知縣、江宗院、江清卿、丁潮州、熊知縣、詹景丹等21人所撰32篇書儀。再娶及答類目録謂孫尚書及彭應期所撰者均爲三首,正文實際均只有二首,故本卷實録書儀30篇!痘槎Y新編》書儀作者有一個突出特點,即大多數(shù)作者都是閩浙贛當?shù)貙W者,或者曾在三地爲官游學,這與當時三地文化繁榮發(fā)達且地理交界有密切關聯(lián)。 值得一提的是,丁昇之對該書所録絶大部分書儀都進行了比較詳細的注釋,除了指明書儀所涉及典故的原初來源外,對書儀所關涉到的男女雙方人物情況也擇要進行了一些簡單介紹,其注釋風格,與唐代李善的《文選注》有很多相似之處。這對於我們今天了解這些書儀及其撰寫背景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線索。 。ǘ┚硎恢辆矶 這部分是與婚禮相關典故的分類匯編,共分慎婚、雜儀、神話等44小類,因目録衍脫及原書殘損,今本實録典故410條。 卷十一分別采録有關慎婚、雜儀、禮制等方面的典故,共計44條(含兩“又”條)。據(jù)目録格式(一欄兩條)可知,本卷《慎婚》當有16條,但因第一頁已殘,其中5條亡佚,其條目在目録中也被刪去。故本卷今存39條。卷十二分別采録有關前定、媒氏方面的典故,共計29條。其中,《媒氏》正文有“平章”條,目録中漏列。卷十三分別采録有關自媒、擇婦、卜相擇婦、不暇擇、慕婚等方面的典故,共計35條。其中《擇婦》目録有“晉元帝”條,而正文無,故本卷實録34條。卷十四分別采録有關擇婿、女自擇、卜相擇婿等方面的典故,共計34條。卷十五分別采録有關名行、才學、及第後娶、娶後及第、門下士、容儀等方面的典故,共計54條。其中,《門下士》正文有“封德彝”、“駱統(tǒng)”兩條,目録漏列!度輧x》目録有“王慧龍”條,而正文實無,故本卷實録53條。卷十六分別采録有關師友、腹婚、幼婚、晚婚、詩婚、武勇等方面的典故,共計54條。卷十七分別采録有關姑舅、舅甥、游子、患難、寒素、有疾等方面的典故,共計66條。卷十八分別采録有關報婚、財婚、棄華尚素、謙遜、連襟等方面的典故,共計40條。卷十九分別采録有關繼婚、繼室、再醮、勢婚、誑婚、強婚、諫婚等方面的典故,共計47條。卷二十專録有關婚禮的神仙故事,包括劉阮、裴航、柳毅、蕭史、三星下降、李生、盧杞、園客、楊敬真、封陟、任生、魏武帝、崔生、玉巵娘、盧充、文簫等16條。因原書缺半頁,玉巵娘、盧充全文及文簫少半內容已佚,故本卷實録14條。 三、《婚禮新編》的文獻價值 《婚禮新編》的編纂,本來主要是供備辦婚禮時查檢之用。不過,隨著時間的流逝,《婚禮新編》原來的備查價值越來越淡漠,現(xiàn)今備辦婚禮時已基本不再需要撰寫問婚書、答定書等書劄。不過,我們不能據(jù)此認爲《婚禮新編》的價值已蕩然無存,且不説它所收録的410則典故可資茶余飯後之一二,即使從學術研究的角度來看,《婚禮新編》仍然具有較高的文獻價值。下面擇其大要,分而述之。 (一)《婚禮新編》是宋代類書文獻中的精品之一 所謂類書,就是采輯群書資料,采用“述而不作”的編制方法,分類排比,以便於查檢和徵引的一種資料性工具書。從第一部類書《皇覽》開始,近兩千年來,我國的類書編纂事業(yè)取得了輝煌的成就,對社會文化的發(fā)展進步産生了深遠的影響。宋代(尤其是南宋初中期)是我國古代類書發(fā)展史上的繁榮階段,目前可知的宋代類書約有80來部,〔4〕23數(shù)量衆(zhòng)多,種類齊全,品質上乘。除官修類書外,宋代還出現(xiàn)了私修類書;在綜合性類書之外,又産生了專門性類書。丁昇之編修的《婚禮新編》是我國目前可知的第一部專門輯録婚姻禮俗資料而形成的日用生活型通俗類書。此前,婚俗資料都是作爲綜合性類書中的一個門類來編排的,比如唐虞世南《北堂書鈔?禮儀部五》有《婚禮類》,唐歐陽詢《藝文類聚?禮部下》有《婚類》,唐蔣王惲《兔園策府》有《婚姻部》《重妻部》《棄妻部》《棄夫部》等,唐徐堅《初學記?禮部上》有《婚姻類》,北宋李昉等《太平御覽?禮儀部》有《婚姻類》和《媒類》,《太平廣記?定數(shù)》有《婚姻類》,北宋王欽若、楊億等《冊府元龜?列國君部》《總録部》均有《姻好類》,南宋陳元靚《事林廣記?前集?家禮類》有《婚禮類》等等。單獨將婚姻禮俗資料作爲一部類書的唯一內容來搜輯,這一工作當始於《婚禮新編》!痘槎Y新編》事文兼?zhèn),這種專題性的編纂方式,別樹一幟,主題鮮明,利於參閲和檢索,它和同類性質的《新編婚禮備用月老新書》、專收花果草木資料的《全芳備祖》以及專録歲時節(jié)日資料的《歲時廣記》等都是宋代專門性類書的代表作品。另外,婚姻是社會生活中至關重要的內容,與民衆(zhòng)生活息息相關!端膸烊珪偰刻嵋肪硪话偃杜彭嵲鰪V事類氏族大全》提要曰:“蓋宋元之間婚禮,必有四六書啟,故載之獨詳,亦以便於剽掇也!薄5〕26冊47頁《婚禮新編》的編纂正是基於普通百姓的這種客觀需求。《婚禮新編》能夠緊扣社會文化主題,貼近民衆(zhòng)日常生活,在婚俗書儀及典故方面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較好地滿足了民衆(zhòng)對婚俗類文化産品的需求。它的編纂,反映了宋代類書的民間化、通俗化傾向。“宋代類書取材范圍極廣,……分別呈現(xiàn)出專類化、民俗化和應用性的特色。正是取材的多元性,導致了宋代類書爭奇斗艷,以迎合不同社會階層及不同領域的需求!薄4〕75《婚禮新編》開創(chuàng)了單行本婚俗類類書的先例,可謂是宋代類書百花園中一朵艷麗的奇葩,在中國類書編纂史上也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ǘ┰谖墨I學研究方面,有助於輯佚和校勘 范希曾《書目答問補正》説:“古類書不特所引佚文足資考證,即見存諸書,亦可訂正文字異同。”〔6〕《婚禮新編》在編纂過程中,采録了大量原始文獻,比如《詩經》《論語》《禮記》《儀禮》《史記》《漢書》《南史》《北史》《唐書》《玄怪録》《定命録》《玉堂閑話》《邵氏聞見録》《文選》、司馬光《書儀》等等。古籍在流傳和翻刻中容易發(fā)生衍脫訛倒等狀況,利用類書中保留的原始文獻,有助於輯佚和校勘。以《婚禮新編》所引司馬光《書儀》爲例,卷一“納采”條下曰: 由主人之左進,東向搢笏出辭,跪讀之,曰:“某(婿父名)之子某(婿名),將婿於某氏(婦名),敢告祝興! 今本《書儀》無“將婿於某氏(婦名)”句。此段下又曰:“女家主人亦告于祖彌,曰:‘某之女某,將嫁於某氏,如婿父之儀。’”男方女方一婿一嫁,相互照應,今本《書儀》當據(jù)《婚禮新編》補。 又,“納幣”條下曰: 賓與主人揖讓升堂。賓曰:“吾子有嘉命,貺室某(婿名)也。某(婿父名)有先人之禮,儷皮束帛。使某(使者名)也請納幣。” “(婿名)也。某(婿父名)有先人之禮,儷皮束帛。使某”句,今本《書儀》均無。此條本自《禮儀?士昏禮》,《士昏禮》:“納征曰:吾子有嘉命,貺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禮,儷皮束帛,使某也請納征!薄百L室”義爲贈以妻室,文獻中多用“貺室某”或“貺室於某”格式,“某”爲婿之稱呼,不能省略。如《新唐書?禮樂志八》:“國恩貺室於某公之子,某公有先人之禮,使某也請!泵魍蹰浴斗铰醇?壽張?zhí)撯中颉罚骸俺泄粭墸詯叟L室吾子!庇纱丝梢,今本《書儀》當據(jù)《婚禮新編》補。 另外,《婚禮新編》所引一些古籍今已殘缺或失傳,唯賴該書而略存梗概。通過輯録這些珍貴佚文,可以部分地恢復古籍原貌。比如《婚禮新編》卷十九“繼婚”類“馮左藏”條曰: 張顯壽,開封人,世爲合門祗候。長女適左藏庫使馮公,不幸早世。方其疾甚,遺言:吾妹憨惠,可以撫諸孤。又(作)黨荏聞其妹之德言同,卜良,遂以嗣之。 本條末明言乃“張舜民文”,舜民字蕓叟,北宋文學家、畫家,《宋史》卷三百四十七有傳!段墨I通考》載張舜民著《奏議》十卷,《畫墁集》一百卷。《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百五十四《畫墁集》提要曰:“周紫芝謂政和七八年間,京師鬻書者,忽印是集。售者至填塞衢巷,事喧復禁如初。而南渡後又有臨川雕本《浮休全集》。蓋其著作在當日極爲世重。而自明以來,久佚不傳!薄5〕30冊16-17頁《畫墁集》明初抄入《永樂大典》,清代修四庫全書時,館臣自《永樂大典》中輯岀《畫墁集》八卷,鮑廷博刊《知不足齋叢書》時又增《補遺》一卷,但這兩次輯補,檢討之功仍顯不足。查今本《畫墁集》及《補遺》均無馮左藏事,當爲佚文,可據(jù)輯佚。 又如卷十一“雜儀”類“結發(fā)”條曰: 今世婚禮有結發(fā)一事,取夫與婦發(fā)合而結之,古無有也。伊川程氏曰:“婚禮結發(fā),其無意義,欲去久矣。不能言結發(fā)爲夫婦者,只是少小也。如結發(fā)事君、結發(fā)與匈奴戰(zhàn),豈謂合發(fā)?”然伊川既言非義,欲訂正之,而至未能革,豈非習俗之久未易遽革耶?蘇子卿詩“結發(fā)爲夫婦,恩義兩不疑”,曹子建詩“結發(fā)辭嚴親,來爲君子仇”,杜子美詩“結發(fā)爲妻子,席不煖君牀”,梅圣俞詩“結發(fā)事君子,衣袂未嘗分”,皆謂結發(fā)少小之時也。 本條明言出自《藝苑雌黃》!端囋反泣S》系宋建安人嚴有翼所撰,約成書於紹興年間。(嚴有翼在紹興(1131-1162)間嘗爲泉、荊二郡教官)原書久佚,今本作十卷,已非其舊!墩h郛》有節(jié)編本,僅8條。《苕溪漁隱叢話》後集、《詩話總龜》後集、《草堂詩話》《竹莊詩話》《詩人玉屑》《詩林廣記》《修辭鑒衡》皆有録存。郭紹虞、羅根澤均曾輯其佚文,郭得84條,羅得81條,收入《宋詩話輯佚?附輯》。〔7〕但遍檢《宋詩話輯佚?藝苑雌黃》,并無此條內容,可見在郭、羅二人所輯之外,仍有佚文可補。 像這種情況全書還有不少,足可見《婚禮新編》在輯佚方面具有重要價值。 《婚禮新編》所徵引的材料對於同類類書也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比如仝建平將《翰墨全書》乙集卷六所收往復聘定啟及卷七所收婚禮往復啟劄與《婚禮新編》對比後認爲,兩書所收部分條目內容相同。這兩卷中的啟劄,一多半都沒有作者署名,其中幾篇可通過《婚禮新編》補録出作者名!8〕不難想像,如果《婚禮新編》未能傳世,要想考證清楚《翰墨全書》所收如上啟劄的作者姓名,必將大費周折。 (三)有助於宋代駢文史的研究 駢文又稱“駢體文”或“駢偶文”,因其多用四字、六字句,故也稱“四六文”或“駢四儷六”。駢文這種文體起源于漢魏,形成於南北朝,盛行于唐宋。它講究對仗和韻律,用詞注重藻飾和用典,被稱作“最具中國特色的文體”。〔9〕 《婚禮新編》所收183篇婚禮書儀全部都是駢體四六文。這是因爲駢文具有鋪陳的行文風格,而婚儀文書中要時刻體現(xiàn)出對對方家世地位及才貌品德的高度贊揚,多夸耀客套之辭,使用駢文來寫,不僅非常有利於這種應酬話語的表達,還能增強婚儀文書的典雅含蓄之美。這也是宋代民間婚禮書儀的一個主要特點。朱迎平認爲:“宋代民間婚儀中所用婚書,也都采用四六儷語!段灏偌也シ即笕拇狻肥找痪62首,洪適《盤洲文集》則載所撰婚書26首,又分爲送禮書、送幣書、求親書、許親書、言定書、求婚書、回婚書等多種!薄13〕《婚禮新編》所收婚禮書儀正是宋代婚書四六駢體化傾向的集中體現(xiàn)。 前人在駢文史研究方面已經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對婚禮書儀類駢文的關注卻少之又少,比如瞿兌之《駢文概論》(海南出版社,1994)、劉麟生《中國駢文史》(東方出版社,1996)以及于景祥《中國駢文通史》(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等專著都沒有涉及到這類駢文。據(jù)統(tǒng)計,《四庫全書》中共有400篇左右的宋代婚儀文書,目前尚存世而未被《四庫全書》收録的婚禮書儀應該也不會少於這個數(shù)量。《婚禮新編》所收婚禮書儀,體制短小,一般百字左右,用典恰當,取材博瞻,文詞精煉,極富謙雅典麗之態(tài)。這些駢文是研究宋代駢文史,尤其是研究宋代駢文社會日用趨向的主要材料之一。吳承學就認爲,至宋代“啟的應用越來越生活化與平民化,主要體現(xiàn)在啟常用於民間求婚、議親、送定等場合,以示莊重之意,如蘇軾有《與邁求親啟》……又有《答求親啟》等啟文,王十朋有《代人送定啟》等。此類啟文都以四六行文,文辭典雅莊重,實用性強。由於‘世俗施於尊者,多用儷語以爲恭’,自宋以來,啟基本上全用駢文來書寫!薄11〕《婚禮新編》爲我們保留了將近200篇原汁原味的宋代婚禮書儀文獻,這些材料在駢文史研究方面無疑是具有較高學術資料價值的。 當然,《婚禮新編》的文獻價值還不止以上這三點,它在婚俗學、類書編纂等方面也都具有一定的價值。這里就不再逐一討論了。 需要指出的是,丁昇之所集《婚禮新編》一書也并非盡善盡美。首先,該書所引書儀,作者名多以“姓 官職”的方式予以標注,如陳縣尉、黃知縣、江宗院、李知縣等等,這些作者名在當時當?shù)乜赡懿浑y識別,但現(xiàn)在考證起來難度就比較大。其次,該書所引典故多不具出處。即使有出處,有些也存在非最早出處的問題。比如卷十八“劉凝之”條明言引自《南史》,但實際上《宋書》中已經出現(xiàn),這樣的例子還有不少。再次,目録及正文均有不少訛字,單就標題來看,卷十四“謝混”條“混”訛作“琨”、卷十五“柳談”條“柳”訛作“李”、卷十七“鉤弋夫人”條“鉤”訛作“釣”等等,均屬不該有之失誤。最後,《婚禮新編》後十卷中有一小部分宣揚封建迷信的故事和傳説,比如卷十二的“前定”、卷二十的“神仙”等等,我們應該批判地看待這些內容。 以上,我們對《婚禮新編》的作者情況、版本情況、內容結構、文獻價值進行了初步介紹。作爲宋代閩地學者編就的一部日用生活型通俗類書,《婚禮新編》除了具有很高的版本價值外,在其它諸多方面也都有相當?shù)难芯績r值,亟待我們進一步整理和研究。 柳建鈺,男,1981年出生,寧夏中衛(wèi)人,中共黨員。渤海大學文學院教授。先后于寧夏大學及北京師范大學攻讀漢語言文字學專業(yè)碩士學位及博士學位,2009年獲文學博士學位。香港中文大學訪問學者,F(xiàn)任語言學教研室主任,漢語言文字學專業(yè)碩士點負責人。系遼寧省百千萬人才工程“千”層次人選,北京語言大學中國語言政策與標準研究所兼職研究員,遼寧省語言學會副會長,院語言文字信息處理研究中心主任。主要從事文字訓詁研究、漢字字料庫研究、古典文獻學研究。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青年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子課題、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項目、全國高校古委會項目、遼寧省社科基金項目等各級各類項目十余項,在《古漢語研究》《語言文字應用》《圖書館理論與實踐》等國內外學術刊物發(fā)表論文近四十篇,出版學術著作五部,科研成果獲省市獎勵多次。 上冊 《婚禮新編》簡論 1 校注説明 1 婚禮新編 卷之一 1 1.1 婚禮 1 1.2 書儀 18 婚禮新編 卷之二 30 2.1 求允 30 2.2 答允 30 2.3 謝媒 32 2.4 媒答 34 2.5 求親 37 2.6 答未允 56 2.7 許親 60 婚禮新編 卷之三 66 3.1 定婚 66 婚禮新編 卷四之五 109 4.1 答定 109 婚禮新編 卷六之七 155 6.1 姑舅 155 6.2 答 179 婚禮新編 卷之八 195 8.1 世婚 195 8.2 答 211 8.3 契書 221 8.4 答 229 8.5 女先男 239 8.6 答 240 婚禮新編 卷之九 243 9.1 兩姨 243 9.2 答 246 9.3 弟妹 247 9.4 答 253 9.5 師友 257 9.6 答 262 9.7 幼婚 266 9.8 答 268 9.9 宗姻 270 9.10 答 275 9.11 農工 280 9.12 答 283 婚禮新編 卷之十 285 10.1 再娶 285 10.2 答 295 10.3 贅 309 10.4 答 312 10.5 娶妾 314 10.6 答 317 10.7 娶娼 320 10.8 答 324 10.9 請期 326 10.10 答 328 下冊 婚禮新編 卷之十一 331 11.1 慎婚 331 11.2 雜儀 338 11.3 禮制 358 婚禮新編 卷之十二 364 12.1 前定門 364 12.2 媒氏門 380 婚禮新編 卷之十三 391 13.1 自媒門 391 13.2 擇婦 396 13.3 卜相擇婦門 402 13.4 不暇擇 408 13.5 慕婚 412 婚禮新編 卷之十四 423 14.1 擇婿 423 14.2 女自擇 435 14.3 卜相擇婿 444 婚禮新編 卷之十五 461 15.1 名行 461 15.2 才學 466 15.3 及第後娶 476 15.4 娶後及第 486 15.5 門下士 491 15.6 容儀 500 婚禮新編 卷之十六 504 16.1 師友 504 16.2 腹婚 511 16.3 幼婚 513 16.4 晚婚 521 16.5 詩婚 529 16.6 武勇 535 婚禮新編 卷之十七 542 17.1 姑舅 542 17.2 舅甥 547 17.3 遊子 574 17.4 患難 576 17.5 寒素 582 17.6 有疾 584 婚禮新編 卷之十八 594 18.1 報婚 594 18.2 財婚 600 18.3 棄華尚素 608 18.4 謙遜 612 18.5 連襟 614 婚禮新編 卷之十九 625 19.1 繼婚 625 19.2 繼室 633 19.3 再醮 640 19.4 勢婚 642 19.5 誑婚 651 19.6 強婚 656 19.7 諫婚 663 婚禮新編 卷之二十 670 20.1 神仙 670 參校書目 696 參考文獻 701 附録 書儀作者與篇目號索引 705 後記 708 修訂後記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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