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約章評介:揭示軍勢嬗變的影響因素/青少年講武堂
定 價:33 元
叢書名:青少年講武堂
- 作者:李元龍,梁雪美,李元鵬 著,崔常發(fā),馬保民,荊博 等 編
- 出版時間:2016/12/1
- ISBN:9787551007825
- 出 版 社:文心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E163
- 頁碼:202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1
- 開本:16開
本套叢書分為《經典兵書導讀走出戰(zhàn)爭迷宮的理性指南》《著名將帥傳略展現軍事翹楚的戎馬生涯》《戰(zhàn)爭戰(zhàn)役回眸追尋戰(zhàn)爭歷史的閃亮足跡》《指揮藝術品鑒開啟軍事創(chuàng)新的思維天窗》《軍事謀略精要掀開以一敵萬的神秘面紗》《軍事科技縱橫領略軍事變革的先鋒潮流》《武器裝備大觀把握軍事世界的核心元素》《軍事后勤評說探究戰(zhàn)爭勝敗的強力后盾》《國防建設考量通曉國強家穩(wěn)的安全屏障》《軍事演習巡禮體驗軍力提升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兵要地志尋蹤走近軍事活動的天然平臺》《軍事制度一瞥透視強軍之基的內在支撐》《軍事約章評介揭示軍勢嬗變的影響因素》《軍事文化解讀領悟文韜武略的歷史積淀》《軍事檄文賞析解讀壯氣勵士的激揚文字》《軍事心理探幽透析軍人情志的心路歷程》《軍隊管理漫話掌握軍事行為的調控方略》《軍事情報管窺練就審敵虛實的玄妙功夫》《軍事危機處置感悟化危為機的高超藝術》《軍事代號揭秘知諳詭秘數碼的背后深意》《作戰(zhàn)方式掃描解析軍事對抗的表現形態(tài)》《世界軍力速寫通覽當今世界的武裝力量》22個分冊。這些分冊,從中外軍事歷史、軍事理論、軍事實踐、軍事科技、軍事文化等匯成的軍事知識海洋中,萃取其精要和“管用”的知識,按照相關軍事學科而編成,蘊涵豐富,體系完備,可謂對青少年進行國防教育的百科全書。《軍事約章評介:揭示軍勢嬗變的影響因素/青少年講武堂》是該叢書之一。
序
第一章 軍事協定(中國部分)
實力奠定尊嚴的基礎,平等前提下的第一個邊界條約:中俄《尼布楚條約》(1689年)
近代中國夢魘的起始,西方資本主義大規(guī)模侵華的原點:中英《南京條約》(1842年)
進一步破壞中國主權和獨立,歷史為侵略留下罪證:中美《望廈條約》(1844年)
肆無忌憚的領土蠶食,加深北部邊疆危機:中俄《璦琿條約》(1858年)
侵華特權的擴張,對無度貪婪的妥協:中英、中法《北京條約》(1860年)
虎狼密謀下的土地淪落,俄國坐收漁利:中俄《北京條約》(1860年)
外交訛詐交織軍事威脅,獅子大開口: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1864年)
擴張之路上找尋口實,吞并琉球:中日《北京專約》(1874年)
打開中國西南門戶,埋下英國侵藏伏筆:中英《煙臺條約》(1876年)
極盡詭詐之能,沙俄完全控制新疆:中俄《伊犁條約》(1881年)
軟弱助長侵略:誘和下的中法《簡明條約》(1884年)和中國“不敗而敗”的中法《會訂越南條約》(1885年)
葡萄牙公然侵占澳門,“蓮花寶地”被掠:中葡《和好通商條約》(1887年)
給民族帶來空前的危機:中日《馬關條約》(1895年)
進入最為黑暗的時期,標志中國完全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辛丑條約》(1901年)
不甘心地吐出骨頭,俄國企圖破產:《交收東三省條約》(1902年)
事實上的侵吞,英國卑劣目的破產:《西姆拉條約》(1913年)
踐踏中國主權和尊嚴之最,中國近代史上最可恥:中日《民四條約》(1915年)
侵略魔爪伸向東北,沙俄覬覦我領土:《中俄會訂呼倫貝爾條約》(1915年)
從被獨占到被共同支配,各國對華霸權彼此妥協:《九國公約》(1922年)
丑惡的表演,反動政府討帝國主義歡心:《中日濟案協定》(1929年)
含糊之下有玄機,刺激日本吞并整個中國大陸:《淞滬停戰(zhàn)協定》(1932年)
洞開華北門戶,反動政策的惡果:《塘沽協定》(1933年)
華北成為“真空地帶”:中日《何梅協定》(1935年)
“空中樓閣”般的平等:聯合對敵下的中美、中英新約(1943年)
為新中國創(chuàng)造有利的外部環(huán)境,發(fā)展中蘇兩國的合作與友誼:《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1950年)
艾森豪威爾政府在臺美關系中最大的遺產,反共特征突出:美蔣《共同防御條約》(1954年)
增加相互信任和確保邊界安全,中印為緩和緊張而締結:《中印關于在邊境實際控制線地區(qū)保持和平與安寧的協定》(1993年)
奠定5國雙邊和多邊關系發(fā)展的法律基礎:中俄哈吉塔《關于在邊境地區(qū)加強軍事領域信任的協定》(1996年)
中美兩軍關系正在成熟:《關于建立加強海上軍事安全磋商機制的協定》(1998年)
建立中美建設性戰(zhàn)略伙伴關系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中美戰(zhàn)略核武器互不瞄準協議》(1998年)
新世紀中俄關系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的綱領性文件:《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2001年)
從法律意義上明確上海合作組織成立:《上海合作組織憲章》(2002年)
第二章 軍事協定(外國部分)
歷史上第一個軍事條約:《古埃及一赫梯和約》(公元前1284年)
兩大同盟矛盾陰影下的停戰(zhàn)安排:《尼西亞斯和約》(公元前421年)
加快羅馬帝制的建立:“前三頭同盟”(公元前60年)和“后三頭同盟”(公元前43年)
確定近代意、德、法三國領土的雛形:《凡爾登條約》(843年)
未惠及任何一方的協定:英法百年戰(zhàn)爭中簽訂的一系列條約(1337一1453)
意大利“黃金時代”的結束:《卡托一康布雷齊和約》(1559年)
加速伊朗和奧斯曼帝國的崩潰:伊土戰(zhàn)爭中簽訂的一系列條約(1514一1639)
荷蘭資本主義發(fā)展道路的清障機:《荷西條約》(1648年)
17世紀中葉歐洲力量對比的重大調整:《威斯特發(fā)里亞和約》(1648年)
“海上馬車夫”遭到沉重打擊:《威斯敏斯特和約》《布雷達和約》和《多佛爾和約》(17世紀下半葉)
為法國稱霸歐洲作好準備:《比利牛斯條約》(1659年)
法國進入最強盛時期:《奈梅根和約》(1678年)
法國由盛至衰的轉折點:《里維斯克和約》(1697年)
土耳其的全面衰落:《卡洛維茨和約》(1699年)
彼得一世野心的受挫:《普魯特條約》(1711年)
法國西歐霸主地位不再:《烏得勒支和約》(1713年)和《拉什塔特和約》(1714年)
俄國由內陸國家向瀕海強國擴張:《尼什塔特和約》(1721年)
美國完全的獨立:美英《凡爾賽和約》(1783年)
沙皇俄國侵略魔爪伸向地中海:《雅西和約》(1792年)
第一次反法同盟的徹底瓦解:《康波福米奧和約》(1797年)
美國第二次獨立戰(zhàn)爭的結束:《根特和約》(1814年)
重新穩(wěn)定歐洲秩序方面的基石:《維也納會議最后議定書》(1815年)
反動的王朝聯盟:《神圣同盟宣言》(1815年)
更大東方危機的釀制:《第二次倫敦協定》(1841年)
戰(zhàn)史上罕見的大規(guī)模掠地行為的終結:《瓜達盧佩-伊達爾戈條約》(1848年)
法國歐洲大陸霸主地位的恢復:《巴黎和約》(1856年)
日本被推向半殖民地的邊緣:《安政條約》(1858年)
法國對意大利的愚弄:《九月協定》(1864.年)
俾斯麥的精心設計:《加施泰因公約》(1865年)
德國的興起和法國的削弱:《法蘭克福和約》(1871年)
孤立法國的第一步:《三皇同盟條約》(1873年)
古巴人民和西班牙殖民者之間的休戰(zhàn):《桑洪條約》(1878年)
加劇近東危機:《圣斯蒂法諾條約》(1878年)
越南完全淪陷:第二次《順化條約》(1884年)
剛果遭到瓜分:《柏林會議議定書》(1885年)
德國的雙保險:《再保險條約》(1887年)
西班牙在美洲的徹底敗北:《美西巴黎和約》(1898年)
列強擴軍備戰(zhàn)的遮掩:兩次海牙會議所訂條約(1899年、1907年)
英國“光輝孤立”政策的結束:《英日同盟協定》(1902年)
南非成為英國殖民地:《韋雷尼京條約》(1902年)
“大棒政策”的典型實踐:《美巴條約》(1903年)
德困建立反英聯盟的企圖:《俄德畢由克條約》(1905年)
俄國實力的削弱:《日俄樸茨茅斯和約》(1905年)
德拉攏俄目的的落空:《俄德波茨坦協定》(1911年)
英法關系染上軍事色彩:《英法海軍專約》(1913年)
巴爾干半島矛盾的加劇:《倫敦和約》(1913年)
兩個巴爾干國家集團的形成:《布加勒斯特和約》(1913年)
帝國主義世界的弱肉強食:《凡爾賽和約》(1919年)
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的結束:《貢比涅停戰(zhàn)協定》(1918年)
英國海上霸主地位的終結:《五國條約》(1922年)
德國軍國主義復活:《洛迦諾公約》(1925年)
阿拉伯半島的統一:《吉達條約》(1927年)
“二戰(zhàn)”前的煙幕:《非戰(zhàn)公約》(1928年)
海軍力量對比的調整:《倫敦海軍條約》(1930年)
美國的“睦鄰政策”:《南美反戰(zhàn)公約》(1933年)
國聯軟弱無力的充分暴露:《布宜諾斯艾利斯停戰(zhàn)協定》(1932-1935)
勞而無功的協定:《蘇捷互助條約》(1935年)
背離和平與安全的初衷:《法蘇互助條約》(1935年)
打開了德國大規(guī)模擴建海軍的綠燈:《英德海軍協定》(1935年)
黑海海峽非軍事化的結束:《蒙德勒公約》(1936年)
德意日結成法西斯侵略集團:《反共產國際協定》(1936年)
害人害己的“杰作”:《慕尼黑協定》(1938年)
特殊條件下的不正常產物:《蘇德互不侵犯條約》(1939年)
對日侵略政策的姑息:《有田一克萊琪協定》(1939年)
建立對德集體防范體系:《美洲國家防御合作互助宣言》(1940年)
為日南進戰(zhàn)略創(chuàng)造條件:《松岡一亨利協定》(1940年)
貌合神離的強盜結盟:《德意日同盟條約》(1940年)
民族利己主義的產物:《蘇日中立條約》(1941年)
為鞏固反法西斯聯盟奠定了重要基礎:《蘇英同盟互助合作條約》(1942年)
功過均攤的協議:《蘇美英三國德黑蘭總協定》(1943年)
第一份確認臺灣是中國領土的條約性文件:《開羅宣言》(1943年)
戰(zhàn)后世界秩序與列強利益分配的規(guī)定:《雅爾塔協定》(1945年)
美英同蘇聯“二戰(zhàn)”期間合作的終點:《波茨坦公告》(1945年)
“二戰(zhàn)”后第一個地區(qū)性的軍事集團成立:《美洲國家間互助條約》(1947年)
主導國際關系的對峙與斗爭:《北大西洋公約》(1949年)和《華沙條約》(1955年)
明確規(guī)定阿拉伯國家的集體防御:《阿拉伯聯盟聯合防御條約》(1950年)
美國軍事觸角向亞洲的延伸:菲美、澳新美、日美軍事條約(1951年)
聯邦德國恢復國家主權:《波恩專約》(1952年)
埋下今日緊張的歷史伏筆:《朝鮮停戰(zhàn)協定》(1953年)
美在東北亞確立軍事存在:《美韓共同防御條約》(1953年)
美國針對日內瓦協議的措施:《東南亞集體防務條約》(1954年)
美國在中東抵御“共產主義擴張”的成果:《巴格達條約》(1955年)
日本戰(zhàn)后的獨立:《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條約》(1960年)
小國因安全考慮投身大國懷抱:《五國聯防協議》(1971年)
東盟國家走向聯合自強和獨立自主:《東南亞中立化宣言》(1971年)
印巴敵對狀態(tài)的暫時緩解:《西姆拉協定》(1972年)
深陷越戰(zhàn)泥潭的美國終得脫身:《關于在越南結束戰(zhàn)爭、恢復和平的協定》(1973年)
為干涉巴拿馬提供了可能:《巴拿馬運河條約》(1977年)
中東和平進程的重要轉機:《戴維營協議》(1978年)
日本謀求政治大國的跳板:《日美防衛(wèi)合作指針》(1978年、1997年)
埃以間30多年的戰(zhàn)爭狀態(tài)不復存在:《埃以和約》(1979年)
兩伊戰(zhàn)爭的重要誘因:《海灣國家反伊朗秘密協議》(1980年)
加強美以戰(zhàn)略合作關系的重要步驟:《美以戰(zhàn)略合作協議》(1981年)
指引中美洲人民奔向和平的一個重大事件:《中美洲和平協議》(1987年)
一個大國對一個小國的蹂躪畫上了句號:《政治解決阿富汗問題的日內瓦協議》(1988年)
軍事力量在國際事務中起到關鍵作用:《海灣戰(zhàn)爭正式停火的決議》(1991年)
有關獨聯體國家集體安全體系的基石:《集體安全條約》(1992年)
為俄印傳統關系注入了新內容:《俄印友好合作條約》(1993年)
“二戰(zhàn)”后最大規(guī)模內戰(zhàn)的結束:《代頓協議》(1995年)
第三章 國際軍控、裁軍、戰(zhàn)爭法與反恐條約
裁軍史上最早的成功嘗試:《拉什一巴格特協定》(1817年)
國際人道主義法的源頭:“日內瓦四公約”(1864年、1906年、1929年和1949年)
首次較為全面地涉及戰(zhàn)爭法規(guī)的內容:《海牙公約》(1899年、1907年)
首次系統闡明海戰(zhàn)法規(guī)則:《倫敦海戰(zhàn)法規(guī)宣言》(1909年)
戰(zhàn)時航空器使用的規(guī)則與慣例:《空戰(zhàn)規(guī)則草案》(1923年)
“一戰(zhàn)”后國家間首個限制軍備的國際性協議:《中美洲國家限制軍備公約》(1923年)
古老慣例的引申:《日內瓦議定書》(1925年)
反法西斯聯盟合作的結晶:《聯合國憲章》(1945年)
美蘇主導下的核禁幌子:《部分禁止核試驗條約》(1963年)
“外層空間憲章”:《外層空間條約》(1966年)
第一個在人口稠密地區(qū)建立無核區(qū)的地IX'性條約:《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條約》(1967年)
遏制核擴散的有力保證:《不擴散核武器條約》(1968年)
美蘇限制和削減戰(zhàn)略武器會談的主要成果:《美蘇關于限制反彈道導彈系統條約》(1972年)
國際裁軍的綱領性文件:《聯合國大會裁軍特別會議最后文件》(1978年)
對海洋權益的重新界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1982年)
歷史上第一個銷毀核武器的國際條約:《美蘇中導條約》(1987年)
實際意義有限禁止化學武器協定:《美蘇銷毀和不生產化學武器協定》(1990年)
“二戰(zhàn)”后東西方問第一個常規(guī)裁軍協議:《歐洲常規(guī)武裝力量條約》(1990年)
核裁軍領域中簽約速度最快、削減幅度最大的條約:《美蘇削減和限制進攻性
戰(zhàn)略武器條約》(1991年)
遲遲未能生效的條約:《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1996年)
有力推動世界的禁雷歷程:《渥太華禁雷公約》(1997年)
打擊“三股勢力”的行動框架:《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2001年)
國際社會與恐怖主義作斗爭的行動準則:《預防和打擊恐怖主義憲章》(2002年)和《打擊恐怖主義宣言》(2003年)
“9·11”后聯合國通過的第一個反恐公約:《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2005年)
第一個監(jiān)管常規(guī)武器貿易的全球條約:《武器貿易條約》(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