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關注基層、服務基層、提高基層紀檢監(jiān)察干部業(yè)務能力為宗旨的專業(yè)書籍《紀檢監(jiān)察實務問答》自2019年1月出版發(fā)行以來,全國數(shù)萬名紀檢監(jiān)察干部給予高度評價,稱贊此書“實用、接地氣”“身邊的業(yè)務顧問”“百寶箱”。在地市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工作15年的我對基層紀檢監(jiān)察干部需求十分了解:絕大多數(shù)基層紀檢監(jiān)察干部不喜歡抽象晦澀、高大上的論述,圖書內容越基礎、越實用、越通俗易懂,越受歡迎。基于此,本書修訂時刪除基層紀檢監(jiān)察干部很少涉及的個別問題,選取更多來自基層的鮮活案例。
2019年1月以來,有關方面新修訂或者出臺了《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jiān)督執(zhí)紀工作規(guī)則》《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監(jiān)察機關監(jiān)督執(zhí)法工作規(guī)定》等十多部法規(guī)。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對《紀檢監(jiān)察實務問答》予以修訂。本次修訂幅度在50%左右,對基層紀檢監(jiān)察干部普遍困惑的典型問題例如,村黨支部書記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后,還能任村委會主任嗎?農村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拒不繳社會撫養(yǎng)費擬開除黨籍,是否需要辦理立案手續(xù)?居民小組組長私自出售墓地,縣監(jiān)委能否介入處理?村黨支部是否負有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處理村干部違紀違法問題,需要適用哪些條規(guī)?黨員干部違規(guī)接受宴請,是否應該退賠吃喝費用?立案后被審查人患有精神疾病,應該怎么處理?輕處分影響期滿后,能否對表現(xiàn)突出的黨員干部立即提拔重用?紀檢監(jiān)察機關撤案的情形有哪些?黨支部是否有權對普通黨員提醒談話?黨支部能否對違紀黨員作出紀律處分?舉報人自行偷錄的視頻,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可以作為證據(jù)使用嗎?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可否由同一人承擔?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應由監(jiān)委管轄的案件,監(jiān)察機關怎么辦?地方紀委監(jiān)委能否對垂管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誡勉談話? ,給予充分的解答;為切實夯實基層紀檢監(jiān)察干部基本功,對紀檢監(jiān)察基礎知識例如,從15個角度解讀《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2018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17個亮點解析、執(zhí)行黨紀政務處分決定一覽表、審查調查期限梳理、涉案款物規(guī)定梳理一覽表、誡勉談話相關規(guī)定梳理一覽表、初核工作方案模板、初核報告模板、審查調查談話謀略、優(yōu)秀審查調查報告欣賞等。給予更多提煉、講解。
寫作既是一個人的事情,又不是一個人的事情。所謂“一個人的事情”,是因為寫作本來不是群體性行為,獨自一人面對青燈黃卷,多方查找資料,伏案苦思冥想,從這個意義上說,寫作不怕孤獨,忌諱嘈雜,甚至期待有孤獨下來的時間和能力。所謂“不是一個人的事情”,是因為《禮記》有云:“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币粋人學習、思考、實踐、感悟,都有可能陷入“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的困擾,而把自己的思考心得與他人分享剖辯,不僅自己能獲得更深更廣的見解,也能啟發(fā)同好者的視野與思維,讓信息和見識在更大的范圍內傳播。散文大家王鼎鈞先生在《文學種子》中寫道:“我是赤著腳走路的那種人,路上沒有紅毯,只有荊棘。中年以后整理自己的生活經驗,發(fā)生了一個疑問,當年走在路上,前面明明有荊棘,為什么走在前面的人不告訴我呢?前面有陷阱,為什么沒有人作個標記呢?前面有甘泉,為什么去喝水的人不邀我同行呢?經過一番研究,我知道一般人在這方面是很吝嗇的。于是我又衍生出一個想法:我一邊赤腳行走,一邊把什么地方有荊棘、什么地方有甘泉寫下來,放在路旁讓后面走過來的人拾去看看!
因平時工作繁忙、寫作任務艱巨,我曾幾度想放棄本書寫作。是下面的勵志語言一直激勵我前行為激勵讀者讀完此書,特將這段勵志語言分享給各位讀者。:一杯水,再燙也不要輕易松手,因為松手的那一刻,失去的不只是水,還有杯子;一段路,再難走也不要輕易放棄,因為放棄的那一刻,你失去的不只是路,還有沿途風景;一份事業(yè),再難也不要輕易放手,因為放手的那一刻,失去的不只是事業(yè),還有夢想。唯有堅持,才會有收獲!每一份堅持,都是成功的累積,不要輕言放棄,那些難熬的苦,也都是向上的路;現(xiàn)在笑出來的淚都是當年流下的汗。我們的一生就是一本回憶錄。當你老了,翻閱這本回憶錄時,是蒼白無力、內容空洞,還是心潮澎湃、熱淚盈眶,完全看你今天如何下筆。
差之毫厘,謬以千里。為求本書解答精準,本書所列解答均有法規(guī)佐證、所列案例均注明出處!澳戕k的其實不是案子,而是別人的人生。”劉哲:《你辦的其實不是案子 而是別人的人生》,清華大學出版社2019年版。盡管我力求精準解答,但受能力、時間等因素限制,書中或許有不妥之處,歡迎讀者批評指正。意見反饋請發(fā)送至郵箱429458363@qqcom,也可關注微信公眾號“ABC紀監(jiān)人手記”。
劉飛
2020年9月1日
公職人員受政務處分權利受限一覽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相關知識點梳理與解析
審查調查期限梳理
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zhí)行情況一覽表
“違紀違法事實材料”相關規(guī)定梳理一覽表
涉案款物(違紀違法所得、犯罪所得)處理一覽表
基層紀檢監(jiān)察機關案件質量常見問題實例解析
紀檢監(jiān)察機關各類談話知識點梳理
政務處分、政紀處分、處分、黨紀處分、紀律處分區(qū)分一覽表
第一章基層干部違紀專題
(一)農村基層干部
1
村黨支部書記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后,還能任村委會主任嗎?
2
村黨支部是否負有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
3
村主任(黨員)失職瀆職能否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一百三十三條?
4
村干部失職導致村集體資金大量流失能否構成瀆職犯罪?
5
如何正確理解在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村民小組組長
是否屬于監(jiān)察對象?
6
居民小組組長私自出售墓地,縣監(jiān)委能否調查處理?
7
村支書、村主任在監(jiān)察立案調查期間能否辭職?
8
村支書、村主任能否經商辦企業(yè)?
9
能否對存在輕微違紀問題的村支書誡勉談話?
10
村支書違規(guī)為妻辦低保,能否定性為貪污?
11
農村黨支部第一書記違紀,誰有權監(jiān)督執(zhí)紀?
12
農村黨員干部違約不交土地租賃費造成村集體資產流失,如何定性?
13
處理村干部違紀違法問題,需要適用哪些條規(guī)?
(二)鄉(xiāng)鎮(zhèn)
14
鄉(xiāng)鎮(zhèn)黨委是否有權作出開除黨籍處分?
15
鄉(xiāng)鎮(zhèn)政府是否有處分權?
16
如何給予鄉(xiāng)鎮(zhèn)武裝部長紀律處分、處分?
(三)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17
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國企員工能否兼職?
18
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能否在企業(yè)兼職?
19
事業(yè)單位中哪些人員可以兼職取酬?
20
為何要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yè)?
21
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是否適用于事業(yè)單位的非黨干部?
第二章常見困惑釋疑
(一)關于車輛
22
私車公用并公養(yǎng),是否違紀?
23
公職人員的家屬可否順道搭乘公務車輛?
(二)私生活
24
黨員干部在室內公共場所吸煙被處罰,是否會影響提拔?
25
黨員未婚同居,是否違紀?
26
嫖娼一次必須雙開嗎?
27
黨員干部退休后嫖娼,如何處理?
28
賣淫嫖娼,是否屬于違反生活紀律?
(三)與錢有關
29
教師節(jié)鄉(xiāng)政府給優(yōu)秀教師發(fā)獎金,是否違規(guī)?
30
內部刊物支付稿酬,是否違紀?
31
請上級領導授課,能否支付講課報酬?
32
紀檢監(jiān)察機關能否強制收繳違紀所得?
33
公務員下班后收費輔導小學生是否構成違紀?
34
公務員下班后幫妻子掙錢,違紀嗎?
35
公職人員出租出借注冊建造師證,是否違紀?
36
國企負責人濫發(fā)津補貼,對接受津補貼的中層負責人能否立案
調查?
(四)與酒有關
37
黨員干部工作日午間飲酒違紀條規(guī)適用研究
38
黨員干部酒駕紀律處分問題研究
39
黨員干部酒后駕駛電動車(或電動汽車),能否給予紀律處分?
(五)與接待有關
40
黨員干部違規(guī)接受宴請是否應該退賠吃喝費用?
(六)會風會紀、遲到早退曠工
41
上下班遲到早退,如何定性和適用條規(guī)?
42
外出學習培訓或者開會期間,自費旅游是否構成違紀?
43
公職人員長期不上班,如何定性量紀?
第三章日常監(jiān)督熱點難點問題
(一)監(jiān)督
44
紀委是不是黨內公檢法?
45
新黨章關于黨的紀律、紀委任務職責規(guī)定
46
如何正確理解紀挺法前?
47
紀嚴于法體現(xiàn)在哪些方面?
48
如何正確看待主體責任、監(jiān)督責任的關系?
49
基層紀檢監(jiān)察機關抓早抓小的三個實例解析
50
基層紀檢監(jiān)察機關成功監(jiān)督(宏觀)的實例有哪些?
51
基層紀檢監(jiān)察機關履行監(jiān)督職責存在十大誤區(qū)
52
單位錯誤批評員工,員工要求單位承擔精神損害賠償是否有法律
依據(jù)?
53
立案后,能否不再給予處分改為談話提醒?
54
黨支部書記是否有權對普通黨員實施提醒談話?
55
群眾私下對黨員干部有議論,有關黨組織該怎么辦?
56
警示談話適用于哪些人?
57
“問責”“追責”有何區(qū)別?邏輯上哪個在前?
58
公立學校教師發(fā)表不當言論,該由誰履行監(jiān)督執(zhí)紀職責?
(二)誡勉談話專題研究
59
立案后,給予誡免談話的依據(jù)是什么?
60
誡勉談話與免予黨紀處分,孰輕孰重?
61
誡勉談話,能否適用于預備黨員?
62
誡勉談話是否適用于村支書和普通黨員?
63
關于誡勉談話的對象,《監(jiān)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有哪些
新規(guī)定?
64
單位主要負責人能否對班子成員實施誡勉談話?
65
地方紀委監(jiān)委能否對垂管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誡勉談話?
66
誡勉談話前是否需要征求組織部門意見?
67
誡勉談話材料是否要列入干部人事檔案?
68
誡勉決定模板
第四章初步核實、立案審查調查熱點難點問題
69
初步核實工作方案(模板)
70
關于反映(單位、職務)(姓名)有關問題初步核實
情況的報告
71
是不是黨員干部只要受到行政處罰,就需要立案?
72
立案偵查、立案審查、立案調查辨析
73
初核與立案,能否同日進行?
74
被立案審查調查的黨員干部應遵守哪些規(guī)定?
75
被審查人應當重點學習哪些黨規(guī)黨紀?
76
采取留置措施時需注意哪些要點?
77
黨員在預備期內交通肇事犯罪轉正后才發(fā)現(xiàn)如何處理?
78
非監(jiān)察對象涉嫌行賄犯罪被留置,是否需要辦理立案手續(xù)?
79
監(jiān)察機關能否對存在非職務違法行為的公職人員立案調查?
80
公職人員涉嫌違紀和非職務違法犯罪,其他機關已經立案調查,
監(jiān)委能否同時立案調查?
81
立案審查決定需要集體研究嗎?
82
立案審查調查決定,是否必須告知本人及其家屬?
83
舉報人偷攝的視頻,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可以作為證據(jù)使用嗎?
84
違紀違法事實見面材料是否必須寫明違紀行為性質和條規(guī)依據(jù)?
85
對抗組織審查兜底情形的認定四個要點和九大情形
86
關于留置的若干困惑解析
87
如何正確理解講政治與講證據(jù)之間的辯證關系?
88
紀檢監(jiān)察審查調查安全工作應急處置預案(模板示例)
89
關于同志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的審查調查報告(模板示例)
90
優(yōu)秀調查報告欣賞
91
嚴重違紀違法案例剖析案件(示例)
92
一起典型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案件剖析
93
審查調查謀略運用欣賞
94
紀檢監(jiān)察機關撤案的情形有哪些?
第五章案件審理
(一)案件審理基礎知識介紹及常見困惑解答
95
審理對象拒絕見面,審理談話如何進行?
96
違紀黨員所在支部討論其違紀問題時,本人能否參加?
97
監(jiān)察機關能否對違規(guī)的村主任給予政務降級、撤職、開除處分?
98
黨支部能否下達黨紀處分決定?
99
黨工委是否有權下達黨紀處分決定?
100
對被檢察機關相對不起訴、被人民法院判處免予刑事處罰的黨員
干部黨紀處分,能否降格處理?
101
貪污受賄量紀幅度如何把握?
102
黨員干部被行政處罰,如何掌握量紀幅度?
103
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對同級黨委管理的干部作出免予紀律處分、誡勉談話、
批評教育等處理是否需要征求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意見?
104
免予處分與不予處分,該如何區(qū)分?
105
黨員干部被免職是否影響級別和工資待遇?
106
何種情況下同時給予黨紀政務輕處分?
107
黨員退休后犯錯,還有必要給予誡勉、黨紀輕處分嗎?
108
處分決定無法送達本人時,怎么辦?
109
處分決定的送達與宣布,哪個在先?
110
能否單獨依據(jù)黨章對違紀黨員給予黨紀處分?
111
黨員干部盜取關于自己的舉報信件,如何定性?
112
黨員干部違規(guī)為自己辦理離職手續(xù),如何定性?
113
黨員失信成老賴,如何適用條規(guī)?
114
對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如何歸類和適用條規(guī)?
115
國企職工被判刑,追究紀律責任如何適用條規(guī)?
116
給予工勤編制人員處分,如何引用條規(guī)?
117
如何正確表述政務撤職后的職級?
118
審理失職瀆職案件如何準確界定損失?
119
黨員干部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被發(fā)現(xiàn)新的違紀問題開除黨籍,必須
同時開除公職嗎?
120
如何區(qū)分賭博違法與賭博型受賄?
121
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可否由同一人承擔?
122
某縣紀委監(jiān)委越權處分同級縣委委員,如何認定責任?
(二)黨紀政務處分影響
123
受處分人在影響期內能否領取單位文明獎?
124
公務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是否影響公務交通補貼?
125
公職人員政策放開前超生二孩的,現(xiàn)在能否不再“雙開”?
126
黨紀政務處分的種類有哪些?有何影響?
127
黨內監(jiān)督的某些手段能否適用于非黨干部?
128
處分期內,可否對受處分人調整崗位?
129
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滿后,能否立即提拔重用受處分人?
130
黨代表是黨內職務還是一種資格?紀委監(jiān)委能否終止其黨代表
資格?
131
黨員干部嚴重違紀被撤銷黨內職務,可否責令其辭去人大代表
職務?
132
受到黨紀輕處分的黨員干部,能否被列為黨委換屆候選人、
黨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
133
紀委委員如何被罷免或者辭去?
134
紀委能否作出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決定?
135
發(fā)現(xiàn)被辭退黨員干部在職期間嚴重違紀,能否再作出開除公職
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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