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序
一九五八年,加繆在談到自己的作品時說:“是的,我開始撰寫自己的作品時,有一個確切的計劃:我首先想表達否定。用三種形式:小說為《局外人》,戲劇為《卡利古拉》,哲學(xué)論為《西西弗的神話》!边@是他作品中的“否定”系列,通常稱為“荒誕”系列,代表作為《局外人》。
《局外人》發(fā)表于一九四二年,是加繆發(fā)表的第一部小說,當(dāng)時正值大戰(zhàn)期間,作者又幾乎默默無聞,這部作品很可能迅速被人遺忘,但實際情況卻完全相反,小說的讀者越來越多,被譽為佳作,作者則被稱為創(chuàng)新作家。
《局外人》是加繆最著名的作品,篇幅不長,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是他在槍殺阿拉伯人前的生活,即自由人的生活,以日記的形式來記敘;第二部是他被捕后對自身的回顧和認(rèn)識,主要以回憶和內(nèi)省的形式展現(xiàn)。主人公則從第一部中一個無辜者的客觀看法,轉(zhuǎn)為一個被告和罪犯的主觀看法。
小說的書名“局外人”表示主人公的主要特點,即孤獨和獨特。默爾索沒有突出的個性。加繆像福樓拜那樣,使默爾索具有社會職業(yè),介紹他過去的生活,并使他具有某種心理狀態(tài)和常用口頭語。因此,他并不像羅伯-格里耶的某些人物那樣抽象,而是有一定厚度。
然而,從心理學(xué)角度來看,默爾索的表現(xiàn)前后明顯矛盾。例如,他跑到車站想趕上長途汽車時顯得十分笨拙,而在水里游泳卻像優(yōu)秀運動員,在追趕卡車時則毫不猶豫,而且一躍而上。同樣,默爾索顯然不喜歡跟別人接觸,但星期天整個下午,他卻一直在觀察街上的行人(第26—27頁)。
因此,默爾索一方面是有文化的成年男子,雷蒙和薩拉馬諾老頭都向他請教,他的老板則要提升他去巴黎工作,但另一方面,他卻多少有點幼稚,稱自己的母親為“媽媽”,對巴黎的印象只有:“很臟。有鴿子和陰暗的院子。”(第54頁)
另外,默爾索沒有確定的身份,他既是他自己,又像是別人。于是,他就不斷提出他身份的問題。例如,在法庭審判時,他擔(dān)心他們會“錯把一個人當(dāng)做另一人來審訊”(第110頁),而在年輕的記者對他注視時,他“感到我在被自己觀看”(第108頁)。其他人也使默爾索肯定了這種想法。例如,在審判時,檢察官把他槍殺阿拉伯人跟第二天將審判的殺父案一視同仁,他的律師則不讓他說話,他因此理所當(dāng)然地作出下列反應(yīng):“這又是在把我排除在案件之外,把我完全消除,并在某種程度上對我取而代之。”(第131頁)并提出疑問:“那么,到底誰是被告?重要的是被告。我有話要說!”(第124頁)
雖然如此,默爾索并不要求自己有某種個性,相反,他始終聲稱他跟大家一樣:“我想要對他聲明,我跟大家一樣,跟大家完全一樣。”(第82頁)反之,其他人也都跟他一樣:“既然我只會有一種命運,既然成千上萬的幸運兒像他一樣自稱是我的兄弟,[……]其他人也是這樣,有朝一日會被判處死刑。他也是,他會被判處死刑。如果他被指控殺人,只因在母親葬禮上沒有哭泣而被處決,這又有什么關(guān)系?”(第154—155頁)
然而,對這個自相矛盾的人物,既不能進行心理學(xué)或現(xiàn)實主義的分析,也不能進行象征主義的分析,甚至不能跟現(xiàn)代小說中常見的毫無個性的人物相提并論。因此,這個“局外人”可說是無法分類。
顯然,《局外人》建立在自然和社會對立的基礎(chǔ)之上。一九五五年,加繆在該書美國版序言中寫道:“書中的主人公被判死刑,是因為他不會玩這種游戲。從這個意義上說,他是社會的局外人,他生活在這個社會中,游蕩于社會的邊緣,游蕩在他私人生活的郊區(qū),孤獨而又淫蕩!彼饨缟鐣年P(guān)系還在兩個方面表現(xiàn)出來:一是他不知道社會的準(zhǔn)則,甚至還加以拒絕,二是他跟自然環(huán)境保持著深厚的關(guān)系。正如加繆在上述序言中所說:“《局外人》講述一個人的故事,此人沒有任何英雄姿態(tài),卻同意為真實去死,讀到這個故事,對這點就不大會看錯了。”
社會準(zhǔn)則產(chǎn)生了一系列人人都要遵守的禮儀,不管是葬禮和審判都是如此,甚至連言語也有準(zhǔn)則可依。檢察長的話是陳詞濫調(diào),根本不考慮被告的具體情況。至于默爾索的母親死后大家對他的慰問,似乎大多是為了尊重社會習(xí)俗,而不是出自內(nèi)心的真實感情。
由此可見,這個社會看待事物,只是依據(jù)社會的準(zhǔn)則,有時還會毫不猶豫地違背這種準(zhǔn)則。例如,在法庭上,門房指責(zé)默爾索不想跟他母親的遺體告別(第114頁),但實際情況卻是:“我想馬上看到媽媽。但門房對我說,我先得去見院長。”(第3頁)兩者一對照,這社會的真實面貌也就暴露無遺。
默爾索跟社會的關(guān)系總是有點不大順暢,相反,他跟自然環(huán)境卻是十分融洽,特別是跟水,因為水跟愉悅和愛情聯(lián)系在一起:“海水涼快,我游泳開心。我跟瑪麗一起游得很遠,我們都感到兩人動作協(xié)調(diào),心滿意足! (第64—65頁)即使是常常使他感到無法忍受的陽光,有時也使他感到十分舒服:“她[瑪麗]靠著我躺了下來,她的身體和太陽所散發(fā)的這兩種熱氣,使我睡著了一會兒!保ǖ65頁)因此,加繆在這部小說美國版的序言中說:“默爾索[……]貧窮而又不加掩飾,喜歡不留下陰影的太陽。他并非缺乏敏感,而是因執(zhí)著而有一種深沉的愛,喜愛完美和真實!闭驗槿绱,有人把他稱為“追求真實的殉道者”,讀者特別是當(dāng)時的讀者也把他視為“反英雄”。
加繆在這部小說中對司法機關(guān)進行尖銳的批評。但從現(xiàn)實主義的角度來看,對審判的敘述缺乏真實性。例如,默爾索的老板不可能不出庭作證,另外,在當(dāng)時的情況下,殺死一個阿拉伯人,也不可能被判死刑。
然而,整部小說的邏輯基礎(chǔ),恰恰就是這種非真實性及其真實效果的結(jié)合,而加繆的計劃,也是對司法機關(guān)及其運行的一種審問。從這個角度來看,加繆妙就妙在塑造了這樣一個人物,這個人物有罪是無可爭議的,但被判死刑卻理由不夠充分。這首先是因為他被判死刑并不是因為殺人,而是因為他沒有在母親下葬時哭過。法庭的審判通過默爾索的視角來描寫。一方面,他在眾人眼里是被告,但另一方面,他雖說被排除在外,“感到自己在此多余”(第106頁),卻是庭審的敘述者,從外部來觀察對自己的審判。作者正是通過對庭審的這種描寫,來對司法機關(guān)進行諷刺和批判。
從字面上看,理解這部小說易如反掌!毒滞馊恕分袥]有深奧的歷史知識和文化知識,使用的是日常用語,有時還有兒童語言,沒有罕見或疑難詞語,句子往往借用口語體。然而,這種看來簡單的語言,卻引起眾多不同的評論。法國文學(xué)批評家熱拉爾·熱奈特在界定這部作品時也感到十分為難,認(rèn)為它是一種“外聚焦的同故事敘述”(《敘事的新話語》),也就是說讀者因書中使用第一人稱而處于人物的意識內(nèi)部,同時又因為人物無個性而處于其意識外部。因此,他只好得出結(jié)論:“那我們就不作任何解釋,讓這種敘事含糊不清。”
對《局外人》無法進行分類,是因為它跟傳統(tǒng)的文學(xué)準(zhǔn)則都不相符,它一方面偏離這些準(zhǔn)則,另一方面卻又以矛盾的方式將這些通常互不相容的準(zhǔn)則結(jié)合在一起,小說的敘述形式就是如此。
這部小說的敘述形式,一眼就能看出前后不一致:第一部主要是用日記的形式,而第二部則是在回顧往事。這兩種敘述形式的結(jié)合不僅使人感到意外,而且還顯得更加復(fù)雜。第一部的日記形式,使人感到并不可信。如默爾索在小說開頭說:“我要乘兩點鐘的長途汽車去,下午即可到達!保ǖ2頁)但在幾行后又說:“我乘上兩點鐘的長途汽車。”他的日記是否是先寫前幾行,然后等到第二天晚上回去后再續(xù)寫?但他回去后已是筋疲力盡,想“睡上十二個小時”(第22頁),怎么還會有精力寫出這二十幾頁日記?因此《局外人》不可能是撰寫的日記或回憶錄,而是內(nèi)心獨白的一種特殊形式。
由此可見,《局外人》可說是各種文學(xué)傾向的交匯點,因此是一種終結(jié)和一種過渡。這部作品的主人公宣告了小說在上個世紀(jì)五十年代的認(rèn)識和危機。因此,這部小說就不僅是對默爾索的審判,而且也是對小說體裁的審判。
徐和瑾
二○一五年元月識于海上涼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