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收集和事實發(fā)現是民事訴訟的核心問題之一。而證據收集作為證明過程的基礎,是民事訴訟能否獲得公正判決的保障。
《審前證據收集與案件事實發(fā)現》主要通過比較分析和歷史分析的方法,通過對當今世界代表大陸法系的德國和代表普通法系的美國的證據收集制度的全面研究,以及對站在美國和德國中間點的日本證據收集制度的深入研究等,為我國的證據收集制度尋找有益的借鑒。同時,在研究中國特有的國情和文化的基礎上,試圖為我國找到一個適合我國特色的證據收集制度,以保障案件事實的發(fā)現,促進司法正義的實現。
《審前證據收集與案件事實發(fā)現》對我國證據制度的研究和完善具有重要意義。
《審前證據收集與案件事實發(fā)現》為中國的證據收集制度尋找有益的借鑒,試圖找到一個適合自己特色的證據收集制度,以保障案件事實的發(fā)現,促進司法正義的實現。
趙言榮,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民事訴訟法教研室講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訴訟法學碩士、博士;布魯塞爾自由大學歐盟法和比較法碩士;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政治學博士。
**章 訴訟結構(模式)與證據收集概述
一、 證據收集的含義
二、 當事人主義訴訟與證據收集
三、 協同主義訴訟與證據收集
四、 職權主義訴訟與證據收集
第二章 美國證據收集制度
一、 美國司法體系根源于對抗制
二、 律師在美國民事訴訟中的角色
三、 美國證據收集制度的程序設置:通過合作緩解對抗制
的固有缺陷
四、 證據開示方法
五、 證據開示范圍及免證特權
六、 對證據開示制度的改革
第三章 德國證據收集制度
一、 從自由主義的民事訴訟到社會的民事訴訟
——德國民事訴訟法的歷史沿革
二、 通過當事人之間和法院之間的合作推進案件事實的發(fā)現
——民事訴訟的目的對證據收集制度的影響
三、 證據收集中當事人、律師及法院的不同分工
四、 德國證據收集制度的程序配置
五、 德國證據收集手段
六、 證據收集的范圍
第四章 美國與德國證據收集制度之比較
一、 不同的訴訟結構
——以自由主義為基點的不同的路徑選擇
二、 兩國證據收集制度的特點及其背后存在的深層次
原因
三、 以當事人自治和合作為基礎,發(fā)現案件的實質
真實
四、 兩國能否互換證據收集模式
第五章 日本證據收集制度(介于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
之間)
一、 日本民事訴訟法的特點源于日本文化的特性
二、 日本民事訴訟法的歷史發(fā)展
三、 證據收集制度的程序配置
四、 日本證據收集手段
第六章 中國臺灣地區(qū)證據收集制度
一、 公正程序請求權及武器平等原則的引入
二、 由辯論主義轉向發(fā)現案件真實的協同主義
三、 訴訟促進義務及證據開示
四、 具體的程序配置
五、 擴充當事人收集證據之手段
第七章 中國證據收集制度之完善
一、 中國民事訴訟法的歷史發(fā)展
二、 中國證據收集的程序配置
三、 中國證據收集規(guī)范存在的問題
第八章 中國證據收集制度之重構
一、 確保發(fā)現事實之訴訟目的的實現
二、 明確當事人和法官的角色分配
三、 完善相關程序配置
四、 完善證據收集的具體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