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匯編內容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水路運輸和港口營運安全相關的國家法律;第二部分是水路運輸和港口營運安全相關的國務院條例;第三部分是水路運輸和港口營運安全相關的部門規(guī)章;第四部分是水路運輸和港口營運安全相關的重要文件。
一、國家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0次會議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1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1983年9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8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2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5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4次會議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2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9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6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2008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2次會議修訂
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次會議修訂
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
(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5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0次會議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7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
(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1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4號)
二、國務院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2011年1月8日依據《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guī)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2002年6月19日國務院第60次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355號;2011年1月8日依據《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guī)的
決定》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8號)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2007年3月28日國務院第172次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49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
(2007年3月28日國務院第172次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494號;依據2013年7月18日《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guī)的
決定》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38號;依據2013年12月7日
《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guī)的決定》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45號;依據2014年7月9日國務院第54次常務會議《國務院關于
修改部分行政法規(guī)的決定》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2008年9月3日國務院第25次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35號)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2012年9月26日國務院第218次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25號;根據2016年2月6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guī)的決定》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
(2008年12月27日依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的
決定》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