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師范大學的百余年發(fā)展歷程中,歷史學科始終占有重要地位。經(jīng)過幾代人的不懈努力,今天的北師大歷史學院業(yè)已成為史學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國家“211”和“985”工程重點建設單位,首批博士學位一級學科授予權單位。擁有國家重點學科、博士后流動站、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等一系列學術平臺。科研實力頗為雄厚,在學術界聲譽卓著。
近年來,北師大歷史學院的教師們潛心學術,以探索精神攻關,陸續(xù)完成了眾多具有原創(chuàng)性的成果,在歷史學各分支學科的研究上連創(chuàng)佳績,始終處于學科前沿。特別是嶄露頭角的部分中青年學者的作品,已在學術界引起較大反響。為了集中展示北師大歷史學院的這些探索性成果,也為了給中青年學者的后續(xù)發(fā)展創(chuàng)造更好條件,我們組編了這套“北京師范大學史學探索叢書”,希冀在促進北師大歷史學科更好發(fā)展的同時,為學術界和全社會貢獻一批真正立得住的學術力作。這些作品或為專題著作,或為論文結集,但內(nèi)在的探索精神始終如一。
印度早期佛教的種姓制度觀
古代印度的土地關系
論黑勞士制度
公元前6至4世紀北印度社會性質(zhì)和發(fā)展趨向蠡測
《書·梓材》人歷、人宥試釋
說《詩·大雅·公劉》及其反映的史事
關于勞掩庀賦
史學和經(jīng)學
宗法辨疑
對于中國古典史學形成過程的思考
楚邦的發(fā)生和發(fā)展
三朝制新探
先秦儒家仁禮學說新探
關于陸賈《新語》的幾個問題
《春秋》三傳的災異觀
《史記》與漢代經(jīng)學
論中國古代軸心時期的文明與原始傳統(tǒng)的關系
關于中國古代文明特點的分析
論中國古代王權發(fā)展中的神化問題
論古代的人類精神覺醒
附錄:談學術工作的基礎
新版后記
在佛教的這種看法中,有著類似社會契約論的主觀想象的方面。但是它在種姓起源說上剝下了婆羅門教的神圣外衣,而且還提出了自己的種姓“平等”觀。
佛教認為各種姓在自然上是“平等”的。婆羅門認為“我等梵志是梵天子,從彼口生,梵梵所化”,佛即駁之說:“見梵志女始婚姻時,婚姻已后見懷妊身時,懷妊身已后見產(chǎn)生時,或童男或童女……如是諸梵志亦如世法隨產(chǎn)道生!雹俣疫反駁說:“若婆羅門、剎利、田家、工師亦余種子在母腹中,時同十月有增減耶?……若曹何以說言,我種梵天子孫,生從口出?婆羅門種、剎利種、田家種、工師種、亦余種,日月何以不獨照若一種?何為并照余種?”②又婆羅門認為“梵志種勝,余者不如,梵志種白,余者皆黑,梵志得清凈,非梵志不得清凈”。佛即駁之說:“為剎利族,梵志族者,彼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極凈耶?為居士族、工師族者,彼不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極凈耶?為一切百種人,皆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極凈耶?”佛還把不同種姓比作不同木柴,皆能鉆之生火,火皆有光,有熱,有色,有焰,能作火事③。早期佛教還用許多經(jīng)驗事實的例證,駁斥婆羅門的不平等說,而論證人在自然上是“平等”的。又說,不同種姓人同在一屋烤火,得熱均等,不同種姓人同乘一渡船,得渡亦同,等等。
在個別情況下,早期佛教還認為各種姓在社會上也是“平等”的。例如,“佛告顛波羅延,若國王聞某國、某郡縣、某聚落,有婆羅門及子高明,有剎利及子高明,有田家及子高明,有工師及子高明,王即征召俱為王臣。王豈問種類耶?其高才明達者,王即先與好郡國”④。又如《雜阿含經(jīng)》記尊者摩訶迦旃延與摩偷羅(Madhura)國王的一段對話說:“大王,汝為婆羅門王,于自國土,諸婆羅門、剎利、居士、長者,此四種人,悉皆召來,以財以力,令其侍衛(wèi);先起后臥,及諸使令,皆如意不?答言: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