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國經濟社會/山西文華·著述編》《序論》系在闡明清朝經濟構造的本質,由其初發(fā)以迄終末,是問題的端緒,亦是其結論,是《近代中國經濟社會/山西文華·著述編》的全體的基底的部分。至此,先前之諸問題已全行約集匯集,而完成了《近代中國經濟社會/山西文華·著述編》的志圖——解釋和搜求其意義。偉大的辛亥革命——一九一一年的必然的蒞臨,其莊嚴的意義,堪為我們處在革變前夕的時代人們所回味和信念。
序編 清代國家之一般論述
一 起點——封建軍事國家
二 軍事費的容量
三 軍事費的社會經濟史的意義
第一編 清代國家之經濟政策
第一章 產業(yè)政策
第一節(jié) 清朝開礦政策消極化的第一要因
第二節(jié) 清朝開礦政策消極化的第二要因(清朝產業(yè)政策的限界)
第二章 租稅政策
第一節(jié) 作為軍事財源的礦稅
第二節(jié) 作為軍事財源的鹽稅
第三節(jié) 作為軍事財源的關稅
第二編 清代社會構成
第一章 清代商人之范疇
第一節(jié) 清代商人之類型及其致富與倫理
第二節(jié) 廣東十三行
第三節(jié) 買辦
第二章 清朝的政治形態(tài)
第一節(jié) 起點
第二節(jié) 清代政治騷動的三種型態(tài)
第三節(jié) 清代官吏論
第四節(jié) 官吏企業(yè)體與民間資本(官界對于民間資本的本質的嫌忌)
第三編 清末產業(yè)的諸系列
第一章 清末的制造業(yè)
第一節(jié) 茶業(yè)
第二節(jié) 棉業(yè)
第三節(jié) 綢業(yè)
第四節(jié) 窯業(yè)
總括 制造業(yè)之型類及其發(fā)展之法則與限界
補論 十八世紀中葉以降獎勵農村副業(yè)=普及家內工業(yè)的根據(jù)
第二章 清末的新產業(yè)
第一節(jié) 近代的旋回(起點=林則徐)
第二節(jié) 官營軍事工業(yè)的勃興
第三節(jié) 新產業(yè)的發(fā)展限界及其主體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