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立法目的作為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研究的切入點,提出了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多元論。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論分為兩個層面:一是實證法秩序建構的立法目的論;二是旨在謀求多元利益平衡的立法目的論。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論的要義在于確立氣候變化法律義務,作為氣候安全法律秩序目的的規(guī)范表達,同時以氣候變化法律權利作為度量氣候變化法律義務的標準,進而構筑目的——原則——制度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氣候變化法技術規(guī)范體系。氣候變化法的基本范式是對人類社會和生態(tài)系統(tǒng)的適應性風險管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立法體系建構的總體思路、模式選擇、實施內容、多元利益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的設定與分配等要素需要在探求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形成與拓展的歷史進程中不斷推進。制定應對氣候變化基本法是健全氣候變化法律體系的重要立法選擇。應當從立法論和解釋論層面詮釋應對氣候變化措施的規(guī)范效力,進而探求應對氣候變化法治化的現實路徑。本書適合從事氣候變化法、環(huán)境資源法、能源法研究與實務工作的人員參閱。
氣候變化所具有的高度不確定性、不可逆性以及影響范圍的大尺度,使之成為當前人類面臨的**挑戰(zhàn)性的全球性問題。為了應對氣候變化的挑戰(zhàn),有必要從價值理念基礎到原則和制度構建,對應對氣候變化立法進行系統(tǒng)的研究。
該書從立法目的的視角,分析了應對氣候變化立法應該堅持的基本原則、管理制度的選擇與構建、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法的立法模式和框架構建設計、內容組成,并提出了如何處理發(fā)展權與應對氣候變化立法關系的思路,對我國的立法者、相關領域的學者及學生都有較好的啟發(fā)意義,有較大的市場潛力。
董巖,男,1981年生,山東廣饒人,法學博士。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法學系副主任,從事環(huán)境資源法學、能源法學和民事訴訟法學的教學與研究。山東省法學會科技法學研究會理事,山東省法學會農事法學研究會理事。在各類期刊公開發(fā)表論文20余篇,參與撰寫專著1部,主持廳局級科研項目3項,承擔省部級科研項目6項,獲得廳局級科研成果獎勵多項。
內容摘要 I
導 論 1
一、研究背景 1
二、研究現狀 5
三、研究內容 12
四、研究方法 15
五、主要創(chuàng)新 16
第一章 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概論 18
第一節(jié) 目的論的思想探源 18
一、目的論的哲理脈絡 18
二、目的論的法學追問 21
第二節(jié) 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的內涵 24
一、氣候變化應對的法律定義 24
二、氣候變化立法目的的概念界定 28
三、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的特征與分類 37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系 43
第三節(jié) 氣候變化立法目的的方法論探析 51
一、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理論學說評析 54
二、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的法益解釋:義務權利的平衡 57
三、應對氣候變化法律關系的主客一體化闡釋 60
第四節(jié) 風險社會中氣候變化立法的反身性制度結構因應 62
一、風險的社會性隱喻 63
二、因應風險的預防性制度結構 64
第二章 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的形成和演變 67
第一節(jié) 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的形成和演變 67
一、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形成的理念基礎 67
二、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生成的憲法性根基 80
三、國際氣候治理進程中的法目的生成 89
第二節(jié) 典型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的嬗變 107
一、2007年之前各國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 107
二、2007年之后各國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 118
二、新興經濟體國家氣候變化立法目的發(fā)展的新趨勢 128
第三章 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與立法基本原則 137
第一節(jié) 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基本原則的確立 138
一、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基本原則的判別標準 139
二、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基本原則之間的內在關聯(lián) 140
第二節(jié) 氣候變化立法基本原則的價值定位 143
一、公平價值:謀求包容共進 143
二、秩序價值:維系氣候安全 146
三、效率價值:確保永續(xù)發(fā)展 148
第三節(jié) 風險預防原則 150
一、風險預防原則:氣候變化法律義務的目的論闡釋 150
二、風險預防原則的內涵 151
三、風險預防原則中的利益平衡 152
四、風險預防原則的氣候變化法應用 153
第四節(jié) 排放者付費原則 154
一、排放者付費原則的概念 154
二、排放者付費原則的利益公平調整 154
三、排放者付費原則的應用 155
第五節(jié) 協(xié)同合作原則 156
一、協(xié)同合作原則的概念 156
二、協(xié)同合作原則的利益協(xié)調與利益整合 158
第六節(jié) 適應性管理原則 159
一、適應性管理的概念和內涵 159
二、適應性管理成為氣候變化法律原則的必要性分析 160
三、適應性管理原則的氣候變化法應用 164
第四章 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與基本法律制度選擇 166
第一節(jié) 概述 166
一、制度與機制 166
二、應對氣候變化法基本制度的解析 167
三、應對氣候變化法基本制度的主要內容概述 168
第二節(jié) 風險預防制度 169
一、氣候變化風險評估機制 169
二、氣候變化綜合決策制度 172
三、氣候風險決策的主要工具性制度 175
第三節(jié) 氣候變化安全規(guī)制制度 176
一、氣候友好型技術開發(fā)與轉讓制度 177
二、氣候變化資金支持保障制度 178
三、氣候變化信息交流制度 179
四、資源可持續(xù)管理制度 182
第四節(jié) 氣候變化法律權利保護制度 185
一、從權利屬性看氣候變化應對的法律權利 186
二、氣候發(fā)展權 187
三、氣候安全權 187
四、生態(tài)環(huán)境權 190
第五節(jié) 氣候變化損害填補責任制度 192
一、司法救濟機制 192
二、損害填補的社會化救濟機制 194
第五章 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與區(qū)域氣候變化利益權衡 197
第一節(jié) 應對氣候變化規(guī)劃管治的利益權衡 199
一、應對氣候變化規(guī)劃行政中的公共利益 199
二、應對氣候變化行政過程的規(guī)劃裁量及其限度 202
第二節(jié) 區(qū)域氣候變化應對的利益協(xié)調機制 204
一、區(qū)域氣候變化適應的治理挑戰(zhàn) 204
二、氣候變化應對的區(qū)域協(xié)調治理機制 206
第三節(jié) 減緩氣候變化與適應氣候變化的區(qū)域協(xié)同機制 208
一、減緩氣候變化與適應氣候變化的利益抵牾 208
二、減緩氣候變化與適應氣候變化的利益協(xié)同 209
第四節(jié) 應對氣候變化基礎性政策工具的區(qū)域整合機制:以碳交易為例 211
一、區(qū)域碳排放權交易的利益平衡原則 211
二、區(qū)域碳排放權優(yōu)化配置的法律原則 217
第六章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的生成與展開 220
第一節(jié)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形成的影響因素 220
一、國際氣候變化應對的責任擔當 220
二、國內氣候變化應對的利益平衡之道 229
三、碳總量管理的能源政策選擇 231
第二節(jié)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的方向 233
一、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家政策 233
二、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立法現狀與評價 237
三、我國應對氣候變化法律制度的不足 238
第三節(jié)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法律體系的完善 243
一、基本法統(tǒng)領 244
二、氣候變化應對措施的規(guī)范效力確認與法治化路徑選擇 249
結 論 254
參考文獻 257
后 記 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