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中英法律詞典》共收錄法律用語條目1.8萬余條,涵蓋民商法、刑事法、訴訟法、國際法等法律領域。本詞典將日語、漢語、英語分類詞匯溶于一爐,具有很強的實用性,可供國內法律實務界(公、檢、法、司)、工商界人士,以及高等院校師生和研究人員參考使用。
◎本詞典詞條以日語五十音圖順序編排。遇到清音、濁音、半濁音時,按照清、濁、半濁的順序排列。促音的“つ(ツ)”、拗音的“や(ヤ)”、“ゆ(ユ)”、“よ(ヨ)”排在普通假名的“つ(ツ)”、“や(ヤ)”、“ゆ(ユ)”、“よ(ヨ)”之后。
◎詞條按日文、中文、英文的順序排列。先列出日文漢字或者假名,再標出其讀音,并加以括號。接下來是對應的中文釋義,然后是英文釋義。如:
悪意占有[あくいせんゆう]惡意占有。mala fide possession
◎全部是片假名的詞條,先列出其書寫形式,然后于讀音欄內標出其對應的英文,接下來是對應的中文釋義。如:ナショナルセキュリティー[national security]國家的安全保障。
◎部分是片假名,部分是日文漢字的詞條,讀音標注時,片假名標注英文,日文漢字標出讀音。如:
アクセス権[accessけん]獲得信息權,知情權,反駁權,公開建議權。right to access
◎詞條中有平假名的,讀音標注時不重復,用“~”替代。如:
馴れ合い[な~あ~]合謀。collusion;conspiracy
◎用片假名表示的拉丁字母的詞條,其讀音標注為拉丁字母,然后為中文釋義及其對應的英文全稱。如:
オー·ディー·エー[ODA]政府開發(fā)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ODA
◎兩個以上的釋義,中文釋義部分意義比較接近的用逗號“,”隔開,意義不同的用分號“;”隔開;英文釋義部分均使用分號“;”隔開。
前言
近年來,盡管美國和日本對中國總會傳來不和諧的聲音,做出不恰當?shù)呐e動,但中、美、日三國利益相互交融日深,已經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緊密格局。據(jù)日本海關統(tǒng)計,2016年美國、中國是日本前兩大出口貿易伙伴,日本對兩國出口額分別為1301.1億美元和1138.9億美元,增長3.4%和4.3%。日本進口排名前二的國家依次是中國和美國,2016年日本自兩國進口1566.1億美元和673.4億美元,占日本進口總額的25.8%和11.1%。據(jù)美國商務部統(tǒng)計,2016年美國貨物進出口前兩大逆差來源地依次是中國和日本,逆差額分別為3470.4億美元和689.4億美元。為維護、發(fā)展三國經濟、貿易和日益頻繁的科技文化交流,積極應對和謹慎處置三國之間的分歧、摩擦與紛爭,編纂一部日中英法律詞典,在三國法律界人士間架起一座橋梁,對于三方增進溝通和了解,加強交往和互信,十分必要,而且意義重大。
本人自2003年以來一直從事中日法律詞匯的相關研究,制作了法律詞匯語料庫,并于2007年完成了《中日法律用語對照研究》的博士論文,在日本成功獲得了博士學位;貒谓讨,本人仍從事該方面的研究,2013年幸運地獲得了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規(guī)劃項目資助。在該項目基金的資助下,課題組通過4年的努力,終于完成了該詞典的編寫工作。
本詞典共收錄了18800個詞條,涉及日本的憲法、刑法、民法、商法、行政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國會法、選舉法、經濟法、國際法、環(huán)境法、稅法、破產法、勞動法、土地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等中使用頻率較高的法律用語。
本詞典編寫過程中,得到了諸多專家、學者的指導以及大力協(xié)助,在此由衷致謝!另外,本辭典參考了《中日·日中法律用語辭典》《法律用語對譯集中國語(北京語)編—改訂版》《中日·日中雙解法律用語詞典》《簡明日漢法律辭典》《日中韓英知的財産用語辭書》《法令用語日英標準対訳辭書》《英和獨禁法用語辭典》《日英·英日専門用語辭書》《JST科學技術用語日英対訳辭書》《クロスランゲージ37分野専門語辭書》《和英河川·水資源用語集》《人事労務和英辭典》《斎藤和英大辭典》《研究社新和英中辭典》等詞典,對上述詞典的編者致以由衷的謝意!
本法律詞典的適用對象為中、日、美三國法律實務界(公、檢、法、司)和商界的人士,立法機構和法制科研機構的研究人員,大專院校法律院系、日語專業(yè)的師生,日語翻譯工作者及其他法律日語愛好者和工作者。
同時,為保證詞典的質量,我們還邀請了中、日兩國法律界、日語界的專家擔任本詞典的學術顧問,力爭使其成為中日法學界一本實用性較強的專業(yè)工具書。
本詞典的出版得到了中央民族大學的出版資金資助,得到了外國語學院領導、同事們的支持,在詞典編纂、校對方面還得到了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趙宏軒和中央民族大學外國語學院王純、馬小燕、李雪、鄭緣童等同學的幫助,在此一并致謝!
該詞典雖然修改再三,力求完善,但囿于編寫人員的水平,疏漏之處在所難免。懇請讀者諸君賜教,以便將來修訂,不斷提高質量。
最后,由衷感謝法律出版社教育出版分社社長丁小宣、編輯吳昉為本詞典的出版提供的各種便利!
陶蕓
2017年10月
使用說明1
詞條1-509
使用說明
1)本詞典詞條以日語五十音圖順序編排。遇到清音、濁音、半濁音時,按照清、濁、半濁的順序排列。促音的“つ(ツ)”、拗音的“や(ヤ)”、“ゆ(ユ)”、“よ(ヨ)”排在普通假名的“つ(ツ)”、“や(ヤ)”、“ゆ(ユ)”、“よ(ヨ)”之后。
2)詞條按日文、中文、英文的順序排列。先列出日文漢字或者假名,再標出其讀音,并加以括號。接下來是對應的中文釋義,然后是英文釋義。如:
悪意占有[あくいせんゆう]惡意占有。mala fide possession
3)全部是片假名的詞條,先列出其書寫形式,然后于讀音欄內標出其對應的英文,接下來是對應的中文釋義。如:
ナショナルセキュリティー[national security]國家的安全保障。
4)部分是片假名,部分是日文漢字的詞條,讀音標注時,片假名標注英文,日文漢字標出讀音。如:
アクセス権[accessけん]獲得信息權,知情權,反駁權,公開建議權。right to access
5)詞條中有平假名的,讀音標注時不重復,用“~”替代。如:
馴れ合い[な~あ~]合謀。collusion;conspiracy
6)用片假名表示的拉丁字母的詞條,其讀音標注為拉丁字母,然后為中文釋義及其對應的英文全稱。如:
オー·ディー·エー[ODA]政府開發(fā)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ODA
7)兩個以上的釋義,中文釋義部分意義比較接近的用逗號“,”隔開,意義不同的用分號“;”隔開;英文釋義部分均使用分號“;”隔開。